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考核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数字城管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增强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关镇、开发区和担负城市管理职能的责任部门(以下统称责任单位)。
第三条 数字化城管考核工作由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实施。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实行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周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五条
依据任务量和管辖权限不同,数字城管考核的责任单位分成以下三类:
(一)城关镇、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住建局、房管局、自来水公司、环保局、交通局为一类责任单位;
(二)公路局、昆仑天燃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供电公司为二类责任单位;
(三)文广新局、民政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为三类责任单位。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六条
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按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率、案件
按期处置率、工作量比率以及案件返工率等四项指标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七条
案件处置率是指案件已处置数与案件应处置数的比率。案件按期处置率是指按期处置案件数与应处置案件数的比率。第八条
工作量比率是指该责任单位案件处置数与所有责任单位中案件最多处置数的比率。
第九条
案件返工数是指责任单位反馈给指挥中心,经核查确认没有完成,中心二次派遣给责任单位的案件数。
案件返工率是指案件返工数与案件处置数的比率。第十条
责任单位考评得分按以下四个方面累计计算:
(一)案件处置率满分为70分,责任单位该项得分按案件处置率比例计算;
(二)案件按期处置率满分为30分,责任单位该项得分按案件处置率比例计算;
(三)工作量比率满分为9分,责任单位该项得分按工作量比率计算;
(四)案件返工率最高扣分20分,责任单位该项扣分按案件返工率比例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授权延期、挂账的案件,如果时间跨月,则该案件视作立案当月专业部门的应处置数,该案件的结案时间列为结案当月专业部门的处置数。
第十二条
一般性案件不得申请授权延期、挂账。授权量不得超过当月案件处置总量的百分之五。
第十三条
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月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
数字城管月考核实行排名制,通过《**宣传》、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以内部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布。年终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发文通报,并在县内各类媒体上公示。
第十五条
连续六个月排名所在类别前二名的,县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办公室发文通报表扬。
第十五条
连续六个月排名所类别最后一名的,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向县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和整改措施,并由县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办公室发文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情况,县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进行点评,通报该季度的考核情况,分析数字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责任单位数字城管年终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县行风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以数字城管年终考核责任单位得分平均数为基准分,一类、三类责任,每降低或提高1分,全县行风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相应扣除或增加0.1分,以此类推;
(二)二类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月考核、年终考核情况,由县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纳入考核体系。
第十八条
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保证金制度。根据各责任单位职能和规模,分别向县政府交纳3万、2万、1万元保证金,依据年终考核综合得分,每类后三名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其他部门全额返还保证金,并且每类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两名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第二十条
本办法于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