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南海)_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3:03:5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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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发布人:办公室来源: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审批类型:

B-其他审批

法律效力:

审定,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颁发的证件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

设定依据:

《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佛人社〔2008〕6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人社〔2010〕18号)。

审核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2.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3.具备运用电脑对药品的购销、库存等进行管理的能力。

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书》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加盖药店公章的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合同、员工参保3个月以上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各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各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审批决定机关: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批程序:

申请药店提交申请、审核材料;人社分局受理或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接收材料,再用服务站移交人社分局受理、人社分局实地考查、初审;区人社局医疗工伤科审批。时限描述:

申报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书

年审或年检: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科、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投诉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科:86328659 镇(街)人社分局、服务中心电话: 桂城分局:86286174;罗村分局:86431420;西樵分局:86886637; 丹灶分局:86610942;狮山分局:86681501;大沥分局:85561010; 南海区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81866141;南海区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85603899 投诉电话:8628535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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