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之星评选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郧组通【2012】10号
关于印发《郧县“组工之星”评比活动方案》的通 知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工委、县直各部办委局党委(党组)、党(总)支部:
为深入开展“一迎双争”为主题,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激发组工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四个郧县”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现将《郧县“组工之星”评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郧县县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郧县“组工之星”评比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一迎双争”为主题,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激发组工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全面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四个郧县”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经部领导研究决定,在2012年全县组工干部队伍中开展第二届“组工之星”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一迎双争”为主题,深化“讲、重、作”活动为载体,以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为目标,通过开展“组工之星”评比活动,培植和宣传全县优秀组工干部典型,激发广大组工干部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县委组织部成立“组工之星”评选委员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董飞任主任,其他部领导为副主任,部内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三、评选范围“组工之星”评选范围为: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场)党委组织委员、组织人事干事,县直机关人事科(股)长。
四、评选标准
1、学习创新意识强(25分):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主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和组工业务(3分);②积极参加组织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在本单位学习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每次学习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6分);③学习成果比较突出,在各级报刊、杂志和组工刊物发表有文章(6分)。④组织工作开展有创新项目,并得到县以上组织部门认可(10分)。
2、业务综合素质高(15分):①熟知组织工作政策法规,精通组工业务(4分);②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好组工信访等问题(7分);③具备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起草各类文字材料,有效开展办文办会工作(4分)。
3、工作成效突出(60分):①作风扎实,工作任劳任怨,年度组织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单位(科室)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排名前5位的分别另计8、6、4、2、1分(基本分30分);②坚持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部机关科室每半年提交1篇调研报告,调研成果被中央省市级党建刊物、杂志和网站推介分别另计6分、4分和2分(基本分10分);③积极推介宣传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成效做法。部机关干部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到“三个一”基本要求,即每人每周上报信息1篇,每月在上级党建网和组工网刊用信息1篇,每季度在市以上组工信息刊发信息1篇,省市县刊用相关信息和新闻报道每篇按4分、2分、0.5分标准另计(基本分20分,信息奖励按照郧组文[2010]17号印发的《郧县组织工作调研宣传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评选办法
“组工之星”每年评选10名(部机关2名、县直4名、乡镇场4名)。具体步骤如下:
1、单位推荐。乡镇(场)、县直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好《郧县“组工之星”评选推荐表》,撰写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乡镇限推1人,县直由系统工委按所属单位数20%左右的比例组织推荐)。
2、组织考察。“组工之星”评选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乡镇(场)、县直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成立考察组通过民意测评、集中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部机关干部,采取全体干部测评打分后报部领导审定的方式确定3名评星人选(原则得分前3名者为当年组工之星)。
3、集中评审。组织考察情况汇总后,部长办公会最终确定“组工之星”正式人选。“组工之星”评审结果在“郧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为正式的年度“组工之星”。
4、授星颁奖。在年初召开的全县组织工作会议上,对“组 工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五、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全县“组工之星”评选活动,是 “一迎双争” 为主题,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创新举措,也是打造过硬组工干部、树立组织部门形象、促进组织工作上台阶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干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促进组织工作的有效载体认真抓紧抓好。
2、要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真正使优秀的组工干部脱颖而出。同时,要以此为抓手不断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3、要保证效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组织开展,真正把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切实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要注意培养典型,发现典型,推介典型,切实发挥好典型的示范作用。
中共郧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