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行新模式 合力破解执行难(初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破解执行难的方法”。
创新执行新模式 着力破解执行难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汇报材料
执行难问题,已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观滑坡,没有在全社会普遍形成靠诚实信用经营的价值观念。大量的债务人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淡薄,逃债、废债、赖债的思想严重。有的债务人甚至目无法纪,视法律和法院判决书为儿戏,公开肆意对抗法院执行。有的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差不多都是判处有期徒刑入狱进行劳动改造或本人基本没有履行能力,其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赔偿能力低下,而赔偿的数额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几十万;有的被执行人欠债后,为躲避执行而外出躲藏或与执行法院搞游击,采取各种手段与法院软磨硬顶,你发传票他不到,发执行通知书他不理;有的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有的被执行人甚至在诉讼乃至仲裁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有的协助执行人不愿自觉、及时地协助法院执行,导致执行战机贻误,执行案件难结。概言之,和全国法院一样,“执行难”一度是困扰和制约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每月50件左右的信访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约占70%。
鉴于此,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决定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按照执行工作整体部署、执行力量整体调度、执行案件整体调配、执行装备集约使用的原则开展,调整整合两级法院的执行力量,着力化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困境,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管理体制。在半年多的运行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实效的政治保证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自觉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党委对重大案件的领导、督办和协助,而党委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是执行工作由“难”变“易”的根本保证。
(一)市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
法院整体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法院执行工作更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运用执行协调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宝贵经验和制胜法宝。甘肃卓远工贸公司、汇海、百通等三公司在省“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酒钢东兴铝业规划用地上修建厂房、堆放原料,妨碍项目建设。2013年3月酒泉钢铁集团公司提起诉讼,省法院终审判决三公司停止侵2
权、排除妨碍并退出土地。三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酒钢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嘉峪关中院立案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强制腾退土地公告。由于强制执行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嘉峪关中院报请市委启动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嘉峪关市委六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执行工作和执行预案,市委、市政府成立执行联合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中院院长、市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抽调公安、消防、医疗、工信、国土、司法等十多家成员单位300余人参与。8月19日强制执行按照预先审定的执行方案进行。经过10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共拆除厂房搬运矿渣原料18万立方米、垃圾3万立方米,非法侵占的土地得到彻底清退。本案执行规模之大、动员人力物力之多、执行力度之强是近些年来全省少有,在党委的统筹协调和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得到高效规范稳妥执行,发挥出了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强大威力,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今后重大案件的执行工作创制了范例,积累了经验。
(二)市委政法委亲自参与、亲自布署。
嘉峪关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坚强的领导和大力支
持。市上三次召开全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要求各执法部门、协助执行部门紧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加强综合治理联动工作机制,用足用活法律措施。2014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嘉峪关市率先在全省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执行联动单位代表市房管局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同志就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嘉峪关市综治委专门下发《嘉峪关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全市“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城区人民法院、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工信委、发改委、司法局、民政局、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人社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嘉峪关支行、银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为专项活动及今后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打下了牢固的领4
导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联动联控,建立执行协作新机制
为保证执行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嘉峪关两级法院与检察、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互相联动的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在企业注册、股权变更、企业注销、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臵房购地等方面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形成违法失信者处处受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乡镇、村组四级联动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用执行联络员,协助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信访稳控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切实提高执行效果。主要措施有:一是与嘉峪关市公安局签署了《关于贯彻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创造了良好氛围。如甘肃恒胜矿业公司申请保全嘉峪关市金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考虑到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崔巍可能不配合执行,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协调公安干警、特警与本院法警支队30多人参加现场执行秩序的维护,协调运管部门组织装载机、大型运输车辆30余台,执行过程中干警废寝忘食,连续工作两昼夜。划定警戒线,对阻挠、冲击执行现场的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近亲属,强制带离3人,现场拘留1人,圆满地将执行标的物10000多吨矿粉全部运转20公里外异地保管。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活动中统一布署,对执行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换员执行等多种方式,以审判执行信息查控系统为依托,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臵突发事件,在出境、融资、投资、招投标等方面进行联合限制。同时加大网络查控力度,两级法院利用“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系统共查控案件9824件次,查询金额9933余万元。与嘉峪关市房管局召开了第三次执行协助联席会议,就人民法院查询、冻结登记房屋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开辟了绿色通道。继续高度重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录入工作,对凡是发出执行通知后未能按期履行的案件,做到应录尽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网络、报纸、街头大屏幕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30余人次,对63名被执行人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和限制高消费令。陈治某申请执行马海某合伙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法官除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外,还向其送达了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承诺书等,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困境。后执行法官将马海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恰逢马海某出国办事,在购买机票时被告知其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并被6
