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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党课”镇级党校理论教育大讨论活动
发言稿
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意义
党校教育主要分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员道德素质教育这两个大的方面,党校的理论教育除了宣讲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外,更重要的是通过理论的学习、价值观的灌输,让科学的意识指引受众的实践活动。
今天请允许我,从这个理论指导实践的基本逻辑展开来。我交流的主题是《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意义》,从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背景,基恩内涵,来谈一谈它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实践的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背景和提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同时吸取中国传统法治思想中的精华,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规律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和升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背景(1):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的。即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四个深刻”和“两个前所未有”。面对这一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这些战略思想在政法系统指导思想上的体现。
背景(2):是我国政法机关面临的新任务决定的。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政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事件持续高发,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不断汇聚到政法机关。通过媒体的高效报到不断刺激着民众的神经,个别事件影响范围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背景(3):是解决当前非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观念的大量存在和执法中的各种问题的迫切要求决定的。由于思想文化的多元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西方各种法治思想以及封建特权观念,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以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观念严重影响队伍,对为谁当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存在混乱模糊的重大思想问题,政法机关出现了执法不严、不公正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作风上简单粗暴,耍特权、抖威风,引起人民群众严重不满,甚至发生警民冲突,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
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从根本上反映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我们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权力本质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的核心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求执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以保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宗旨,以公正实施法律为首要标准,做到保护人民利益与维护法律权威的有机统一。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活力社会生命,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法治作为社会制度的基本载体,它的价值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利益与正义、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生存与发展、和谐与安全等,都是社会成员所需要的价值,而法治就是将这些价值进行排列组合时的制度安排。在社会所需的多种价值中,处于基础与引领地位的始终是公平与正义。通过法治实现的社会制度文明,其基础应是公平正义。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性质决定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工具。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的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核心内容,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正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是根据全体人民的普遍意志和根本利益提炼出来的,是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出发制定和部署的。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坚持党的领导理念,是由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凝结了人类文明的政治智慧。但是,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国家治理形态,总是和一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并由其决定的,离不开一个国家具体的国情和实际。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法治模式,是和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特别是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我们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照搬别国的法治模式。离开了党的领导,将法治与坚持党的领导对立起来,法治建设就会迷失方向,也就不可能保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提出,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理论成果。2008年政法工作会议,2010年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中央领导集体都阐述有新的理论成果。在此不作赘述。
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社会实践的指导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当今社会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着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我们正在推进的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它应当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之下的一项极为重大、十分理性的社会工程,它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和理念作具体指导。法治理念是法治理论的主体化、内在化和观念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并在其指导下努力推进。我要强调的是法治建设,并非仅仅是公检法三家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们行政机关,党政机关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法治理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理念的也直接指导社会大众的实践,提升全社会、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持社会在转型期间平稳过渡的关键。在实践中如何引导老百姓依法办事,依法诉求对于当今各级政府来说非常重要的,政府的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持社会稳定,应该要从法治出发,回归科学和公平。
最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要求司法机关尤其是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既要审视已有立法,又要用发展的科学眼观看问题。不断关切立法、政府的发展方向,适时调整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实现好人民的利益。
我的发言结束了,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