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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
建设工作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月日
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
建设工作实施规划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提高全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
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与区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区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中对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学校建设及经费投入等均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二)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进行建设,以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水平。鼓励乡镇条件好的学校适度超前发展,尽快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
(三)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迎江区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全区学校根据地域、人口等因素正在进行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工程每年按计划也在进行,逐步达到学校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全面清除D级危房的目标。
(四)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区政府为主的原则。区政府是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调控和经费投入;各委办局、教育局各科室要根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各学校要全面配合,不得举债建设。
(五)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的原则。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建设,又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建设。
(六)积极实施、逐年推进、一校一策的原则。全区抢抓机遇,积极主动,每年安排11所学校(包括村小)进行建设,四年内全部完成,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各校的校情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将我区学校建成标准化学
校,使其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设施设备充实完备,校园环境优良整洁,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学生择校现象得到控制,基本达到区域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目标。2009年,完成城区学校及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到2011年底,力争使我区95%以上的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1、实现均衡发展。使区内每一所学校在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等方面基本均衡化。对于确实无力维持的薄弱学校和村级小学,经论证后依法撤并,以整合教育资源。
2、实现规范发展。使区内每一年学校在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学行为、管理行为、教育教学行为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
3、实现内涵发展。使区内每一所学校在教学质量、管理水平、队伍建设,素质教育等方面全面提升。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迎江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查盛生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卫生局、编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局长周先为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教育局配合。负责对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规划与协调、经费的投入与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2、区人事局、区编办、区教育局:负责均衡学校师资配置,满足学校编制的需要,开辟绿色通道进行教师补充、引进与交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3、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负责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规划新校建设,保证老校扩、改建工程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负责学校安全卫生工作。
4、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负责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
5、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评估、验收和奖励,并配合市督导室对每年建设的标准化学校进行验收。
6、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管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整体提高标准化学校办学质量。
五、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自2008年起实施,至2011年结束。其中:2008年为调查研究、制订规划、启动建设阶段;2009年至2011年为具体实施、年度检查验收阶段。
(二)实施步骤
1、调查研究。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学校现状开展全面调研,摸清基本情况。
2、全面规划。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
3、确定对象。根据规划和实施范围的要求,初步确定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名单,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4、组织实施。对列入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学校,按照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5、检查验收。所建学校达标后,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验收。
6、表彰奖励。对检查验收达标的学校,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安排
2009年:城区:人民路小学、双莲寺小学、四照园小学、健康路小学、华中路二小、华中路一小、依泽小学、华中路三小等8所学校。乡镇:龙狮中心小学、新洲中心小学。拆并城区沿江路小学。
2010年:长风初中、龙狮红旗小学、龙狮长青小学、龙狮余桥小学、龙狮机场小学、龙狮任店小学、长风中心小学、长风临江小学、长风新建小学、长风新义小学、长风柘林小学。
2011年:新洲初中、罗塘初中、长风元桥小学、长风拓山小学、长风高松小学、长风将军小学、长风联兴小学、长风合兴小学、新洲永存小学、新洲南木小学、新洲康宁小学等。
四年中,若新建学校,一律按照标准化学校标准建设。
(四)资金安排与筹措
资金投入拟按照城区小学每校50万元、乡镇小学每校40万元,农村初中每校80万元、新建学校每校1000万元、扩建学校每校500万元的标准予以安排。所需资金从三个方面筹措:一是争取中央、省、市政府支持和投入;二是争取国家扩大内需专项经费;三是通过整合区域内的教育资源筹措一些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完善配套、适度超前”的思路,区内学校要认真做好规划,以规划带项目,将项目从规划中列出,做好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争取区财政和有关单位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切实落实“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力争区财政总支出中教育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
(三)盘活现有教育资源,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通过合法转让或有效利用,全额用于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学校建设。
(四)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区政府督导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改造学校或在建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就如
何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造情况和标准化建设进程及时向上级汇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收到实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规划与协调,不等不靠,真抓实干,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各委办局和教育局责任科室要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基层学校和教师,全力以赴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三)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抢抓机遇,建功立业。各校要根据市、区的要求与安排,认真配合各责任部门的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敢为人先,主动作为,重点抓好软件建设,要加大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力度,充分发掘内部潜力和人文资源,在不举债的前提下,全面顺利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使我区教育健康和谐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