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专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一、宗 旨
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形、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字资料,它是教学过程及其质量和客观记录。教学档案管理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纳入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为加强我院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教学档案的内容
(一)教学文件
1.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种教学管理文件 2.学院颁发的教学管理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 3.教学改革立项、精品课程申报及审批的相关材料 4.专业申报及审批备案材料 5.人才培养方案及审批备案材料 6.教学大纲
7.各专业经费审批备案材料 7.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材料 8.教学经验总结、教学质量监控材料 9.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材料 10.其他有关教学文件
(二)教务档案
1.学期课程表、教学进程表 2.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教师上课通知单、教师授课进度表 4.学期各类考试试卷、试卷分析 5.日常教学记录(教室日志)6.院、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7.其他教学活动、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中形成的重要材料
(三)教师业务档案
1.教师个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教师个人年度工作量统计材料
3.教师个人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评价(含学生测评资料)汇总材料
4.教师进修、考核及参加各类竞赛、比赛获奖情况 5.教师工作手册
(四)学生学习档案 1.班级学生名册 2.学生成绩册 3.学生免修审批材料 4.学生实习、实验报告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总结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
1.教务处及各系部要有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教学档案管理。2.教学管理部门要根据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教学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并按规定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有关档案。
3.属教务处存档的教学档案要按学期及时整理档案,已归档材料不得涂改或私自撤消。
四、附 则
1.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