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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回族婚姻的宗教性
汉语言文学(师范)
20111111101
马丽娟
摘要: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伊斯兰教具有一种显著的特征,即它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信仰体系,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社会实体。伊斯兰教也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不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交流,相碰撞。作为伊斯兰教信仰民族之一的回族,其某些婚姻习俗也显然受到了汉族习俗的影响,但是回族婚姻始终遵循着伊斯兰教规,其宗教主旨没有受到影响。本文通过对回族婚姻基本情况的详细阐释从而概括出回族婚姻中极为重要的宗教性特征。
关键词:回族婚礼习俗
回族婚姻的教规
宗教性
一、回族婚姻概况
(一)回族婚礼程序
婚姻是未成家男女人生的大事,在回族的婚姻观里结婚必须从头至尾按照传统的宗教程序进行,时至今日一直都在延续,每一个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这些繁琐的程序让未成家的回族男女感知婚姻的不易,发扬和继承回族的宗教传统。
回族的婚礼习俗,各地大同小异,概括起来经过以下几道主要程序:1,提亲
2,定茶
3,定亲
4,综婚
5,迎娶
6,念尼卡海
7,摆针线
8,回门 1.提亲
当回族姑娘长到十六七时,就有人上门提亲。提亲一般都是男方家事先看准女方家的姑娘后,请媒人去提亲。回民请媒人一般要两个人以上,一个代表男方家的媒人,一个代表女方家的媒人。男方家的媒人提亲时,要带上茶,糖等礼品,并通报男方家的姓名,家庭经济状况和教派等情况,有的还详细介绍男方家小伙子的相貌,性格,文化程度等,女方家如果听后觉得大体合适,便给男方家媒人给话。女方家也请媒人到男方家看家道,并由男女双方媒人安排两人在相约的地方见面,看男女双方是否投缘看得上对方。见面之后便互相告知媒人这桩婚事能否达成,提亲的程序便是如此。2.定茶
定茶又俗称“放茶包”,一般会选择主麻日(星期五),男方家要准备回民喜欢喝的八宝盖碗茶、毛尖等各种高中档茶叶,还要准备一些冰糖、桂圆肉、核桃仁、红枣等等,分别装在精美的包装盒里(多半为红盒子,表示喜庆)。另外,男方家还给女方送二至三套合体漂亮的衣服,女方家要以糖茶,宴席热情款待。表示这门婚姻大事已经定下和许诺,今后一般不再变更和许配他人。3.定亲 有的地方叫“提盒子”,也叫纳聘礼,是媒人根据女方的需要,由男方纳合理的聘金,回民叫“麦哈尔”,纳的礼金由女方根据自身需要适当购置一些化妆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四季服装、家用电器等等,以及送相当的黄金饰品,如手镯、戒指、耳环等,如果不赠送聘礼,则婚姻无效。女方家摆宴席接聘礼之后,由双方商量结婚的大致日期,以便做好准备。送聘金没有规定,一般是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量力而行,不强迫。回民认为,赠送聘金,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男子对婚姻大事不严肃,朝三暮四,随意离婚,从经济上有所牵制;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女子生活的一项措施。长期以来,在回族当中形成了男子如果无理提出离婚或中断婚姻关系,男方所赠的聘礼和东西不能索回。4.综婚
