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工业)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业园安全生产责任书”。
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龙 溪 街 道 办 事 处
二 〇 一 三 年 度
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
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龙溪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
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控制:
(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2)依法规范所辖及全部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3)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并组织消除,未消除不允许恢复生产。
(4)对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
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依法经营管理。企业法人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
术知识,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
(3)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岗位安全生产
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
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做到组
织、制度、措施、人员、经费“五落实”。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持
证上岗,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到 “有人管安全,有
人会管安全”。
(5)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月召
开一至二次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台帐和档案,并
按要求记录完整,所有资料分门别类,按年度装订成册。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三基”达标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预
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7)生产经营单位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六月“安
全生产月”要组织相关活动,及时上报各类活动信息。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及
时上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不按时上报的单
位按有关规定处理(传真:2111283)。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高危
行业按照高危行业规定的标准提取,以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
(11)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时,要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和报批有关劳动卫生设计资料,并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职工安全卫生预评价。必须保证职
工安全卫生工程和设备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引进国外的设备、工艺及材料产品等,要同时引进
安全卫生的配套设施和保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
(12)加强对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设
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
(1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14)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或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从业人员可
能产生职业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采取作业场所预防、劳动
过程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不
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1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培
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并持双证上岗。
(1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制落实到各车间、班组、个人。
(1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符合标
准并要求保持畅通;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电线、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
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处于同一建筑并要保持安全距离。
(19)加强用火、用电操作管理,对易燃易爆的重点区域设置警
示标志。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消除。
(20)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并登记检查记录,节假
日必须实施检查并安排好值班。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
当进行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实施监控治理,确保安全。
(21)生产经营单位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参加人身、财产
和工伤保险,分解重大事故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风险。
(22)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如有
调整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把人员调整情况报镇安监站。
(2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报告街道安监站(上报电话:
2111283******)。隐瞒事故不报或不按规定时间上
报的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生产经营,未依法履行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
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2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
人为自然签字人。
(26)本责任书考核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
单位各执一份。
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单位:
签字人:签字人:
签订日期:2013年 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