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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伊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景观绿化及河道湿地景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伊川县伊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景观绿化及河道湿地景观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伊川县滨河新区管委会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范围起点位于伊河第三极橡胶坝下游67m处,终点至草店桥上游,全长9725m。项目主要为伊河沿岸滨河景观工程建设,包括景观绿化及河道湿地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顶公园,河道滩涂,总面积约221公顷。其中堤顶公园景观面积约137.5公顷,河道湿地面积83.5公顷。景观工程共分4个功能分区和17个景观分区。工程共布置景观广场7.9hm2,景观园路40km,各类景观小品、景观设施928座,栽植各类乔木54815株、灌木12300株,地被植物108.16hm2、水生植物17.42hm2、竹类0.11hm2。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1 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对水域造成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河道内滩涂景观工程建设扰动对伊河水体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块砾石及作业面冲洗环节产生的生产性废水,基坑排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冲洗水。施工造成的悬浮物增加,主要污染因子为COD、石油类和SS等。
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本项目施工过程利用现状地形,不进行大面积开挖,同时车辆严禁直接从浅水区穿行,尽量避免与河道水体接触,因此,对水体的扰动有限;施工过程块砾石及作业面冲洗环节产生的生产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施工场地出入口设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于车辆冲洗或作为洒水降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
(2)废气
工程施工作业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场地清理、基础开挖、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车辆运行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对施工现场内易起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堆放的物料、土石方,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弃土及时清运、清理、平整场地;若堆放时间超过一周,应在其上设防尘网、喷水抑尘等其他防尘措施。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来源以下几个方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开挖多余土方可用于景观微地形填筑;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在位于居民区附近施工时,提前告知居民,且要求施工方集中时间段尽快施工,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5)生态
施工过程中可能惊扰部分动物,破坏一定的植被。本次景观工程完成后,将增加生物量,可大大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本工程施工中对临时设施所产生的裸地、创面等进行绿化和修复,最大限度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2.2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
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公共厕所、垃圾桶散发的恶臭和车辆进出停车场时排放的汽车尾气。本项目公园设计设施配套有公厕,公厕周边为绿化,通过有效管理,减少臭气的产生;垃圾桶臭气由专人早、晚定时清运,可以减少垃圾同臭气对游客和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空气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游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管网;游客产生的废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水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主要通过工程的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用密封垃圾车辆运输,杜绝垃圾散落、乱堆放,避免引起蚊蝇滋生、破坏景观等现象。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人员活动的生活噪声、配电设施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停车场噪声等。设备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减少噪声影响;停车场噪声经周围绿化隔离带消音吸声后影响较小;游客在公园活动时会产生生活噪声,生活噪声会出现暂时性增高,但在绿化植被的阻隔作用下,其噪声值有所下降,活动结束即可消失,因此,公园内因游客引起的生活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生态
本工程建成后,堤岸、堤坡等绿化后增加的生物量远大于由于施工建设造成的生物量损失,为伊川县构造了一道天然的生态氧吧,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生态所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有利的。
项目规划建设后植物物种数总体增加,植被多样性将提高,绿化覆盖率可得到提高。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人工生态类型的多样性,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有一定的正效应。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防洪规划和环保规划,本项目在施工、运营阶段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属于公益性环保整治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明显。该工程实施后,将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除工程占地为不可逆影响,其他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水、气、渣、噪声”对环境、地下水、人群健康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施工人员的相对集中对局部区域产生一定的环境压力等,这些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或减少到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是有限的、暂时的,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正面有利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伊川县滨河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396003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高新四路南200米(2)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29-33579051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发布单位:伊川县滨河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