女方家会在结婚日的前几天宴请宾客,同时也是亲戚朋友添礼金的时候,在此期间女方家的媒人会带上男方家为新娘准备的一套新衣、以及红纱头巾、手帕等,让新娘在娶亲的早晨穿着。(回民俗称“发裹”)5.娶亲
在娶亲这天早晨,新娘梳妆完之后,要穿上综婚那天的“发裹”,盖上红纱头巾等待娶亲的车队。娶亲这天,男方家会请一位结婚不久的新媳妇来接亲,陪同新娘上车,女方家也会请一位这样的媳妇称为迎亲。待新郎和娶亲队伍到达新娘家中,便会开始最为重要的程序,由男方家请阿訇为新郎念“尼卡海”。证婚仪式结束 后,新娘开始哭着与父母道别,在场的人也会不禁落泪,此时接亲的人会拿出包好的红包分给在场的所有人,这便是回民俗称的“眼泪包包”,之后新娘裹上红头巾由新娘的舅舅抱着新娘坐到到婚车上,其他人也会将陪嫁和箱子等装上车,一同启程。
新娘娶进门的当天晚上便会由婆家能说会道的亲戚来闹洞房,使喜悦的气氛愈加浓烈。第二天吃罢早饭,接亲和迎亲的便会领着新娘认婆家大小,不管长辈或是晚辈新娘都要说赛俩目(回族问候语),然后给新娘一定的见面礼或钱,以示纪念。6.摆针线
新娘在早晨认完婆家大小后,下午便赴宴席,礼让宾客,宴席结束后新娘较亲近的人会到新房来参观,其次便开始摆针线,回民也叫做抬针线。过去是看新娘子的针线活做得如何,将她未过门时给公婆做的鞋、丈夫的衣服、绣花枕套、荷包等展示出来让众人欣赏。同时选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向众人们介绍新娘的心灵手巧,精明能干。这个习俗是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并推行开来。现在的摆针线与以往不同,主要是众人看看娘家给新媳妇陪嫁了什么东西,男方家给新婚夫妇购置了什么家具、电器以及生活用品。7.回门
婚礼后二至三天,婆家的一部分亲戚便陪同新娘新郎回门,也叫回娘家。女方家便事先备好宴席款待婆家亲戚,回门的当晚新郎要赶回家中,新娘一般住上三五天后再由娘家人送回婆家,待婆家人吃完宴席,便开始婚礼的最后一个程序--新娘进厨房,男方会事先准备好新娘要切的菜,可没有想的那么容易,为了刁难新娘会在土豆或葱里放上半截筷子,以玩笑的形式让新娘切完菜,之后便让新娘给婆婆以及长辈们敬茶并说赛俩目,那么婚礼的所有程序便圆满完成,新娘便正式成为婆家的人。
(二)回族婚姻的基本条件
通过上述对回族婚礼程序的详细阐释,可见回族的一场婚礼有多么隆重,每一个程序都要遵守教律,婚姻不是儿戏,男女双方都要遵循宗教教律,婚姻才会得到长久的幸福。那么构成婚姻的基本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1.双方皆是回族 2.男女有自择权
回教订婚原则,极尊重男女自择权,必须有当事人的同意,此为构成婚姻的必要条件,所以强迫代定的婚约,是违背回教法律的。现代的新女子,叫她表示是否同意,那是不难的,都会有其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如果男女双方不同意,则婚姻绝对无效。3.要有公证人的证明
婚姻之结成必须有两位同教的公证人的证明,方合条件,否则婚礼不成。
(三)西北回族婚姻近况
随着时代潮流的发展,太多的新鲜事物吸引着青年男女,就回族青年男女而言,在思想上开始摆脱宗教的束缚,发扬自己的个性主张。就论婚姻这一方面,一些回族青年男女追求所谓真正的爱情,违背了回族的婚姻教规与外教人通婚,这种习气一旦蔓延开来无疑会对宗教的前途有所阻碍。但在这种情况下,若外教女子诚恳的自愿入教嫁给回教男子,这是合乎回教教律的。从另一角度分析外教女子嫁入回教家庭会受到宗教的影响逐渐被同化,即使外教女子信仰不坚,对于整个家庭和宗教是不会有重大影响的。但外教男子若娶回教女子,往往会有很大的争议,这就要回教女子自我审视:自己的信仰是否坚贞?自己的宗教意志是否坚定?其次还要审视男方是否先入教后结婚?是否会虔诚入教?假使不考虑这些前提,只凭一时情感的冲动,背弃自己坚定的信仰,让自己坠入万劫不复之地,只为眼前的虚假享受,而失去后世永久的幸福是不值得的。更让回族女子失望的是,有些男子,在结婚前许诺要坚定的入回教,但是结婚后便不受回教的种种束缚,因而使婚姻一步步走入危机。
