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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工商平分党发„2011‟15号
中共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党组 关于印发《2011年度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工商所:
现将分局党组《2011年度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2011年度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工商 基层人员 述职述廉 实施意见
抄送:市局监察室,区纪委监察局,本局党组成员。
白银市工商局平川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中共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党组 关于开展2011年度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全系统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基层工商所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市局党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决定从4月10日开始到5月底,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及接受民主评议活动(以下简称述职述廉活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更加”为统领,以开展“兴商富民创新年”活动为主线,高举“一面旗帜”,加快“两个提升”,坚持“三个一切”,打造“四个平台”,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认真接受监
管服务对象对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切实达到改进工作、融洽关系、接受监督、服务发展的目的,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内外互动、注重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使基层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监管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在全系统努力搭建一个让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了解工商、理解工商、关心工商、支持工商、宣传工商的平台,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执法环境。
三、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对象
1、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党组书记、局长外);
2、全区工商系统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
四、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就去年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既要包含本单位业务工作、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又要认真回顾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单位及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单位及个人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服务地方经济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单位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述职述廉中需明示的问题
1、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本人是否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或进行中介活动。
2、是否有收受服务监管对象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
3、工作中是否有吃、拿、卡、要行为。
4、是否利用婚丧喜庆等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行为。
5、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公款(物)等行为。
6、是否存在利用手中职权优亲厚友行为。
7、征求意见中,评议代表、监管服务对象、群众、干部职工反映需要明示的其他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时间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5月30日前结束。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领导机构
分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员治文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工商所、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指导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0年4月11日至5月10日)
1、分局述职述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基层执法单位和窗口部门述职述廉对象的思想发动工作。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发布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公告,公布工作安排和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对象的有关情况。
2、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等,征求各方对、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对象的意见。对意见梳理后,向述职述廉对象反馈。
3、述职述廉对象根据征求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准备述职述廉报告。
4、分局述职述廉活动领导小组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纪检监察、信访、乡镇(街道)、社区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义务监督员、消费者代表及基层执法单位的监管服务对象中确定不少于60名的评议代表。其中,监督服务对象比例不得少于参评代表总数的85%。农村工商所还应有一定比例的农民代表参加。
5、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大会。
(1)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大会由分局分管或联系领导主持,并就开展好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提出要求。
(2)工商所执法人员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述职述廉。(3)述职述廉对象回答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4)在参评代表范围内发放测评表,对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对象及单位全体干部进行测评。
6、分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指导组进行指导。
7、情况汇报及反馈。
(1)分局述职述廉活动领导小组对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有关情况进行汇总。
(2)分局述职述廉活动领导小组对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综合评价,并指定人员向述职述廉对象进行反馈。
(三)整改问题(201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各工商所和窗口部门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一定途径将整改情况向评议代表反馈,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分局向市局报告。分局要督促各工商所和窗口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成果运用(2011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1、分局党组将把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推荐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工商所执法人员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结果由办公室和监察室存档。
2、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工商所和窗口部门,分局党组督促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还要继续跟踪督查。
3、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个人,要及时提醒或进行诫勉谈话。经组织考察确系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要作出调整;对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机关从严处理。
(五)工作总结(2011年5月26日-5月30日)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分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成果。
2011年5月25日前,各工商所要向分局上报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活动安排、图片、简报、总结等相关资料电子文档);分局班子成员及科、所长以及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同时报送述职述廉报告。
六、工作要求
1、专题部署、统筹安排、分工明确、有效互动。各工商所、业务科室要按照分局《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推行这项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基层干部从思想上解除顾虑,创造良好和谐的“述”、“评”氛围。同时各工商所还主动加强与辖区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和配合。
2、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全面铺开实施。各工商所、业务科室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在辖区市场、办公场所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栏、红盾信息网公示活动开展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现场评议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使活动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完善机制方面的建议请及时上报分局。
3、撰写报告真实、选定代表合理、评议客观公正。述职述廉对外要围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服务地方经济、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认真撰写了述职述廉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各自工作和廉政情况。在选定参会代表时,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可从经济户口中随机抽选,确保评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
各工商所要加强信息沟通,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过程中向分局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