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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班组长考核测评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班组长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提升班组基础管理水平,夯实公司发展基础,根据《》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班组长考核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测评范围
1、机关部室:下设班组负责人。
2、业务支撑单位:二级中心下设班组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县(区)公司市场经营部、综合部、集团客户部、数据业务部负责人(三级经理任职除外)、片区经理、自营实体渠道营业厅店长。
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考核测评时间 10月25日—11月6日。
三、考核评价原则
(一)注重实绩、量化评价。
(二)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任用相结合。
(四)注重培养,促进个人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
四、考核测评主要程序
1、召开述职会议,进行民主测评。由班组长进行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2、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3、根据考核和测评情况,结合班组业绩、个人绩效情况、民主测评、班组建设工作等情况,形成对班组长的全面考核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考察评价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被考察班组长进行反馈。
5、对在考核中班组成员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
五、考核测评的职责分工
1、机关部室下设班组负责人、二级中心下设班组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直线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2、县(区)公司市场经营部、综合部、集团客户部、数据业务部负责人(不含三级经理任职)、片区经理、自营实体渠道A营业厅店长的年度考核测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综合部、市场经营部、集团客户部以及各单位共同实施(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3、县(区)公司自营实体渠道营业厅B类、C类店长(副店长)的考核测评由县(区)公司负责,并将年度考核测评情况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
六、相关工作要求
1、班组长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是巩固和加强公司基础管理,促进班组执行能力、发展能力、学习能力提升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考核测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请被考核人员在全面总结全年工作、认真分析本班组经营发展状况以及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撰写个人书面述职报告(2000字以上),并于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县(区)公司自营实体渠道营业厅(B类、C类)店长(副店长)的考核测评结果请于年月日时前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011年参与考核班组长明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