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福建省地税收入情况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福建省劳动力情况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全省地税收入情况分析
阅读数:9913 发布时间: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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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周密部署“营改增”等重大税制改革和中央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金税三期工程上线,组织收入工作进展有序,上半年各级次收入均圆满实现双过半,地税规模和增幅分别居于全国第11位、第9位。
一、收入基本情况
(一)6月份收入情况
全省地税本月组织各项收入185.68亿元,同比减收44亿元,下降19.2 %。其中: 1.税收收入121.99亿元,减收44.3亿元,下降26.6%,扣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口径增长13.4%。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38.97亿元,增收8.02亿元,增长25.9%;地方级收入83.04亿元,减收52.31亿元,下降38.6%(部分转移到国税),扣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口径增长10.5%。
2.非税收入63.69亿元,增收0.3亿元,增长0.5%。其中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93亿元,减收1.77亿元,下降23%;社会保险费收入56.89亿元,增收3.69亿元,增长6.9%。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不含厦门)22.41亿元,增收2.47亿元,增长12.4%。
(二)上半年累计收入情况
全省地税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404.21亿元,同比增收139.03亿元,增长11%。其中: 1.税收收入995.78亿元,增收112.22亿元,增长12.7%,扣除“营改增”影响,可比口径增长20.2%。分级次看,中央级收入200.75亿元,增收31.49亿元,增长18.6%;省级收入97.05亿元,增收23.92亿元,增长32.7%;市县级收入698亿元,增收56.82亿元,增长8.9%。2.非税收入408.42亿元,增收26.81亿元,增长7%。其中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6.26亿元,增收1.4亿元,增长3.1%;社会保险费收入348.13亿元,增收28.97亿元,增长9.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不含厦门)134.99亿元,增收14.73亿元,增长12.2%。
二、上半年收入主要特点
(一)税收整体运行特点
一是巩固:税收收入稳中有进。税收月增幅从1月(15%)下降至2月(8.3%)后,3月(16.5%)、4月(36%)增幅上升,5月(30.9%),6月(-26.6%,可比口径13.4%)有所减速。累计增幅较稳定,从1月的15%上行至上半年的20.2%(可比口径)。从全国各省市区地税比较来看,福建的收入规模继续保持在第11位,收入增幅从去年末的第22位上升至第9位。
二是全面:各级次收入均超额完成“双过半”。分级次看,上半年中央级、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18.6%、11.3%,按照省财政厅的年度目标,总税收和地方级分别完成进度53.6%和52%,按照税务总局的年度目标,总税收和地方级分别完成进度55.7%和65%。地方级收入中,受“营改增”影响,金融业4月份所属营业税收入在5月份入库(往年为季度缴纳),推高上半年省级税收增幅(32.7%),增长最快;但改革后,6月份省级税收下降56.4%,减幅也最大。
三是协调:实现税收增长的地区多于去年。分地区看,全省九市一区有7个地区上半年税收实现增长,比去年同期多4个。设立自贸区的平潭(59.8%)、厦门(23.4%)和福州(18.8%)累计增幅靠前,税收增量占全省的86.3%;莆田(7.1%)、南平(3.2%)、漳州(4.0%)、三明(0.1%)实现个位数增长。同时,宁德(-10.2%)、泉州(-3.3%)、龙岩(-2.9%)等3个地区累计税收下降。
四是提升: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户数增多。上半年税收超千万元的纳税户1412户,入库税收585.13亿元,同比增加85户,增收57.7亿元。从行业分布看,房地产业税收超千万的纳税户687户,入库税收304.81亿元,同比增加67户,增收42亿元;金融保险业税收超千万元的纳税户190户,入库税收104.39亿元,同比增加3户,增收15.39亿元;建筑业税收超千万元的纳税户134户,入库税收33.2亿元,同比增加7户,增收15.36亿元。总体来看,税款超千万元的纳税户入库税收占全部税收的58.6%。
(二)分行业特点
一是税收行业结构有所优化。上半年14个行业中有9个实现税收增收。二产税收增收4.13亿元,增长1.7%;三产税收增收107.5亿元,增长16.7%。其中,房地产(21.3%)、金融(12.3%)、建筑(8.9%)等三大行业税收分别占地税税收总量的41.3%、15.4%和13.3%,合计增收99.73亿元,占税收增量的88.9%。由城市维护建设税(随主税附征,体现增值税、消费税等全额流转税情况),以及印花税行业情况(为经济先行指标,体现合同签署情况)来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8.1%)增幅居前两位,“双创”平台推进有序,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快。
二是房地产交易活跃但区域不够平衡。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数据,1-5月一手房住宅销售金额1479.4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福州和厦门销售合计占53.2%,福州销售一手房住宅达3.34万套,增长51.6%。因此,虽然受“营改增”影响,上半年地税组织的房地产税收仍增长21.3%,占地税税收总量的41.3%;其中土地增值税增长18.2%,契税增长26.1%,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增长71.4%。房地产税收恢复较快增长,但区域间差异加大,地区间房地产税收增减幅差距达90个百分点。
(三)分税种主要特点
