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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
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章程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是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青年教师社团组织,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的领导下,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由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理事会组织开展系列青年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成长活动;
第二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的宗旨是打造学习型校园,培养青年教师的学习意识、科研意识、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沙龙的具体任务是:
1、开展交流讲座。每学期邀请名师、专家来学校做讲座,或在本校邀请教育教学、科研骨干老前辈作报告,积极向专家学习和请教,学习宝贵的教育教学、科研著述经验,改善自身的不足和缺陷,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质;
2、开展读书活动。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精读1本教育教学的书籍,并且能够结合自己的教学体验,及时阐发自己的观点、收获以及在现实教学中运用的成果。教师个人每学期要有1篇2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
3、开展说课活动。每学期举行两次,每次按顺序随进抽取6名青年教师,每名教师控制在10-15分钟说课,并邀请学校领导和教研组长担任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说课内容提前一周抽签按学科确
定;
4、开展教师基本功和才艺展示活动。举行青年教师撰写教育随笔、教学案例、课件制作等活动,举行辩论大赛、才艺展示、趣味答题等活动,把教师基本功训练和综合素质提高落到实处;
5、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上好一节新课程公开课,青年教师参与听课,上课时间事先安排,上课内容和地点自定,并邀请学校领导莅临听课。目的在于提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促使教师自觉分析和改进课堂教学,实现自我反思提高和跨越式发展;
6、开展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自拟主题进行演讲,班主任工作论坛的建设,德育创新故事的撰写评比,班主任情境工作问答等,提升青年教师班主任工作技能,培养其智慧育人思想。
7、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到外地进行考察学习,学习优秀学校的先进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拓宽眼界、增长见识。
二、组织
第四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设理事长2名(其中执行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长领导并决策各项重大事务,落实沙龙活动经费;理事8名,负责研讨沙龙活动内容的策划和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设秘书长1名,处理日常活动安排和会员管理工作。
第六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理事会由理事长、秘书长、各位理事组成,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三、会员
第七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会员为本校28周岁三年教龄以下的青年教师(默认加入),其他教师承认本章程者,亦可自愿申请加入;
第八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会员可优先借阅学校图书室里的教育专著和所有刊物,参加沙龙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对沙龙的组织机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日常管理可以提出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会员要积极参加沙龙各项活动,热爱读书,热爱思考,积极实践,乐意交流。保质保量的完成理事会策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四、考核
第十条:“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每月活动一次,由秘书长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学习交流的时间与质量。根据会员参与活动情况及成效,每学期评选优秀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拒不参加活动,活动积极性不高者,迟到、早退、敷衍塞责者理事会内部通报批评并申报学校党总支和校长室。长期不参加活动者,理事会可商议开除其会籍,并通报全校。
五、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理事会。
中共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总支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青木关中学校委员会
铸秀.青年教师成长沙龙理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