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学校申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申报文明学校的请示”。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申报和对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进行届中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小学: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申报和对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进行届中复查工作的通知》(南委教[201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欲申报的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的学校于6月10日将《南安市第十二届(2010—2012年度)文明学校申报表》(附件1)送交学区办公室,请炉山小学做好迎接复查准备工作。
乐峰中心小学
2011-5-26
附1: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委教[2011]24号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申报和对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进行届中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南安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申报和对第十一届南安市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进行届中复查工作的通知》(南文明委〔2011〕5号)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十二届(2010—2012年度)南安市文明单位申报活动,并对第十一届(2007-2009年度)南安市文明单位进行届中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的申报工作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
2.申报依据:《南安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南文明委〔2009〕6号通知)。
3.申报条件:凡是符合《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学校评估暂行标准的通知》(南委教
[2011]21号)和《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委教〔2010〕74号)有关南安市文明学校评选标准的学校,可申报参评南安市文明学校。
4.申报途径、途径:具备申报文明学校资格的,应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申请报告,填写
《南安市第十二届(2010—2012年度)文明学校申报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推荐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学校不纳入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考评。
二、关于第十一届南安市文明学校届中复查工作
1.复查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
2.复查对象:所有第十一届南安市文明学校
3.复查内容和方法:届中复查按照《南安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1)单位自查。复查学校要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回顾总结获得荣誉以来在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中,有何新规划、新机制、新特色、新做法和新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自查报告,填写《南安市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届中考查表》(附件2)分别送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文明办存档。
(2)实地查看。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文明办对第十一届南安市文明学校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考核。
(3)部门审查。市委文明办负责将所有第十一届南安市文明学校名单统一报送市纪检、综治、计生、安监等部门征求意见。
4.复查结果:根据《南安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对在复查中发现工作停滞不前或严重滑坡,发生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的单位,由市委文明办根据复查情况向市文明委提出处理建议,市文明委将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各有关学校要以此次申报和复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拓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申报参评第十二届南安市文明学校的单位要认真做好新一届文明学校创建规划,届期内每年要制定创建计划,及时做好创建总结,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附件:1.2.南安市第十二届(2010—2012年度)文明学校申报表.doc 南安市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届中考查表.doc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1年5月17日
附2: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教育局
南委教[2011]21号
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学校评估暂行标准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学校评估暂行标准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按福建省文明学校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学校评估的各项工作。泉州市、南安市文明学校评估参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
中共南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安市教育局
2011年5月9日
闽委教办宣〔2011〕2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