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前期准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就业前期准备
1、确认自己的毕业资格
2、准备自己的求职材料
3、准备合适的证件照片
4、准备合适的联系方式
5、进行自我定位和职业规划
就业基本流程
1、从班主任处领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2、获取就业信息
3、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参加面试、实习(试用)
4、最终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就业协议书》
5、将《就业协议书》交班主任,学院凭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6、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签《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关键词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制发。
2、协议书由江苏省教育厅按毕业生人数发放给学校,毕业生人手一套,一式四份,涂改,复印无效,不得转借。
3、该《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法律凭证,协议一经签订,无特殊原因,双方不得违约。
4、协议书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学校即视为协议生效,并根据协议书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5、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违约的,应先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并持原签约单位的书面解约函,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6、毕业生的《协议书》因被盗或遗失,需到市级以上报刊挂失,持书面申请和挂失证明,经系部和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同意,方可补发。
《就业推荐表》填写流程
1、登录江苏省高校就业网络联盟填写个人的《推荐表》信息。只有先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才能生成《就业推荐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
2、先进入我校就业网首页,点击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窗口中“毕业生登陆”注册,或者从“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进行注册,激活个人帐号,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1、本表适用于经江苏省教育厅核准的、具有派遣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是毕业生参加双选活动的有效证明,每位毕业生限发一份,毕业生推荐表必须认真填写。
2、学历填写“专科”,“专业”栏填写本人现在的专业全称。
3、“培养方式”栏统一填写“并轨”或者“单招”;
4、“健康状况”栏按“健康”、“良好”、“较差”填写。
5、“家庭地址”栏按入学时的档案地址(生源地区)填写。
6、“联系方式”栏可填本人常用的电话、手机号码。
7、入学时间统一为”200909”,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1207”。
8、“在校期间担任的主要职务”、“特长爱好”、“奖惩情况”栏填写要真实,班主任、辅导员核实并有权修改毕业生的不实信息。
9、无内容者一律填写“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同学将严肃处理,取消推荐资格。
10、《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如有表格遗失,必须登报挂失,方可申请补办。
报到证的重要作用
(1)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纳入人才市场
(2)当地派出所转签户口的凭证
(3)报到证的第二联(通知书)放入个人档案中,个人档案才能存放在各地的人才机构
(4)今后工作调动、考公务员、工资定级、申报职称等都必须要有报到证
(5)若出国,档案中有报到证可将户档放在留学人才服务中心暂存
关键词4-《户口迁移证》
江苏出台新举措 毕业生进企业取消落户限制
“凡我省企业,不分大小、不论所有制性质,所录用的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都可以 1
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这意味着从即日起,江苏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在具体办理上,分两种情形,一是企业有集体户口的,被录用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也可由企业指定专人,为所有录用毕业生集中办理;二是企业无集体户口的,可以与各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签订相关合同,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为其录用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经批准设立集体户口后,在本企业集体户口为其录用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无论是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还是在本企业集体户口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条件都是一样的,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
毕业离校时需办理的手续
1、毕业鉴定
2、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3、档案转递
毕业离校时需办理的手续
1、毕业鉴定
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由所在班级、系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进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2、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一般在毕业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之后到班主任处领取毕业证书,7月上旬领取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3、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已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在7月中旬由学工处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往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准),档案投递地址以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为准。
若单位无法管理档案(主要指部分外资单位、私营企业或股份企业),毕业生档案转至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部门(主要指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人事局)。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办理的手续
1、毕业后,在单位指定日或报到证上约定日期内,持报到证报到。
2、办理落户手续。
3、查问档案是否到达。
一般情况下档案到达单位指定部门后,方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4、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应与就业协议书上的条款保持一致。个别单位提出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不对的。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毕业生报到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同步。毕业生报到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1、签合同: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合同。
2、试用期: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离休、退休条件;离休、退休后的待遇;死亡后的丧葬费、补助费、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失业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失业后寻找工作期间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失业救济金、生活补助费、失业期间医疗费等。西方国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期限一般为26周至一年。享受的条件: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
医疗保险: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病假及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工业伤害和残废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身体受伤以及因病或因伤而致残废,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它一般分因工伤残和职业病两种。内容包括因伤残而退休、退职的处理方法,因工残废抚养费,因工残废补助费和工作照顾等。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工人和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则按残废等级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生育保险这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等。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注意!几种不能签的合同
1、口头合同:
一般由熟人牵线介绍说定,没有书写成文,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因无字据为证,打工者利益必然受损。简单合同虽有字据,但内容过简、含义不清,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出现纠纷难以处理。
2、一边倒合同:
即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而不利于打工者,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若有违反要承担哪些责任,而关于劳动者的权利,除报酬外,其余不谈,名为合同,实际是用工者对劳动者的单方告示。出现打工者的利益受损时,打工者有苦难言,有理难申。
3、抵押合同: 即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当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物抵押给用工者,发生利益不保时,难以及时脱身,即使走人也要损失财物,拿不回必要证件。要晓得签订合同时如果扣押你的身份证,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属违法行为。
4、生死合同:一些用工者为了逃避应承担的工伤责任,便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打工者“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职工因工负伤后,企业只是象征性地给予数额低微的一次性补偿,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文。
5、两张皮合同:有些用工者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与劳动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根据《劳动法》要求签订的规范合同,用于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由用工者单方面保存;另一份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各执一份,内容不合法律规定。
7、敲竹杠合同:一些工资待遇丰厚的企业,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或眼前较好的经济效益,招工时强迫要求求职者交纳大额集资款、风险金,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表明自愿的原则使其合法化。
就业七种陷阱
1、感情陷阱:有人会打着同乡、同学、战友甚至亲戚的幌子,招聘你去工作,不签合同、不办手续,稍有不慎,就将你一脚“踢”出。
2、抵押陷阱:有人在招聘时要求你出资抵押、缴纳报名费和培训费、或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收去,给你带上“紧箍咒”。
3、高薪陷阱:有人在招聘时只讲高薪,不讲具体工作,一旦应聘就让你去从事超重、超时、危险,甚至“三陪”等违法工作。
4、合伙陷阱:有人“热心”与你办厂、经商、跑运输,从中取巧,或趁你不备携款外逃。
5、试用陷阱:有人在招聘时标明“试用期半年、工资减半,试用合格,工资补发”,结果,不等式用期满就借故将你辞退。
6、介绍陷阱:有人专门以为国外、外地招聘人员为“业”,从中收服务费后就逃之夭夭。因此,对私人办的职业介绍所应特别小心。
7、地点陷阱: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