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盟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_教育局联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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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盟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盟教育局、盟直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全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兴肃发【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兴安盟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全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是实施2008年肃风整纪工程六项主题活动之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开展全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肃风整纪工程”为抓手,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为出发点,以“查清底数、重核车编、健全制度、处理违规”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勤政为民意识,根治相互攀比、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搞特权主义,制止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谋发展的良好风尚,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教育

各部门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组织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讲党性,讲原则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净化思想观念,提高个人品行准则,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守政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二)重点整治公务用车配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整治以强调特殊公务,特别地区,特点单位为由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肃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利用上级划拨业务经费或挪用挤占专项经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2、重点整治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整治无视编制管理规定未经车编办审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加强车编管理和严格党政机关购置配备公务用车标准的规定》(兴署发[1999]98号)通知规定。

3、重点整治公车私用私驾问题。坚决整治以任何理由固定或变相固定公务用车,接送子女上学,迎亲嫁娶,外出旅游及领导干部本人驾车参加公务活动或进行私人应酬搞娱乐活动等问题。实行因私用车收费制度。

4、重点整治先购买后备案问题。坚决整治先购买后履行备案手续的先斩后奏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格执行兴安盟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

新增公车用车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兴纪办发[2004]11号规定。

5、重点整治频繁更换公务用车问题。坚决整治不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鉴定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就更换或以强调车的性能不符合工作要求为由,频繁更换和转户公务用车问题。严格执行《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关于严肃旗县市换届和盟直干部调整期间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兴党办发[2007]23号)文件精神。

6、重点整治不备案自行购买自行办理牌照问题。坚决整治不经纪委监察机关审核备案,不经政府采购办审批,不经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自行购买自行办理牌照问题。

(三)建立完善制度建设长效机制

1、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各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个人和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实际情况,针对上述重点整治问题,对照政策党纪条规认真梳理完善配车、用车、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制定出整改纠正和处理解决办法,并建立起完善的按编制、按标准、按规定配车、购车和管理的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人管车的规范体制。

2、建立审核备案责任制制度。各配车审核备案机关,要认真从严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购车申请、车编管理、资金来源、拟购车辆型号及价格控制等制度建设。财政部门加强对政策审批和集中采购等制度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审核各备案手续齐全为其办理牌照制度建设,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追究谁的规范体制。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一)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从2008年5月9日开始,至6月31日结束。分学习提高、自查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阶段(5月12日至5月25日)。各部门要以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和领会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真正从思想上转变到行动上,为活动开展创建良好局面,此阶段盟肃风整纪工程办公室要对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公车购买、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测试,并在《兴安日报》开展公车购买、使用有关规定的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25日至6月20日)。各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八个重点整治问题以及存在的其他问题,结合本人和本部门的实际,通过个人自查、组织检查、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等形式查找存在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和各部门整改方案,如实填报公务用车配备自查表、借用车辆登记表(事业单位自查表及整改方案由主管局负责上报),并形成整改报告一并上报盟教育局,由盟教育局上报盟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盟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同盟财政局、盟审计局、盟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各部门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未认真开展活动的,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6月20日至6月31日)。各部门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将公车购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案在会上公布并接受监督。盟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严格执行配车规定和认真开展活动的地区及部门予以表扬,对走过场和在购买与使用公车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全盟纪检监察会议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建立责任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指导,分级负责。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全盟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的工作方式。

3、加强监督检查,违纪必究。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违纪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盟纪检监察机关和盟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对构成违纪违规的,将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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