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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全面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
—周广仁同志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视频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9年2月9日)
同志们:
今天视频会议主要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动员和部署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刚才,周瑾同志宣读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省纪委效能监察室徐小平主任作了重要指导讲话,请大家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结合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国税机关效能年活动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和考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
(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利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也是做好今年国税工作的关键。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首先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当前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企业要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妥善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以更高的效率积极抢抓机遇,否则就可能在危机中走向衰败甚至消亡。政府机关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最重要的责任就是为经济基础服务,说到底就是要服务于企业,为企业抢抓机遇、破解难题、增强优势提供高效率便捷的服务。国税机关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培植税源,扶助企业发展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就是要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努力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因此,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治理发展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保护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围绕“三个更好”,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快形成“服务领先”的强烈氛围,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大做强税收收入总量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基层、纳税人和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高效快捷“立即办”;对基层、纳税人和群众反映的重大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一些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创新思维“探索办”,使优化国税发展环境工作真正合民心、顺民意。
(二)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利于推进“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工作主题的落实。年初,省局在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结合贯彻总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国税系统的实际,提出了全省国税系统“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这一工作主题,这既是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题,也是新时期我省国税工作的主题,更是全省国税系统服务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主题,会上,要求全省国税工作要紧扣这一工作主题,大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整体推进和谐国税建设。近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着眼于国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对税收管理的全面筹划、系统整合和整体推进,一年实施一项创新性举措,逐步构建起新的发展平台,成就了江西国税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税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的情况下,我省国税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国税人员还存在着法治观念不够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有的基层单位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税收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尚需进一步减轻,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过程。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居安思危,奋发有为,以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积极主动地正视问题、化解矛盾、弥补“短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创新成果,努力构建创造最优的政务环境,不断推动江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利于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效能是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政风行风的集中体现,是干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办事效率、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的综合反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可以进一步理顺行政关系,调整职能结构,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使各项行政事务由谁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多少时间办结、办理质量如何等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并通过政务公开,让行政相对人知晓,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把一些消极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目的,从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实质就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从2001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坚持把纠正国税部门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塑造国税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国税系统连续八年在省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树立了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也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和各方面的好评。今年虽然省政府不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但我们仍要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抓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直接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良风气,整改纳税人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能力建设,提升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带着感情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提高国税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为营造和谐的国税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和作风保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机关效能年”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是看能否做到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明确的目标,真抓实干,做到存在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吴新雄省长在动员大会上大力倡导“九要九不”,即:要办事高效,不疲沓拖拉、推诿扯皮;要开拓创新,不因循守旧、得过且过;要廉洁奉公,不心存杂念、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卡压群众、刁难企业;要集中精力,不文山会海、迎来送往;要真抓实干,不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要依法办事,不我行我素、胡乱作为;要诚实守信,不违反合同、失信失诺;要团结协作,不离心倾轧、相互掣肘。这些都是“机关效能年”活动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需要解决的难点。结合国税系统的实际,省局在《实施方案》中也提出了“机关效能年”活动要实现的四大目标,即: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要实现上述四大目标,使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行政绩效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还要从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要实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效能的目标,就必须要在推进依法治税上下功夫。
要在推进依法治税上下功夫,就是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重点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一是要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策,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策,要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收入库级次,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二是要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及时掌握税收政策落实进展情况,解决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准确、全面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防止擅自制定减免税政策。继续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重点检查越权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情况;新出台的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情况以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执法中刁难设卡、以权谋私、态度粗暴等现象,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逐步实现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面向企业的检查、评比活动要实行登记备案制,对相同或相近的检查,由各级国税机关效能办公室统一协调,合并进行,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2008年省局重点执法检查、效能监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围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开展重大案件审理。要开展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按照“四比四看”的标准,评选表彰100名“依法行政标兵”。
(二)要实现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目标,就必须要在深化税源管理上下功夫。
