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福建省教育厅官网查询”。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高„2009‟2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精神,我厅决定参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及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相关高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四届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但经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落选的省级教学名师,经高校推荐可以参加我省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高校返聘教师,并由高校出具返聘证明。民办院校、独立学院聘请的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该校任教两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数额及奖励办法
评选条件参照教育部《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附件1)和《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附件2)。全省评选表彰80名左右省级教学名师,由我厅授予“福建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同时,在本届及往届省级教学名师中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4名(本科3名、高职高专1名)。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高校在教师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参照评选条件,认真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
2、各高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实行限额推荐办法。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8名,一般本科院校及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独立学院、其它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省级教学名师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应于5月29日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http://msj.zlgc.edu.cn或http://msj.zlgc.org),按申报流程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4、各高校在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过程中,应设立公示环节,以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四、有关要求
各高校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应提交下列材料:
1、高校推荐公文(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
2、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
3、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4份,含一份原件);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见附件5);
5、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上述材料务必于4月6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并将候选人汇总表、推荐表、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发送到811070@163.com,联系人:龚森、范起彬,联系电话:0591-87091312、87833265,传真:0591-87846780;申报系统服务联系人:徐宇峰,联系电话:0591-87091262。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促进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教学名师资格。
附件:
1、《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3、福建省第五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福建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高职高专)
5、福建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名师 评选表彰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