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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一体化问题的思考
原因---解决---结果---系统分析方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经济方面的改革方向,同时也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方向。下面我将就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出现的问题这一方面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而农民目前只有宅基地和承包地,医疗、养老、教育和城市相比是严重不足的。“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是当今的首要问题。而我国农民人均占有资源太少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因此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就要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稳步推进城市化,通过农民进城来减少农民数量,增加农民人均占有资源量,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我们的城乡一体化是以中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大型城市已经接近饱和,在中小城镇进行城市化收益更大,效益更为明显。
从系统的观点来看,城市和乡村应当是一个整体,其间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合理地流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互相依赖,城乡差别很小,使各种时空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在这样一个系统中,城乡地位是相同的,只是城市和乡村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功能各所不同。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却形成了城市经济社会系统与农村经济社会系统,在这两个系统中显然城市经济社会系统的地位要高于农村经济社会系统。两个系统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差异明显,背离了国家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目标。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提出的城乡一体化的要求。
城乡一体化是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使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劳动力就业与社会保障、城乡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
城乡一体化的目的是要转移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增加当地经济总量,维护生态平衡,提升本地区人民生活质量。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结果。然而,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可能比较激进,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
近来,南京两个年幼的孩子被饿死的事件令人震惊,并引发社会热议。据报道,遭遇不幸的两个孩子的父亲原是农民,拆迁后分到两套房子,他将其中一套卖掉,房款全用于吸毒。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南京城郊接合部许多农民因为拆迁,被安置补偿了好几套房。仅房租收入就很可观。一夜暴富后,他们中的一
些人不愿上班,无所事事,整天泡在棋牌室打发日子;有的染上毒品,沉湎赌博,变卖房产,成了社区重点帮扶对象。南京某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曾在所在区做过调研,赌博和吸毒在拆迁人员犯罪中,占到了半壁江山。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征地拆迁行列,从一夜暴富到一贫如洗,他们对钱的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经济状况的改变也引起精神层面的变化。如何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并正确应对变化,调节好身心,融入到城市新生活,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从农民转化为市民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的一种转变,也不仅仅是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而是一系列角色意识、思想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整体转型过程,转型成功后,农民将不再是农民,而是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城市居民。
在这转化过程中会出项许许多多的问题,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化的步伐,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民市民化这一重大问题,推动农民的观念转化。农民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身份的改变这是推进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城农民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的教育,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进城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创业精神;破除封闭保守、急功近利、随心所欲、自由散漫的思想,树立体现城市文明的规则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城市人际关系意识、城市公共生活意识、城市文化意识等等,使其思想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
第二,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为重点,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创新,扩大郊区征地农民的就业。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市民化进程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此,一定要引导和教育郊区征地农民转变观念,确立没有技能、不提高技能就不可能稳定就业的新观念,确立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新意识。要加快经济发展,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需求,为进城农民多谋与其相适应的各种岗位。建设以市、区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街道、乡镇劳动力管理服务站为网点的就业服务网络,打破城乡界限,取消对土地被征用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平等就业。还有就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使更多的农民更快的的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并稳定的发展下去。
第三,加快城镇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促进农民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和市民化。郊区征地农民实际上已经是法律意义上的城市居民,理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但马上为他们建立完全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一定的难度。现实的做法是,设计一个与城市居民相对接近、便于今后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的操作方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地改善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使他们生活放心,工作安心。
第四,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直接负责和统一协调处理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变迁和农民角色转型。征地农民虽然失去了土地依附,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居民,实现了身份和职业上的转变,但要真正完成市民化的过程,却还有相当一段路程要走,当他们遇到问题时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为其解决,要让他们有人可找,有人可依。因此,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直接负责和统一协调处理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尤为重要。
第五,改革传统的城乡二元治理体制,不断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市民化的环境。应将城乡发展协调起来,取长补短,各取所需。比如,以中小城镇为
基地,发展劳动密集产业,使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民市民化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然而,尽管农民市民化的呼声愈演愈烈,但失地农民却仍然处在社会的“边缘状态”,尤其在就业、教育、居住等方面常常受到歧视。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城乡二元治理体制,在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居住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为农民市民化提供有力的帮助,建立有利于农民市民化的新体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市民化后利益不受侵害。
第六,加快城市化发展。我们必须要把失地或剩余农村劳动力妥善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中去,因此必须加快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快农民的转型。
总之,从农民到市民不仅仅是其职业身份的转变和居住空间的转移,更是农村社会系统与城市社会系统的相互融合,从而形成整个融洽的社会系统。户籍转变、地域转移、职业转换只是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外部特性”,而更为重要的是 农村社会系统的真正转型。根除城乡差别的标志不仅表现在物质形态上,更体现在作为群体的人身上。要充分做到以人为本,使未来的农民尽管与市民的职业分工存在不同,但在社会地位、权益保障、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质量、社会参与等方面没有本质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