(四)属相与回族婚姻的问题 在回教婚姻结成的过程中,有一些陋习固然损害了宗教信德。如有些地方算八字,合生肖,倘有冲克,就不能结婚。否则必有不吉的事发生,说是属龙的,就不可配属虎的,属虎的女子,要受到普遍的畏惧。还有就是忌讳男女属羊,说是属羊的人,其命必苦,所以男女对亲,凡是属羊的必托媒人瞒掉一岁,或多说一岁,媒人要碰着双方都是属羊的,就说:“羊配羊可以一世强”,此种说法皆是迷信恶俗,不得听信,否则就失去了自己的信仰。
二、回族婚姻的宗教性
(一)反对独身主义
回族男女结婚是真主的明命,古兰经云“你们婚配你们中未成家之男女,以及婚配你们仆婢中相宜婚配之人,果若他们是贫乏的,则安拉从他的恩惠上,能使他们宽裕,安拉是宽恩的,睿知的主。”(古兰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二节)。2故而回族男女到了婚配的年龄,都要一律结婚,家中的长辈们就会为未婚男女寻找合适的伴侣,待亲事已定,就会按照前文中所阐述的婚礼程序一步步进行,通过这些繁琐的婚礼程序让未婚男女感知婚姻的珍贵和美满,《古兰经》中也鼓励穆斯林结婚,不主张独身主义。回族经学家王岱舆指出:“我教结婚,乃真主明命,违此者逆矣。所以寒不能生寒,热不能生热,惟寒热能生寒热,此阴阳之化机也。若夫孤阴寡阳
1之辈,上违主命,下背人伦,出自阴阳,妄思超脱,毁本塞源,愚而自用,其与火里求冰,水中捞月者何异哉。”3故而不结婚而独身是不合教义的,也是不合人情的。
(二)强烈的民族集体认同感
回族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观,统一的宗教礼仪和严格的教派组织,将“归属真主”、“穆民一家”的集体主义转化成了一种民族意识。这种强烈的民族集体意识使得回族的风俗习惯、宗教意识、生活方式等都遵循着宗教教规。
就回族婚姻习俗而谈论,在上文回族婚姻基本性质中其中第一点要求就是男女双方皆是回族。在回族婚姻礼仪中,一般只在本民族或穆斯林民族中自相嫁娶,双方都有着共同的信仰,共同的宗教意识,遵循着这一习俗,就是在遵循回教教规。由此可见,回族的民族集体主义行为表现出了强烈的民族亲和感和认同感。
在上文西北回族婚姻近况中也体现出了这一意识。文中谈到现如今有一部分回族青年男女为了爱情愿意与外教男女结合,但前提是外教男女必须先入教,后结婚,这是为了维护伊斯兰教在回族等穆斯林民族中的世代传承,也是为了回族在发展和繁衍中保持正当血统,维护伊斯兰教的宗教特征。相反,若回族男女违背宗教教律,在与没有皈依伊斯兰教的外教男女通婚,则违背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丢失了“伊玛尼”(即“心里诚信,口里承认穆罕默德奉领主命所传的一切教律。”)4从另一方面而言,由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生活方式的不同,信仰的不一,风俗习惯的差异等都会影响双方的感情,时间一久会产生不同的矛盾,陷入婚姻危机。回族婚姻教律之所以遵循民族认同感这一观念,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的长久和稳定。其次,在上文中还提到了有些外教男子在婚前许诺要诚恳入教,待回教女子嫁入后便意志不再坚定,不再受回教教律的束缚,使回教女子的宗教信仰受到影响。现如今虽然主张婚姻自由,崇尚爱情,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但是作为一名虔诚的穆斯林教徒,在婚姻的法则中应当不忘根本,遵循教律,坚定自己的信仰,使得婚姻更加长久和稳定。(三)坚信真主的“前定”
