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 纪律部学院日常考勤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院考勤管理细则”。
**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细则
**学院学生日常考勤细则,关于学生的日程生活上课考勤准则:
1、自律委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去考勤,任何人不得无故对考勤的施行进行干扰。
2、自律委考勤的规则:每次按时点名,点名结束未到即为迟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反馈的视为旷课。具体的规定如下:
1、每天早上点名时间为上课前十分钟结束,未到的先记录为迟到。
2、未到同学应在到达教室后及时向本班纪律委员汇报,并由纪律委员相应的自律委成员进行通知。若在第一节课结束前为迟到,第一节结束后为旷课一节。第二节结束视为旷课两节。以此类推。
3、请假事宜:凡是请假人员需出示假条,没有假条一律视为旷课。
4、若出现口头请假,则需先关自律委人员到办公室或向导员核实,若为实情则安请假处理,若出现虚假行为则加倍处罚。
5、自律委点名处理:旷课按正常的上课的实际学时计算。训练则按照训练时间折合成上课时间计算。对于有班委和学生会成员处理情况按照学院规定进行相应的从重处罚。
6、晚归检查,包括夜不归宿和晚归,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处罚规则:
凡是迟到与旷课现象按照数理学院量化积分细则进行扣除本人的量化积分。情节严重者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加重处罚。关于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管理规定:凡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晚上不在宿舍住宿的视为夜不归宿。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宿舍按时就寝的视为晚归。在周末若要外出则需向各班的生活委员汇报记录自己去向。若没有记录则视为晚归。在放假时,应在假期结束是按时回到宿舍,若不能按时回到宿舍则需请假。若未请假则视为夜不归宿。晚归与夜不归宿相应的处罚办法:
1、如若出现夜不归宿现象,个人应对自己在校外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2、晚归处理办法:给予校级警告处分以上处罚,并取消来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取消组织发展资格、奖助贷资格。凡涉及班委与学生会成员的取消一切职务。并给与通告处分,扣除相应的量化积分。
3、夜不归宿的处理办法:给予校级记过处分以上处罚。如若出现一次夜不归宿现象则取消在校期间的全部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奖助贷资格。凡涉及班委级学生会成员的取消一切职务,比在校期间不得参与一切班委及学生会的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