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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唐保定热电厂
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大唐保定热电厂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规范化,根据河北公司统一部署,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是指本厂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影响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生产和人员安全事故、重大金融安全事件、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突发事件新闻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鉴于当前网络舆情的形势和特征,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杜绝突发事件给本厂造成的舆论损害,根据企业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机构。
本厂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名龙 副组长:张 涛
成 员:牛保军 田 川 花书振 钟云龙 孙丽焕 职 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突发新闻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规定,集团公司和河北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建立本企业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管理工作指挥体系;
(二)听取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办公室关于舆情监测及分析等工作的汇报,审批舆情管理措施,决定有关预案的启动、关闭;
(三)研究部署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及负面舆情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督导、协调厂内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处置工作;
(五)研究决定对舆情管理及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中有关人员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思想政治工作部
主 任:花书振(兼)副主任:宗书占
成 员:李国维、杨 唯、孙立琨、张 勇、苏 志、王永奎、秋大雄、徐世杰、刘立军、刘亚军、牛鹏安、李洪强、王立娟、尹保军
办公室联系人:王莹 电话:*** 职 责:
(一)开展舆情监测工作。每天不定期对涉及本厂的相关信息进行跟踪分析,视情况向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河北公司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负面舆情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根据舆情等级进行搜索、监测。根据舆情发展情况,按照领导小组和河北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厂相关部门准备相关材料,统一对外口径,进行正面舆论引导,防止舆情升级;
(三)加强与地方媒体和新闻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向当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四)指导本厂相关部门开展负面舆情应对工作;
(五)工作过程中,备份有关信息(包括:负面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相关信息以电子截图、书面打印等方式分类编号保存。
(六)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目的、工作原则、应急程序、工作方法等预案内容。宣传本预案,增强职工新闻敏感性和维护公司形象的责任感。
第三章 负面舆情分级
第五条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应急预案等,负面舆情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舆情。在国内四大门户网站或粉丝量巨大的微博达人发布或转发、或者传统主流纸媒、电视媒介与网媒同时关注,持续发酵、影响巨大的负面新闻,舆情等级为一级。
(二)二级舆情。在媒体网站,粉丝量、阅读转发量中等(50—500人)的个人微博、博客、论坛贴文中发布的,或在非门户网站、非主流报纸杂志上发布的涉及本企业的舆论,其内容较为敏感、较易引起公众关注,并且有发酵趋势的负面新闻,舆情等级为二级。
(三)三级舆情。指没有构成危机,在媒体网站,粉丝量、阅读转发量较小(不超过50人)的个人微博、博客、论坛贴文中发布的涉及本企业的舆论,其内容属于集团公司、河北公司、本厂正常生产标准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会对集团公司、河北公司、本厂及所属企业品牌形象造成巨大影响的新闻消息,舆情等级为三级。
第四章 应急处置原则
第六条 本厂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在环保减排、冬季供暖、迎峰度夏等工作敏感时段进行超前预警和舆情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新闻事件,要提前做好新闻媒体应急处置相关准备,及时控制报道、正面引导舆情,做到对舆情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本厂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管理体制。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工作由厂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1.一级舆情应对处置。一级舆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本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第一时间向河北公司报告事件详细情况,并进行24小时跟踪监测;对于适宜对外发布的信息,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由事件相关部门提供背景资料,拟定新闻通稿,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2.二级舆情应对处置。二级舆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本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30分钟监测一次舆情,并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及时报告河北公司。同时按照本厂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舆情应对准备工作。
3.三级舆情应对处置。三级舆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向本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1小时监测一次舆情,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部署,做好舆情应对准备工作。
(四)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对突发事件和相关负面报道的报告及新闻媒体处置要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五章 本厂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第七条 设立舆情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突发性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工作部,安排专人对新闻媒体涉及本单位的报道进行跟踪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河北公司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八条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负面舆情发生后,密切关注网络、论坛及各媒体涉及本公司的舆情信息,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苗头及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及时梳理做好记录,及时向河北公司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汇报。
第九条 根据负面舆情发展情况,在本厂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准备相关背景材料,统一对外答问口径。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正确引导和影响舆论。
第十条 工作过程中,备份有关信息(包括:负面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相关信息以电子截图、书面打印等方式分类编号保存。
第十一条 危机缓解后,收集和整理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来自公众的反馈意见,向河北公司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办公室递交此次事故危机传播的效果分析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关闭预案。第十二条 新闻应急处理相关新闻宣传材料须整理归档,以总结经验教训,为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理提供借鉴。
第六章 保障措施及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 本厂应明确与新闻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方法,提出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在遵守保密法规的前提下,确保应急期间信息24小时畅通并及时、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根据本厂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措施。
第十五条 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出色完成突发事件新闻应急任务的;
(二)对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二)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四)有对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 本厂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应报河北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大唐保定热电厂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