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申报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附件七: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申报细则
一、申报标准
以企业或企业所属承担信息决策支持、信息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为申报对象。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两年以上,基本形成专业的信息系统,且在行业同规模的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对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有较大贡献。
二、申报办法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由企业申报。各市经贸局、各协会(联合会、学会)、省直有关厅局(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向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推荐,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自我推荐。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信息化成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维护成果的严肃性。
三、申报内容
申报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的企业需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和《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自评考核表》,撰写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主报告。主报告以文字为主,可结合少量图表、框架模型等,内容要体现本企业信息工作的实施战略、建设的过程、特点、成效、突出的业绩、经验启示等,撰写请参考《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申报或推荐文字材料报送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一份及反映企业容貌和企业信息工作的8英寸彩色照片各一张(电子版)。
四、评定办法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各地区、部门推荐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进行审查、鉴定,重点考核企业信息化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信息技术与管理人才储备情况。再经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确定终审结果。
五、成果推广
本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发布会将于第四季度举行,将对获奖企业进行表彰,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相关企业领导、媒体与会,共同交流信息化建设经验。获奖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单位要积极做好在本单位的推广与提高工作,进一步提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交流推广获奖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经验,供各企业借鉴和参考,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六、奖励办法
获得省级中小企业信息化成果颁发“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奖”奖牌,成果创造人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在个人申请技术职称时可作为获省、部级奖励证明)。按照成果的创新程度、应用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开发潜力、推广价值等指标优异性评定出: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最佳创新成果、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最佳应用成果,在表彰大会上重点表彰,并作为典型示范进行推广。评定出获得省级成果的中小企业,在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和具体项目时,成果可作为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与技术创新方面的资质证明。
七、附则
1、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由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联合主办,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企业 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办公室承办。
2、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行,由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