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疗_农民工医疗保障措施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2:35: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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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推进城市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生活在农村与城市的夹缝中,医疗保障权利得不到制度的保证。本文阐述了我国农民工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存在的无法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以及在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时受到户籍制度的局限和来自政府、企业的阻碍,并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劳动大军。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流动性很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患病是目前农民工最惧怕而又难以避免的问题。由于缺乏医疗保障,农民工生病后大多采取的是“硬抗”,不仅造成身体的伤害,而且容易导致失业,以致失去经济收入陷入贫困,即“因病致贫”。虽然我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但是,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生存在农村与城市的夹缝中,医疗保障权利得不到制度的保证。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但户口在农村,这样就存在一个矛盾,他们既享受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障,又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医疗保障待遇。因此,探索出一套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方面叙述了农民工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建议。

一、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存的模式。

(一)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存在的问题

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我国农村地区初步建立起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各地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温家宝总理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达到8.14亿,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91.5%。

然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其中一个显著问题是现有的新农合制度不能解决农民工的异地就医问题。这就打消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据山西省社科院2005年底对太原市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显示,参加医疗保险的占5.88%,参保率极低。河南省固始县是个拥有16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长期在外的农民工达50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由于长期在外,在办理就医及补偿上,出现了不能充分,方便,快捷地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现象,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农民工吸引力下降,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

(二)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时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大部分地区(98%)都启动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2006年,我国已有1.3亿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000万职工享受公费医疗。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理应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障,然而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却将农民工排除在外,使农民工无法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障碍:

1.户籍制度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这就阻碍了属于农村户口却生活在城市的这一特殊群体加入到以城市户口为基础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2.政府的不支持

政府对农民工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不积极,认同度低。政府没有采取相应政策使农民工尽快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障待遇,政府的不支持是造成农民工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的又一障碍。

3.企业的注重自身利益

即使农民工加入了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也存在很大问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筹资来源是政府,企业,个人。而企业并不想为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而花费更多的资金,加大企业成本,使得农民工加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困难。

二、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农民工在参加两种医疗保障体系时都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地度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之上,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定点治疗的机构主要分布在县内。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保,农民工一旦生病就要返回户籍所在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进行治疗,这对于长期在本省或外省打工的他们来说,返乡看病不如在外地自费就医,既节省时间也多花不了多少钱。制度设计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一直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从根本上说是丧失了一种制度的公平性。所以,农民工即使参加了新农合制度也没有实质作用,这就导致了新农合制度的推广施行对于农民工没有意义,并不能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11%的农民工患病后不采取任何措施;65%的人患病后为节省花费而选择自我治疗;24%的人患病后虽然去就医,但其中48%的人是利用基层卫生机构或私人诊所;只有在病情比较严重时,才会去高层级医疗机构就诊;而在住院治疗过程中有30%的人由于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选择放弃住院。

(二)在参加城镇医疗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存在问题,从各方面看,存在诸多原因:

1.户籍制度的局限性

在户籍所在地加入医疗保障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现行的户籍制度把公民人为地分成农村户口和非农村户口,是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性依据,是形成目前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条件。然而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却是建立在参保人为城市户口的基础上,农民工虽然生活工作在城市,但却是农民身份,这种户籍制度是造成无法解决农民工加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根本原因。

2.政府高估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政府认为,农民有土地作为其基本生活保障的来源,政府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去关注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姚仁慧对武汉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虽然大多数农民工在农村是有土地的(占64.4%),但只有26.1%的农民工在家乡有土地收入。可见,土地提供生活保障的可靠性在下降。

3.政府高估了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代价

政府认为,目前政府承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负担已经很沉重了,如果将农民工也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负担过大。显然,单纯以经济视角来看待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显然是片面的。医疗保障作为公共产品,农民工理应享受与城市其他劳动者一样的社会保障权利。况且,国家的财力在持续快速增长,尽管遭遇了经济危机,我国2008年的GDP仍以10%左右的势头增长,政府的承受能力在不断增强。

