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_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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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校在职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与人事处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合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干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

三、考核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

考核工作于2014年12月26日开始,2015年1月9日前基本完成。考核工作按照校发[2008]4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个人总结(12月26日至12月29日)

印发考核工作文件,及时通知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通知被考核人员进行年度工作全面总结,写出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字数原则要求在 1500 字以内),同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考核表》(从组织部网页下载)。各考核对象述廉时应重点结合贯彻落实《党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及学校党委“20”条、“21”条等规定,全面总结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使用仿宋字体,四号字)电子版由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收齐后于12月29日上午 10:00 前发至组织部邮箱(qfnuzzb@163.com),12月29日至2015年1月4日在组织部网页公布,面向全校教职工进行网上述职述廉。

(二)全校测评

学校召开干部考核测评大会,进行全校处级干部民主测评,其中,副处级干部只在处级以上干部范围内测评。

全校《民主测评表》上设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了解”五个栏目,参加投票的人员应本着对干部、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作出相应评价,确保推荐意见公正、客观。

(三)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 月9日)

1.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本单位被考核处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每人8分钟左右。述职述廉结束后,考核组当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应超过本单位在编人员三分之二。考核前在本单位发布考核预告。

各单位民主测评结束后,将考核对象的《考核表》收齐交考核组。

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的量化结果主要按照校发[2008]4 号文件执行,包括学校领导测评、全校测评、本单位部门内测评,分别按30%、30%、40%的比例进行量化统计。其中,对副处级干部的全校测评结果量化时,采取分校区加权处理,干部工作所在的主要校区与另一校区的测评结果分别按60%、40%加权汇总,作为最终的测评量化成绩。

2.个别谈话。个人谈话人数不少于20人。教学单位谈话范围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关、教辅单位谈话范围:人数不足20人的为单位全体人员和服务对象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可参照教学单位谈话范围安排;同时,机关、教辅单位需另选取部分服务对象(从学院选取,不少于10人)参加个别谈话。谈话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整体情况及适应度、被考核处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核组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对考核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被考核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在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当认真核实和分析。

(四)考核结果汇总及汇报(2015年1月9日至1月11日)

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向组织部汇报考核情况,组织部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提出考核结果评定意见。对反映考核对象的有关廉政、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党委根据考核情况、量化结果和有关规定(校发[2008]4号文件第25条)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0%。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运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选任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干部在考核中成绩较差的,要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调整其领导职务。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干部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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