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初探与思考_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1:51: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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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初探与思考 叶新婷经济和管理学院 08文综2班20080002013

【文章摘要】在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有家庭方面的、有学校方面、有社会方面的,当然也有他们自身方面,青少年的生命精神荒原是导致他们误入歧途的重要因素。而这也给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一些启示。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生命精神荒原 思考

【正文】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原因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有两点:一个是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另一个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生命出现了精神荒原,而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因为当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是一片消极、阴暗、颓废、虚无、腐朽、糜烂的荒原时,那是绽放不出鲜花的。

二、青少年罪犯生命精神荒原的表现特点及危害

(一)表现特点

1、阴暗性

青少年罪犯的生命精神荒原是与光明相对立的,因而其面貌是阴暗的,是一

种灰色的状态。他们大多不思进取,破罐子破摔。

2、腐朽性

腐朽总是与新生、进步、积极、向上相对立,与落后、倒退、消极相联结。从青少年生命精神荒原的表现形态来看,他们大多是推崇个人主义,以个人的利益至上,因而常是置他人利益不顾,甚至是不惜牺牲侵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非分、畸形的欲望,因而也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对社会的不满性

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一般都是有心理阴影的,可以说他们受到了生命的创伤。因而他们会有对社会的不满性,抱怨社会的不公。这种情绪在上升到一定阶段后就会叫人用犯罪的手段去破坏社会的美好及稳定。

(二)、危害

1、使青少年坠入犯罪深渊,走向自毁

青少年犯罪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走向自毁的过程,犯罪了终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蒙上不光彩的阴影。

2、污染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影响着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同时又被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影响着。青少年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他们的犯罪行为会给社会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

3、破坏国家形象,影响国家未来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1、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个性和独立性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因此一旦当这些青少年的物质性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容易转移所依附的对象既发生“权威者转移”。根据兴趣、性格等各自组成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信息影响有犯罪倾向往往就易形成团伙犯罪,这也是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

2、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

(1)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自觉的增强自身素质,成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但是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他们错误的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在他们眼里认为打架、斗殴、诈骗、耍流氓是“有趣的事”是“光荣的”敢冒险、拼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数大犯罪青少年看来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都是虚的。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

(2)法制观念淡薄。虽然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教育不感兴趣,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高中、大学,既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所以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急待提高。例如,某校初二学生冯某,利用放学机会,采取打、吓等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的钱。当干警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回答是:我还钱不就得了吗?这样令干警目噔口呆的话。还有的仅仅因为想考验公安局的侦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后还以为是在开玩笑。诸如此类的事都说明了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二走上了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二)、外界环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

每一个人的成长和生活都不是孤立的,都离不开家庭,离不开学校,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周围的环境。青少年也是如此,他们是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不断成长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对其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有句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古时的孟母也是因为担心周围的不良风气影响小孟子的健康成长而“三迁”的,这都说明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

1、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还是子女的第一课堂而父母则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有的随长辈生活,娇纵放荡。

2、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但是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学校依然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开办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应付式的,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只是在名义上开展了一些活动如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课程,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还有一些素质低的教师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这些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青少年走上犯罪的迷途。

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一些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境外种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起着极度腐蚀的作用。如屡禁不止的黄、赌、毒;宣扬色、情、凶杀等不健康的影、视、书刊泛滥;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据统计,有14.1%的学校附近有不健康书刊销售,有26.1% 的学校附近有录像厅,19.2%的人犯罪是黄色、暴力等书刊音像制品毒害诱发导致,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青少年时期性发育逐步成熟,喜欢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奇心,如果此时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导,就会因得不到节制而犯罪。

四、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明确规定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点决定了青少年易受诱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特点。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3.家庭、学校、社会要共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1)家庭。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应提醒他们不要满足,不能增长傲气,当有不足时,不要急于训斥,要分析原因,找准教育切入点,然后引导他们认识错、改正错。让他们从教育中体会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更重要的是家长要以身作则。因为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家长的行为不检点,教育方法不当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佳长要增强法制意识,不做违法事,起好示范作用,同时在生活中要和孩子多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2)学校首先要改进教育体制上的弊端,转换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把这些教育纳入正规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辩别是非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他们走向社会以后,才能在家庭、集体、社会中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其次增强教师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对于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人群十分重要的。因为道德、法律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学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教师的事。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特别是单亲、失和家庭中的孩子更需要老师发自内心的关怀与引导。

(3)社会要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整日无所事事,衣食无着落,就会导致他们去偷、去抢。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务工人数失衡,造成人员的盲目、无序流动。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有重新做人的愿望。因此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各部门及失

足青少年家属,对改造好的青少年,要从生活、工作上给予充分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重新感到社会的温暖。

五、思考„

其实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然生命而活着,人在满足自己自然生命的基础上,还要追求超越于自然生命的精神生命。对于生命中的那些灰暗、颓败,我们总是在感叹: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乐观与豪情是每一个人都向往和憧憬的,当我们在失意的时候,总是希望自己能够坦然面对一切,总是渴望有一天自己能够站在生命的顶峰,与苍天对话。然而,这只是我们的美好希冀与遐想,当我们真正面临挫折与困境的时候,我们是否好好的问过自己,究竟能不能顺利的闯过这一关,看清楚真正的自己。看过、听过、感受过生命的起起落落,我突然发觉,一个人的生命有时候竟然会这般脆弱,不曾有过的得意尽欢,也不曾有过的“天生我材必有用”,一切都敌不过自己的意志。

这些处于花季岁月的青少年,原本都拥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最纯净的空间,他们也曾有过天真烂漫的时光,也曾和伙伴们分享自己的乐趣,对于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他们的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真实生活,可是,面对自己的失足,他们的生命印记也开始向另一个世界倾斜。而我们也不得不思考:他们跌倒后的爬起是否能一路顺利?!其实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参考文献】

本书编写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2

贾洛川 《罪犯生命精神荒原开发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12

周路 杨若何 胡汝泉 《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对策学》 群众出版社 1986.北京 刘邦惠 《犯罪心理学》 科学出版社 2004.北京http:///article/200806/20/308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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