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认为真主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者,穆斯林们要顺从真主,坚信真主是至高无上的,支配着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人的生命、祸福、以及姻缘。每个穆斯林只顺从真主的意志,反对迷信恶俗、偶像崇拜,多神教等,崇敬真主的美德,坚信真主的定然。在前文回族婚姻近况中谈论了关于属相与回族婚姻的问题,谈到一些地方还在算八字,合生肖,与回教的信仰恰恰相背。所谓信仰,即回族俗称的“伊玛尼”,是顺从真主,确信真主存在的意思。而在婚姻选择中若算八字,合生肖,便是否定真主的前定。婚姻 中的“前定”也可理解为回族男女双方的“缘法”,今世的姻缘早已是真主的定数,谁是促成一桩婚事的媒人,谁与谁能最后结成夫妇,这都是真主的前定,应当定信,而不是通过迷信的方法来结成姻缘,此种迷信恶俗一方面违背了真主的“前定”,另一方面有可能让两位有情人错过缘法,终不能成眷属。因此在回教婚姻里要遵循教规,诚信真主,完备信仰。
(四)教长证婚训词的必要性
在上文婚礼程序中提到娶亲一节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念尼卡海,通俗讲就是教长证婚训词的仪式,这是回族婚礼中最为突出的宗教性特征。娶亲当天,在女方家的堂屋正中会设一张方桌,上方坐阿訇,左右坐证婚人和父母亲,新郎与阿訇对坐,聆听阿訇的教诲,阿訇宣读《古兰经》有关片段,再用汉语做一番解释,再由新郎念一段《古兰经》中的片段,最后由新娘的父亲向众人宣布从今天起将女儿交与新郎,也表明了男女双方在宗教中正式结为夫妻。这一重要的程序是不可被忽视的,其在回教婚姻中的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这是婚姻在宗教信仰中真正被认可的标志。由主持仪式的阿訇,说明夫妻之道是人伦之首,并勉励成家应学处世,信教为人之本等语。但每当结婚时人多声杂,对于教长的证婚训词,大家都未能详细领略其意。现将其大意概括于此,深刻领悟证婚训词的宗教意义。“今天我很荣幸来参加某先生与某女士的婚礼,对于我们穆斯林来说婚姻是真主的定然,我们应该喜悦接受,遵循我教的婚姻教规。男女双方都是经过自己的意愿,两位公证人的证明,以及经过了回教婚姻的正规程序,即可成礼。今天是双方父母对于成家出阁的子女,卸却种种责任的日子,也是男女双方负起婚姻和家庭责任的日子。今后你们要互敬互爱,互相谦让,夫治于外,妻治于内,努力让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百善孝为先,首先夫妇要孝敬双方父母,公平对待。其次要与双方亲友友好往来,谦和礼让。待人接物须有礼貌,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在此基础上夫妇要互相勉励,坚固信仰,不忘根本,遵循教律,对婚姻和家庭负责。”
教长证婚训词的大意即是如此,劝谏了新婚夫妇今后为人处事之道以及宗教中的婚姻之道,但其最重要的意义便是在宗教上真正许可了婚事的成立,夫妻的结合,是回族男女步入婚姻之前极为重要的宗教仪式。
(五)“尼卡海”的重要性
在上节教长证婚训词的必要性里谈到了念“尼卡海”是回族婚姻在宗教中成立与否的标志,因此“尼卡海”对于回族夫妇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在婚姻结成以后,能按照宗教法规而共同生活者,固然无话可说,但有些男女由于不懂教律,弄得表面上好像正式夫妇,但实际上双方的“尼卡海”已经被损害。那是因为夫妇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矛盾,互相打骂,甚至宣布不与对方共生活等事。争吵过后,双方又和好如初,但是这实际上已经犯了极大的错误。照回教的规定,对于妻室,若已宣布不与其共同生活,而再次恢复关系者,就得向真主悔罪,倘若连说两次不与其共同生活,则罪责更重。若连说三次,且当着旁人面说的,则已到达恩断义绝了,按教律即已离异了。即使在法律上依然是合法夫妻,但在宗教信仰中已经失去了婚姻的合法性。由此可见,婚姻不是儿戏,也可见回教婚姻的宗教性有多么重要和严格。故而这些重要的婚姻常识一定要谨记,在平时生活中也应当重视。三.结论