要在深化税源管理上下功夫,就是必须继续推行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尽量把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同步协调增长。一是要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做好户籍信息维护和数据质量检测发布工作,加强户籍管理与各税种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的衔接配合,加强跨地区的户籍协作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协税护税资源,加强与地税、统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二是要强化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监控。完善重点税源企业驻企管理办法,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以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专业化管理。探索建立大企业涉税内控测试和风险评价机制。三是要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监控中的支撑作用。围绕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深化数据整合、分析和利用,强化系统运维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建成省级同城异址数据处理(应用)备份系统。提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等各类税收征管软件的应用水平。强化数据分析利用,研究利用好工商、地税、供电、供水等外部信息。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省委、省政府三个缩减30%的要求,将1个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县(市、区)局实施,占50%;取消3个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个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至设区市局实施,占33.3%;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全部压缩30%以上。
(三)要实现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效能的目标,就必须要在优化税收服务上下功夫。
要在优化税收服务上下功夫,就是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研究制定税收服务工作规划,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大力实施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完备的税收服务体系,实现税收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制定《税收服务工作规范》,明确税收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划分和主要内容等,规定税收服务各环节、岗位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规范首问责任、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举报投诉等税收服务操作标准。二是要创新服务平台,推行分类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自助办税。强化省局内外网建设和管理,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打造网上税收服务厅。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和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办税。在通过办税服务厅提供一般性纳税服务的同时,对大型企业,继续推行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力加强网络办税平台建设;对个体工商户,重点关注其发票领购、就近缴税、税法咨询以及办理停歇业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对农村纳税人,提供定期的上门办税咨询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进一步扩大生产企业退税审核权限下放范围,县(区)局审核面力争达50%以上。继续优化流程、整合业务,简化资料、简并报表,凡未经总局发文明确和省局批准,各地不得自行增设要求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和报送的涉税资料。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做到一次性告知;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的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等工作,由税收管理员统筹实施,避免同一事由多头、多次找纳税人。四是要健全国税机关内部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基层评议机关的制度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办税服务质量的外部评议制度。形成量化指标,通报考核计分,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要实现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的目标,就必须要在规范机关管理上下功夫。
要在规范机关管理上下功夫,就是要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大规模干部培训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岗责体系,整合人财物资源;深化细节管理,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本管理机制,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要合理调整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省、市、县(区)局部分机构设置,重点强化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关系,合理配置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二是要完善岗责体系。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设定和调整各级国税机关的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科学界定和理顺各级国税机关之间、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防止职能交叉重叠,确保各个工作环节相互衔接、政令畅通、高效便民。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效能建设,“能”是“效”的基础条件,“效”是“能”的推进力量,抓“效”必先提“能”。当前,少数国税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制约机关效能提高。各级局要把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放在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位置,广泛深入地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敬业务实,开拓创新,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基本原则,把真抓实干作为基本准则,把清正廉洁作为基本守则,提高广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使“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序开展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能否做到有序开展,需要各级国税机关的积极参与,需要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机关效能年”活动能否开展好,关键在领导。各级国税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亲自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单位本部门做起,真正当好机关效能建设的实践者、示范者和推动者。其他领导要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效能建设,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机关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全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同时,省局机关也要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为全系统带好头,作出表率。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部署,及时掌握情况,注重典型示范,推动效能年活动全面开展。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特别是要通过省局的内外网站、工作简报及时宣传和反映活动情况和成效,大造声势,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我们的做法、体会、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有声有色”,在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设立的“表扬台”上刊播,力争使我省国税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在全省走在前列。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检查监督。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全力推进。要在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的新情况,不断赋予机关效能建设新的内容。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国税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作为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门检查、明查暗访活动,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效能建设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投诉受理工作力度和违反效能建设要求的行为的问责力度;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责任制、岗位AB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找差距、订措施、促整改,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真正得到落实并取得实际效果。
(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整改力度。效能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发展环境是否优化、纳税人是否满意。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明确整改方向,切实解决问题。要坚持开门整改,重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设立效能建设监测点、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走访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征求基层群众、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听到全面、真实的情况,提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对基层和纳税人反映意见比较集中,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对有些自身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以取得上级支持,落实整改;对有些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出说明,并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特别要抓住基层群众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决心进行整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到位。各级国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行政过错、行政效能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三个一律”,即对有群众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效能建设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要通过责任追究,提醒、告诫各部门、各单位以至每一位工作人员重视效能建设,促进责任落实。
同志们,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环境建设,重在真抓实干,贵在实践检验、难在坚持不懈。希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要迅速行动,积极参与,以优良的作风、高效的服务、优异的成绩推动发展环境再优化,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实现新崛起、建设新江西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