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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
[摘 要] 邓小平同志在选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倡导改革开放和领导科技、教育的发展等方面贯穿有伟大的创新思想,这一思想的基本内涵在于,创新是现代化事业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对于我们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邓小平关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主要有“三条道路”、“两个飞跃”和“中心课题”等重要内容。
[关键词] 出路;必由之路;两个飞跃;中心课题
在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曾强调指出:“我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1]他还强调说,对于我们这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来说,如果“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2]。因此,邓小平对于我们国家的农村建设问题非常重视,对此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并且在农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与意义。
一
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可以概括为“三条道路”,即“走自己的路”,“走改革这条路”和走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所谓“走自己的路”,也就是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道路。1984年10月26日,邓小平在同外宾谈到我国农村和城市的改革与发展取得初步成功,显著地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经验时指出:“我们取得的成就,如果有一点经验的话,那就是这几年来重申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农村就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走自己的路,取得成功的。”[3]由此可见,邓小平确认,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这是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唯一正确的道路。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我们国家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的确是指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科学地看待和处理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以不犯和少犯工作上的错误的重要保证。而“走自己的路”,正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在农村建设中的基本要求。所以,邓小平把“走自己的路”作为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取得成功的最基本的经验。
但是,我国的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建设要真正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即合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实际情况的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从而得以成功地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为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说:“我是主张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这是因为“旧的那一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5]。这表明,在邓小平看来,必须以改革求发展,通过改革为新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扫除障碍,开辟新的“出路”。而这条新的“出路”就是走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我国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实践已经表明,邓小平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为农民谋出路的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对此,邓小平本人更是深有体会。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对外宾的谈话中感言:“坦率地说,在没有改革之前,大多数农民是处在非常贫困的状况,衣食住行都非常困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6]“总之,农村改革见效非常快,非常显著。”[7]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业、农村改革的效果之所以出乎人们意料的显著,邓小平在这里说得很清楚,是由于改革使亿万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从旧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拥有了决策和经营自主权,从而极大地调动起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正是基于这种深刻感悟,所以邓小平断言:“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也就是说,邓小平认为,我国农民、农村的“出路”就是走改革之路。邓小平在1988年5月18日同外宾的谈话中强调说,即使改革有风险,会出现曲折,“但我们必须走改革这条道路,有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不能停滞,停滞是没有出路的”[8]。总之,在邓小平看来,解决农业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走自己的路”,这就要求我们百折不挠地进行改革,“走改革这条路”,因为只有改革才能探索和开辟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建设之路,也就是才能找到“自己的路”。在此基础之上,邓小平对于什么是“自己的路”,怎样走自己的路这个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邓小平所说的“自己的路”,是指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另辟蹊径,走一条与西方发达国家截然不同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也就是农村城镇化、工业化之路。而这条道路,是邓小平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发明”而提出来的。
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在同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的谈话中强调说:“我们真正的变化还是在农村,有些变化出乎我们的预料。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剩下的劳动力怎么办?我们原来没有想到很好的出路。”[9]这条出路在哪里?邓小平接着指出:“十年的经验证明,只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0]在这里,邓小平把发展乡镇企业、实行农村工业化,作为解决农业家庭承包制后大量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的“出路”。而农村工业化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实际上也就找准了农民脱贫致富的“出路”和整个农村实现现代化的“路”。这是因为正如邓小平所分析的那样:长期以来,我们国家70%-80%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只有一两亩土地,致使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所以,邓小平对于中国农民的重大发明“乡镇企业”,对于他们所探索和开创的“农村工业化”道路给予了高度评价。为此,他在这次讲话中接着强调说,“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11]邓小平在另外一次谈话中也强调说,改革之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但“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12],而是农民的创造。邓小平告诉人们:只要进行改革,下放权力,给广大农民以自主权,他们所具有的巨大创造力完全能够找到自己的致富之路、农村现代化建设之路。邓小平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种解决中国农村建设之路的科学方法,这就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信农民、依靠农民。
而农村工业化必然带来农村城镇化。邓小平在1987年6月12日的一次谈话中,高度关注和肯定了农村城镇化这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邓小平在这次谈话中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13]邓小平在这里把在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基础上形成的一大批乡镇称之为“新型乡镇”。因为它们同传统的农村乡镇有着根本的区别,具有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特征,是现代化的乡镇。可见,在邓
小平看来,中国农村的城市化主要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由此可见,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所谓“走自己的路”,也就是走农村工业化、新型乡镇化之路。对此,邓小平说得很明确:在中国农村实行改革之后,“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14]在这里,邓小平把中国农村进行工业化、城镇化看作是具有经济必然性、合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必由之路”,从而是中国农民、农村脱贫致富、实现现代化的希望之路。
二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沿着邓小平探索和指引的道路前进,也就是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定不移地继续“走自己的路”,走改革之路和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否则,就有可能走弯路,不能很好地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十分丰富,除了上述三条道路之外,还有两点也很重要,一是“两个飞跃”,二是“中心课题”。
所谓“两个飞跃”,这是邓小平根据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特殊规律提出来的。他认为,我国的农业改革与发展要经历“两个飞跃”。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在谈论经济问题时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6]他还接着强调说:“乡镇企业很重要,要发展,要提高。”[17]这些重要的讲话,既是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途径、办法的新的探索所作出的科学预见。当前,我国的农业、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第二个飞跃”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根据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抓好下列几项工作:一是为了“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农业生产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农业和整个农村要在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在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在新的经济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很重要。邓小平在1980年5月30日的一次谈话中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18]可见,农业、农村经济由低水平的集体化到高水平的集体化,这是“两个飞跃”的重要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继续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这条“必由之路”。
至于所谓“中心课题”,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要设想。这个重要设想,是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人谈到沿海如何帮助内地时提出来的。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强调说:“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邓小平之所以要把共同富裕作为一定时期的“中心课题”,这是由于在他看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至于这里所说的“将来总有一天”具体是指什么时候,也就是大概在什么时候把共同富裕问题提升到我们党和国家“中心课题”的地位,邓小平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不言而喻,在今天,我们应当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我国一切工作,尤其是农村地区一切工作的“中心课题”,因为我们
是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农村,而且农民的贫困问题更是亟待解决。
邓小平的“两个飞跃”、“中心课题”的预言和设想与他的三条道路的思想及其实践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联系。邓小平提出的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飞跃”,他所包括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和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不言而喻,这是继续走改革之路,“走自己的路”,走农村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而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心课题”,则是开辟和坚持这三条道路的最终目的。邓小平曾经明确地指出,进行农村体制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把亿万农民从旧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调动起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从而使亿万农民得以脱贫致富,也就是以改革求发展,以发展求富裕。而走农村工业化道路,也是因为“无工不富”,只有走上这条“必由之路”,才能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可见,实际上“两个飞跃”、“中心课题”的预言和设想是三条道路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它的丰富和发展,与后者一起形成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完整理论。我们相信,有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梁中堂:《马克思主义与现时代》,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吕书正:《邓小平的小康社会思想》,《宁夏党校学报》,2000年第1期。
[1]《邓小平文选》: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l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