综上所述,回教的婚姻自始至终都贯穿着宗教性,也正是因为婚姻的教律才会使男女双方珍惜婚姻,互敬互爱,依照回教教律去经营婚姻,承担起婚姻的责任。故而在回教婚姻中每个程序,每个原则,都呈现出宗教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宗教性的规定才使得回教婚姻更加完善,让回族婚姻的习俗继续发扬和传承,通过回族婚姻的宗教性特征让更多人了解回族的民俗文化。
【注释】
1.南郑哈德成 《伊斯兰教初步浅说》 青海人民出版社
51991年 第97页。
2.南郑哈德成 《伊斯兰教初步浅说》 青海人民出版社 1991年 第94页。
3.南文渊 《伊斯兰教与西北穆斯林社会生活》 青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 第258页。
4.菊香斋主人《穆民常识》1989年12月 第10页。5.伊斯兰教义丛书 《清真简要》 第106页。
【参考文献】
1.马坚译《古兰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2.南文渊 《伊斯兰教与西北穆斯林社会生活》 青海人民出版社 1994年。
3.民族问题研究会编 《回回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
4.南郑哈德成 《伊斯兰教初步浅说》 青海人民出版社 1991年。
论文提纲
一、绪论
1、提出中心论题:回族婚姻中所体现的宗教性特征
2、说明写作意图:通过对回族婚姻习俗的详细阐述从而让更多的回族男女遵循回教婚姻教规,继承和发扬回族传统的婚姻习俗,也让更多人了解回族特有的宗教特征。
二、本论
(一)回族婚姻概况
1、回族婚礼程序
1)提亲
2)定茶
3)定亲
4)综婚
5)迎娶
6)念尼卡海
7)摆针线
8)回门
2、回族婚姻的基本条件
1)双方皆是回族
2)男女有自择权
3)要有公证人的证明
3、西北回族婚姻近况
1)外族男子娶回族女子的情况
2)回教女子嫁外教男子的情况
3)阐述这两种婚姻情况的必要条件及可能的后果
4、属相与回族婚姻的问题
1)说明有些地方的宗教陋习如算八字、合生肖
2)简单说明该迷信陋习是回教婚姻教律中不被认可的。
二、详细阐述回教婚姻的宗教性特征
(一)反对独身主义
1、结合上文中回族婚礼程序从而提倡回族男女到适婚年龄重视婚姻大事,反对独身主义。
2、通过引用《古兰经》中的明文规定以及回族经学家王岱的阐述进一步论述回族婚姻反对独身主义的宗教性特征。
(二)强烈的民族集体认同感
1、进一步阐释了上文回族婚姻的基本条件中的第一点要求。
2、从正面论述了婚姻中男女双方皆是回族的重要性。
3、从反面论证了男女双方若不同教对婚姻产生的影响。
(三)坚信真主的“前定”
1、阐述了回族对真主坚定的信仰,诚信真主的存在和定数。
2、就上文属相与回族婚姻的问题进一步说明回族男女双方的姻缘也是坚信真主的定数而不是依靠迷信来决定。
(四)教长证婚训词的必要性
1、教长证婚训词仪式就是回族所称的“念尼卡海”,说明这一仪式是回族婚礼中必要的程序。
2、将此仪式中教长所念的《古兰经》中的一段证婚训词的大意做了简单的阐述。
(五)“尼卡海”的重要性
1、“尼卡海”即在教长证婚训词中所提到,这是回族婚姻在宗教中重要标志。
2、阐述平常回族夫妻在争吵中不经意间的言语对双方“尼卡海”的破坏性。
3、通过这一婚姻常识的论述说明回族婚姻中重要的宗教意义。
三、结论
1、通过对回族婚礼的概述进一步阐述其中所蕴含的宗教意义,也让更多回族男女重视婚姻的宗教性,珍惜婚姻,发扬我教的传统婚姻习俗
2、通过本文也让更多人了解回族的婚姻习俗以及回族婚姻的宗教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