4.地方政府担心影响本地竞争

地方政府担心一旦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和企业竞争力,因为农民工廉价的劳动力价格是其地区保持强劲经济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其实,良好的用工环境,健全的保障体系,才能吸引人才,提高本地区的竞争力。

5.企业注重自身利益和成本

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原则是政府,个人及单位三方共同负担,从经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看,雇主为职工交纳一定医疗保险费用会增加劳动力成本,企业就失去了原来雇佣农民工的优势。但是,对农民加入城镇医疗保障,对整个社会劳动力的新陈代谢来说,却是保障了整个社会劳动力的稳定供给,而社会劳动力的稳定供给与企业自身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三.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农民工既不能参加新农合制度,也不能享受城镇医疗保险的问题,笔者给出了以下建议。

(一)在新农合制度下设立创新型定点医疗机构

考虑到农民工的特点及新农合的发展,通过创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结合对本省农民工流动方向的调查,在农民工集中的打工地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就地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这样,不仅能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又能促进新农合的参保,增加新农合的资金。这种模式符合劳动力输出大省以及打工地比较集中的地区,而且由于人数比较多,对于县外的医院来说具有巨大的潜在经济收益,便于新农合的管理方与县外定点医院之间达成合作。针对上述河南固始县农民工的困境。2006年年初,为解决和保证这些参合农民工的就医问题及补偿问题,固始县开始在外尝试设立“固始县新农合外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外出农民工“就地参合”,“直接补偿减免”,为外出农民工提供零距离,一站式,一体化服务。据统计,仅此一项举措,固始县外出农民工每年就可节省交通费及减少务工损失300多万元。

(二)将农民工彻底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制度

首先,开放城市户籍制度。对按照城市发展规划被占用土地的城近郊区的农民,以及失去土地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其他农民,例如在城市开业的私人企业主或在城镇内单位工作多年的农民工,可通过转换户口方式作为城镇居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网络。这种思路是在承认城乡二元结构的前提下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实途径。2004年以来,各地纷纷推出新政策,上海,宁波,乌鲁木齐,石

家庄等等先后打开户籍大门,上海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宁波取消农转非,乌鲁木齐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便可落户,石家庄市的力度更是前所未有,共推出7条入市标准,其中一条是只要被聘为合同制工人,工作期满两年的即可入户石家庄。

其次,在户籍开放后,政府不应该因为成本等其他原因而忽略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需求。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投入,并且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该注重长远效益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样有了法律的保障,政府的支持,以及企业的协作,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就有了保证。

(三)建立新型的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

以上两种对策虽然可行,然而在其现实工作中却有局限性。前者,农民工的流向不一,建立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复杂,而有时跨省的情况也较多,工作难度大。后者,受城市容量的限制,不可能无限地长期地扩容,并且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民工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保障资金投入。相比之下,建立一种农民工特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具有操作性。但这也是一种长期的战略构想。

在全国联网,让全国农民工共用一个基金账户,全国农民工互助互利。首先,让农民工在工作地点办暂住证,承认其是城市农民工。其次,国家应该在全国联网的国有银行为农民工设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基金账户,用农民工的身份证号作为他们的医疗保障基金账号。然后农民工每人每年缴纳二十元的资金作为农民工的账户基金。最后在每个城市均设立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金额全部去账户基金领取。

这样,有很多优点。最明显的是有两点第一,全国的农民工人数多,就可以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的保障水平,加之他们的流动性强,这样就不再局限于在哪个省市工作。第二,政府也不用对农民工进行补助,减少财政的支出,而可以用这一部分资金加大基金的管理以及全国的网络建设。

全国联网,统一

农民工医疗保障

期战

略构想

农民工医疗保障

设立创新型定

点医疗机构

开放户籍制度,政府支持,企业协作 图1 农民工医疗保障设想图

图1反映了农民工医疗保障体制建设的三方面构想。

四、结论

有人形象的把民工经济比喻为“一座不冒烟的工厂,一所不花钱的大学校,一个事半功倍的大产业”。可以说,如果没有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就不可能有众多农民身体素质的提高,也不能有整个国民素质的增强,更不可能有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助于健全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出现的问题会更多,笔者只是针对明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简单建议,而我国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的完善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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