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工作督(检)查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响安监发[2010]11号
关于对化工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督(检)查的通知
各化工生产企业:
为切实加强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决定近期组织一次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同时对部分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检)查范围
按照响安监发[2010]1号《关于印发〈化工生产企业2010年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各化工生产企业一 1
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苏安监[2007]96号和响安监发
[2010]9文件的规定,对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响水长洋化工
有限公司、盐城市虹艳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市瑞普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等四家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月9日为各化工生产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3月10日至3月20日为县安监局组织督查阶段;同时安排对江
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三、督(检)查分组
第一组:王为民、王加兵,具体负责督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
第二组:周克胜、戴希海、邀请化工集中区派员参加,具体负责
督查化工集中区内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第三组:张前良、雷文国、邀请化工集中区派员参加,具体负责
督查化工集中区内另一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王为民、王加兵、分局人员、邀请专家3人负责对江苏大和氯碱
化工有限公司、响水长洋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市虹艳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市瑞普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化工生产企业监管执法检查。
四、督(检)查内容
1、督查响安监发[2010]1号文件执行情况。
2、督查苏安监[2007]96号文件执行情况。
3、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执行情况。
五、督(检)查要求
1、各化工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响安监发[2010]1号文件要求,认
真开展自查自纠,以便迎接县安监部门督查。
2、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于3月20日前
将2009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报送我局危化科备案;切实加强隐患
整改力度,春节前企业邀请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在督查前必须全
面整改到位。
3、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防雷、防静电检测管理责任制,按时对防
雷、防静电等设施进行检测检验,督查前要保证全部检测到位。
4、各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09]49号转发省安监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
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从头抓紧,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剧
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高危工艺化工生产企业,保证2010年底前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
5、根据县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按排,列入三月份监管执法计
划检查的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响水长洋化工有限公司、盐城
市虹艳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市瑞普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要严格对
照其计划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6、各督(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
求,查细、查实、查到位,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化工生产企业,要
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3月2日
主题词: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督查 通知抄送:市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县优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
共印100份
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3月2日印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