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各类学校名单_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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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教监„2010‟248号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创建全国

法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学区教办、学校:

为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眉山市东坡区创建全国法治区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将《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法治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各项活动落实。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法治

创建

活动

方案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印

(共印135份)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 创建全国法治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实施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管理,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创建全国法治区实施办法》(眉东法创组„2010‟1 号)、《眉山市东坡区全国法治区创建标准》(眉东法创组„2010‟3号)以及《眉山市教育局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眉教发„2010‟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不断拓展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机关和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维护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把教育管理和办学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新发展新跨越,为东坡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完善规范决策行为,坚持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和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贯穿于领导干部选拔、使用等各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高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以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全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任前法律考试、学法用法述职报告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

用法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新一轮学法高潮,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新的《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服务水平的能力;认真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做到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提高他们依法治校(教)水平;扎实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充分利用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他们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依法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教育行政机关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按照法治统一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制,防止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防止相互矛盾,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坚持立、改、废并重,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与制度。各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校园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德育工作管理、教学管理、体育卫生管理、后勤及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10项常规管

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 “六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创建法治机关。

1、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和项制度,做到重大事项有谋划、有部署、有总结,内部管理规范。加强规范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使规范性文件审查率达 100%,备案率达100%。

2、依法决策、科学管理。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坚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公示、听证、论证和广泛征求制度和决策施行后的评估论证制度。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各项决策无违法违规问题。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教育事务,实现行政行为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有效。

3、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等,向机关人员和群众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

批、行政收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事项,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精简办事手续,做到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提高效率,政务公开率达 100%,树立良好的机关服务形象。

4、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一是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规范化决策运行、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坚持目标管理、规范行政审批等“六大举措”,力求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加强领导,以一流作风树好一流教育形象。

5、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

6、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教育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处置合法。

7、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结合机关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抓好教育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建立中心组学法、干部法律知识增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

8、切实抓好治安、维稳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系统治安秩序良好,机关和谐稳定。

9、机关工作秩序良好。加强机关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机关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加强法治学校建设。

1、制度完善。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管理、校园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德育工作管理、教学管理、体育卫生管理、后勤及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10项常规管理规章制度,使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严格规范学校教学、招生、办校办班、考试评价、教材使用、教师和收费行为。

3、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学校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4、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东坡区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以及涉及学生、教职工权益等事项及时向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公布,健全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制度。

5、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合法,执行规章制度公正,公平建立健全校内师生申请诉制度,尊重师生人格,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学校领导学法制度、教职工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禁毒法》等,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进一步深化警校共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要请当地公

安派出所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治安巡查,落实“三见”,即见警察、警车、警灯。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综治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采取各种措施,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8、依法确保校园安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按规定配齐警用器材和保安人员,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9、切实维护稳定。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秩序,维护内部安全稳定,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创造良好,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0 年 9月)。召开教育系统动员大会。成立区教育局创建法制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宣传创建法制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各学校迅速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健全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9 月 30 日前报区教育局创建法制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审股)。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0月)。各学校要根据创建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层层分解任务,全面

组织实施,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施过程中请将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区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和学校要根据法治机关和法制学校的标准分项落实并存档。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1年10月—12月)。各学校应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总结工作。区教育局创建法制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对在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 年以后)。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使教育系统法治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郑策组长,副局长彭昭红、邹义平、蒋伯浩、冯 将、纪委书记郑志刚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法制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创建法治区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监审股。创建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经费落实,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区教育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创建活动中问题和难题。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是查摆问题。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查摆本部门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阻碍科学发展、侵犯公民权益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二是规范行为。区教育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等做出具体规范,对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树立良好“公仆”形象。三是解决问题。围绕教育局的中心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解决存在问题,调动全系统人员广泛参与创建法制区活动的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大力抓好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质。一是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二是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三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学习,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树立典型,抓好示范。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要着眼于培育“亮点”,抓好创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树立典型,总结推广。要有计划地打造一批一流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办事示范股室(办、中心),努力将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五)建设阵地,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建设“法治广角”、“法治宣传长廊”,给师生和本单位职工提供相对固

定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平台作用,在信息网上有针对性地设置对新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和问答,定期更新政策法规内容;开展好“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活动。

附:

1、法制机关创建标准

2、法制学校创建标准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1:

法治机关创建标准

一、创建活动组织健全,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创建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二、工作制度完善。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并汇编成册,各种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并建档存放。

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前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集体讨论决定。

四、深化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群众获知公开的政务事项和信息途径方便、准确、快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和依据、程序、条件、结果依法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五、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

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处置及时合法。

八、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学习,建立中心组学法、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九、维稳治安工作有力。平安创建措施全面落实,信访和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机关和谐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十、机关工作秩序良好。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附2:

法治学校创建标准

一、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落实。

二、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相关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存档规范。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健全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坚持校长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校长依法履职、教代会依法监督、教师岗位职责明确,考评体系完善。

四、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校务,健全家长联系制度。

五、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合法、执法规章制度公正、公平建立健全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尊重师生人格,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健全学校领导学法制度、教职工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课

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化警校共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依法确保校园安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九、维稳治安工作有力。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及时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和谐稳定。

十、教职工、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打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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