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见”。
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近日,青海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意见》深入分析了我省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重点问题作了规定。
一要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州(市地)委、县(市区)委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维稳工作。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党委,设立局党委办公室。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合署办公。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分别由州(市地)、县(市区)委副书记或其他常委担任,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分别担任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州(市地)、县(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另设1名专职副书记,(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并分别兼任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根据我省特点和中小学实际,全省公办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州(市地)、县(市区)
所属中小学的党组织分别隶属于州(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在乡(镇)、村的中小学党组织隶属于县(市区)教育局党委,中小学所在乡(镇)党委协助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和干部配备情况,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可以分设,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否分设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兼任的,必须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要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选配思想政治强、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有计划地抓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注重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等方面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立场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立党委的学校要设立纪委,党支部和党总支要明确纪检委员。
三要加强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学校党组织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学校团组织建设。中学要建立业余团校。保证团组织必要的活动时间、场地,按规定落实团组织工作经费。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要配备专
兼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建立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少先队工作的考核纳入教育督导、教学评估范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省、州(市地)、县(市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四要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制定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对有损师德师风且屡教不改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实行“一票否决”,特别要将影响坏、不合格的教师坚决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中小学教职工党员、党务工作者获得中央和地方党委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省级和省以上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的,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荣誉称号”序列;在教职工绩效考核中适当增加分值。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把祖国意识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民族团结意识教育、维护安全稳定意识教育,以及乡情、县情、州情、省情、国情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坚持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意见》强调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和民办学校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