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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是在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领
导和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
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
班人。
3.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
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
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实践
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指导各班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一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是取得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学籍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 学生会的职权有:
1.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2.讨论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本会章程。
4.讨论和通过提案报告。
5.通过竞选产生新一届学生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
1.学生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学生会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当选的全委员会
根据需要决定。
第九条 主席团
1.学生会主席团由当选主席,副主席组成。
2.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学生会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部门介绍(各部门职能)
办公室:
1.考评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业绩。
2.管理学生会档案。
3.管理学生会工作的各种设施。
4.传达团组织对学生会的帮助、指导给学生会全体成员。
5.深入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为团组织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提供依据。
6.记载学生会工作情况,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
网络部:
1.负责学院信息收集,管理及维护学院网站。
2.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全院学生思想情况。
3.及时了解新闻界、舆论界的宣传重点和兄弟院校的宣传动向。
4.认真抓好学院宣传报道工作和宣传队伍建设。
5.围绕学校、学院各阶段中心工作进行宣传。
生活部:
1.负责学院生活管理规划和实施,并于每学期评定优秀寝室。
2.及时收集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利益、改进后勤工作。
3.经常关心和帮助同学增进他们对学生会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4.协助学院搞好院风建设。
5.加强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优化寝室生活环境。
6.深入了解学生宿舍、生活、卫生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健康生活的方式,提高住宿生活水平。
体育部:
1.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
学们的身体素质。
2.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3.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
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社团部:
1.负责学生的学习、各学术活动规则和组织工作。
2.深入了解学生在学习,学术问题上和要求和想法,向学院反映,并提
出合理的意见。
3.根据广大同学的求知、成才需要,科学地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
座,活跃第二课堂。
4.组建各种对学生有积极作用的团体
5.负责学院简报工作。
6.组建学院辩论队。
文艺部:
1.负责经常性的文艺活动。
2.负责组织参加市级、校级和院级大型文艺和纪念节日活动。
3.负责开展全院文艺讲座,提高同学的审美能力,培养文娱骨干。
4.负责开展文娱器材的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全院课外文娱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设班长、学习、文艺、体育、生活、信息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学生会领导。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1.本会干部是指包括本会干事以上的所有干部。
2.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到得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
纪和本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学生会名誉。
2)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上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
作用 ;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
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工作,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学门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3.本会在每学年初进行干事招聘,通过面试、考核应聘的同学中择优录
取,选拔优秀的同学进入学生会工作。
4.本会项目主管以上干部由主席团管理,干事由主席团和所在的部门共
同管理。
5.一般不允许本会干部学期中离岗,有特殊情况辞职者,需向递交辞职
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卸任,否则按撤职处理。
6.干部跨部门调动,须由调入部门向主席团递交调出部门签署意见书面
报告,经主席团批准后执行。
7.干部的任免职应征求所在团的意见,并结合个人的意愿、考核档案等
进行。
8.本会以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
地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9.本会为每位干部建立考核档案,一学期鉴定一次,干部任免,考核档
案应相应变动。干部档案应由工作情况、自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
10.考核应公开、公正,考核评定应参考上级、下属、同事及自身的鉴定
意见。
11.对工作对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干部,本会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内
部表扬、全会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品奖金等。本会每学年综合个人鉴定,按照工作成绩分别授予个人“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12.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本会会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
育和处分。处分有:内部批评、警告、留职查看和撤销职务等。留职查看以三个月为期。
13.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应通过各种媒体向全院公布。干部的考核结
果应知本人。
14.干部的任免、培训、考核、奖励、处分具体办法,由本会的主席团制
定。
1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学生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
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3.部长会议由主席团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门会议由部长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5.根据章程的授权,主席团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内容由学生会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成员在会议上动议。
6.学生会全体会议内容作出长期以及短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
干部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7.主席团会议的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工作交
流经验和信息等。
8.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
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9.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
信息等。
10.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回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
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部长会
议、学生会全体会议会务工作、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2.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
议由部长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3.会议主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
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主席团批准。会议考勤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4.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
序。
15.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
务。
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团委学生会
二O一O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