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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成立的前前后后
为贯彻全省、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法院领导对南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把握机遇开创我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格局,中院行政庭全体同志在宋黎晓副院长的领导、闫林庭长的带领下,群策群力,多方联络、克服困难,成功地完成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最终为市委、市政府成立我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月中旬,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培训、座谈暨工作会议在省法官学院召开。会议传达了高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精神、安排部署了省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与会有关领导尤其指出了洛阳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参考。我院宋黎晓副院长和行政庭闫林庭长参加了此项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上报中院党组,引起了党组成员们的高度重视。
四月二十八日,南阳中院召开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同志、行政庭长孙同占同志亲临会议指导。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确立了“积极稳妥、依法受案”的行政审判工作方针,省法院孙振民副院长尤其指出要完善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再次为我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委员会的成立铺垫了道路。
五月伊始,行政庭确定了成立南阳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委员会的工作思路,并为此召开了专门的研讨会,闫林庭长与行政庭同志们一道从该委员会的名称、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会的设置及职责进行了热烈深入地讨论,并草拟了《南阳市成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委员会通知》。随后一周的时间里,闫林庭长与李国祥同志不畏辛劳,来回奔波于市委、市政府各个部门,组织协调,广泛联系,想尽一切办法,最终赢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随着《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阳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六月是忙碌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行政庭全体同志们依然是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因为全市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周年暨征求市直行政机关意见座谈会马上就要召开,而这次会议也必将为我市行政审判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