一是营业税圆满收官。营业税上半年虽然只正常征收5个月,仍入库323.23亿元,占税收总量32.5%,同比增收23.69亿元,增长7.9%。改革顺利过渡,虽然受二手房租赁增值税税率下调影响,二手房增值税征收 2个月以来入库达3.55亿元。二是所得税增长较快。企业所得税上半年入库190.57亿元,同比增收34.76亿元,增长22.3%,其中汇算清缴收入增长49.2%。个人所得税上半年入库139.49,同比增收13.88亿元,增长11%,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增收9.5亿元,增长13.6%;限售股转让所得税目增收2亿元,增长53.5%。
三是财产行为税总体平稳增长。财产行为税上半年入库338.95亿元,同比增收36.33亿元,增长12%。10个税种中有7个增长,分别为房产税(10.5%)、城市维护建设税(4.4%)、印花税(8.7%)、土地使用税(7.4%)、车船税(8.1%)、土地增值税(18.2%)、契税(26.1%)。减收的为资源税(-10.7%,矿产需求减小)、烟叶税(-35.7%,受水灾等影响)和耕地占用税(-55%,城郊供地减少)。
三、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济税收总体协调增长。从综合反映经济运行的用电量指标来看,1至5月全省增长4.4%,相应上半年综合反映整体税收情况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上半年增幅也为4.4%,凸显出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的特性。从投资结构看,1至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4%,第二产业投资占33.4%,增长7.5%,第三产业投资占63.8%,增长14%,第三产业投资额和增幅都好于第二产业。相应上半年全省第三产业地税税收增长16.7%,较第二产业增幅高出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地税占比达到75.4%,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全省经济和税收调结构趋势基本一致。
(二)税制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影响较大。全省地税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执行跟踪和督促检查,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共依法减免各类税收优惠150.44亿元,其中改善民生类减免占比约50%,此外还执行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转制升级、节能环保、促进区域发展、支持文化体育教育、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支持三农、支持其他各项事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减免。税制改革方面,四大行业“营改增”减少地税收入约66亿元,改革后(6月份)地税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的贡献分别为33.6%和37.1%,地税贡献比改革前(1-5月)下降13.1和22.2个百分点;同时,改革后非税收入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为34.3%,比改革前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三)组织收入措施成效明显。积极落实我省保收入、促转型的举措,通过完善征管机制、细化税种管理,上半年挖潜税收约77亿元。主要措施有:1.完善房地产税收管征机制,采取“以地控税”措施,依项目销售进展按适用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并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清算,协调解决房地产办证疑难问题,完善存量房价格评估机制,增加房地产税收13.5亿元。2.加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辅导纳税人依法调整申报、清缴补税,增加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9.8亿元。3.强化风险流程管理,开展税种比对、税基比对、票表比对、附征税费比对等分析,及时核查疑点,增加税收6.6亿元。4.培育和壮大地方税源,回流企业税收约35亿元,其中兴业银行回流29.2亿元。5.推行柔性执法和加强税务稽查,辅导企业自查和稽查补税约7.7亿元。6.加强欠税管理,完善清欠操作流程,积极清缴欠税4.7亿元。
四、下半年组织收入展望与要求
总之,上半年地税税收增长较快,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但全面“营改增”对地税收入影响很大,据测算对我省今年税收的减收影响为418亿元(含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的计税调整影响),下拉年度总税收和地方级税收增幅24.1和29.1个百分点;减收影响集中在后7个月,月均影响增幅40个百分点。此外,7月份推开的资源税改革对地税收入也将有减收影响。下半年全省地税系统要继续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大力培植税源,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努力实现可比口径税收实现年初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省局党组“三个任何情况下”的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决不收过头税。落实好征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适应“营改增”后的地税征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税务”和“金税三期”技术支撑,提高征管效率,强化大企业和自然人风险管理,防范税收流失。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创业创新以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强化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是强化税收分析,及时把握经济运行最新动态,适应税制改革变化,积极探索新方法,更加准确地预测税收收入变化,以数据增值应用进一步提升收入管理能力。做好营改增试点情况分析、资源税改革等的政策效应分析,前瞻性做好地方税源建设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