限制高消费,马海某感觉到了舆论的压力和信用惩戒的风险,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将全部款项主动交至执行法院。
三、主动接受监督,执行质效有效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取得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帮助,对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至关重要。近年来,两级法院将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动力。一是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公开评议执行岗位、法院信箱、院长接访等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实了解两级法院执行队伍和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对策,提升了法院执行队伍的形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及时办理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依法及时办结、及时反馈。二是大力推进执行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程序等信息。在两级法院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公开执行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立案信息、执行进展等;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对案
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等重大执行事项组织公开听证。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临场监督法院执行。两级法院对一些典型、疑难案件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执行,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既可以让人大代表现场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也可协助做好当事人工作,消除当事人怀疑猜忌、减少对抗情绪,助推敏感及复杂案件的顺利执行。
四、密切配合,协助查找突破瓶颈
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在执行联动上的技术优势和警力保障优势,有效避免暴力抗法、执行人员受伤害事件的发生。结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加大与公安机关在查找被执行人方面的协作力度,制定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举报执行办法(试行)》,充分运用悬赏、举报、曝光、“限高”、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加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找力度。《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嘉峪关、酒泉、甘肃矿区地域每件案件奖励为500元,甘肃省内每件案件1000元,省外每件案件为2000元;疑难、信访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上浮50%。第十八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疑难、信访等执行案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并协助执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向协助公安机关支付必要的费用。以上规定的制订和实施,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在保全和重大执8
行活动中,公安机关动用特警、交巡警等多警种配合,有力地支持了法院执行工作。被执行人郝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冒领被害人应获得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款后,又将车辆出售获利,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还款”的行为,且长期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将其追逃抓获后,郝某迫于法律威慑力,支付46万余元赔偿款,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后郝某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至2015年4月底,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2件,以非法处臵法院查封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以妨害公务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或财产的案件两批87件,两级法院执行局决定拘留76案78人次。在公安机关已协查到被执行人33件案件中,实施拘留30件,其中29件在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的错误并全部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后,提前解除了拘留。其余3件,在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履行完毕案件执行款和罚款,另考虑到从外地带回路途遥远等风险因素,经请示汇报后,撤销了对其拘留的处罚措施,极大地震慑了拒执行为,既提高了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又减少打击面,缩小社会对立面。
五、先行先试,指挥模式日臻完善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基于我市两级法院的实际,加大执行信息化工程硬件建设力度,率先建成执行信息集控中心。党组决定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同志统一分管,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的统一领导体系。制订并通过了《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试行)》,执行指挥中心由主管两级法院执行的中院领导担任总指挥,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司法警察支队全体干警、行装处值班司机、审管办网络管理员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理顺了通畅的执行领导、管理、指挥、协调关系,构建成密切配合格局。执行指挥中心配备值班人员,专设对外公开的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现我院已建立起一支坚强有力、训练有素、召之既来、来之能战的执行队伍;形成了两级法院执行局相互协作、上下一致的合力,避免了过去执行案件由各执行人员“单兵作战、孤立无援”的做法,真正做到了“ 一方有难案,八方来支援”。
六、强占舆论制高点,传递社会正能量
一是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展示执行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凝聚共识,形成声势,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使全社会关注、重视执行工作,引导社会10
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积极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动员两级法院执行局通讯员积极提供可报道信息,由中院研究室统一把关并撰写稿件。郭某申请执行王某生命权纠纷一案,执行中王某下落不明,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专项行动中,我院将王某纳入公安协查范围。2015年1月15日,据公安机关情报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已被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抓获,我院立即派执行法官赶赴宿迁市。执行法官一路颠簸,不辞辛劳,抵达宿迁直奔当地派出所,对王某明理释法,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在亲朋帮助下王某付清了全部17万余元赔偿款,该案顺利结案。2015年3月9日公安机关查控得知,被拘留人朱某将于3月10日中午在兰州中川机场乘机去三亚,公安机关立即将这一信息告知法院。法院当即派出执行人员连夜赶赴兰州。在兰州中川机场警方的协助下将被拘留人朱某抓获。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执行法官的教育之下,朱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顺利结案。上述案例已由《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等主流媒体以《法官机场逮住“老赖”打击规避执行》、《千里之外追回赔偿款》登载。
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的强大宣传优势。今年3月,我院继开通微博的基础上,开通了嘉峪关市中院微信公众号,两级法院干警踊跃关注,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开展执行宣传,对登载执行信息报道点赞、转发、分享、评论,显示了新媒体时代的“指头一点,信息共享”的特色。《法官机场逮住“老赖”打击规避执行》、《千里之外追回赔偿款》等新闻稿件我院微信公众号及时予以登载后,被人民网等20多家网站予以转载,至目前已被浏览13000余次,转载800余次,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被执行人芦某的7.5万余元存款被法院依法扣划。芦某得知情况后,到法院质问并撕扯法官,继而强行阻拦警车离开。鉴于芦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阻挠执行人员执行公务,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魏某申请执行高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某在诉讼期间将家庭共同财产出租车一辆私自变卖得价款46万元,执行过程中其退休工资帐户被冻结,但其打着横幅上访,误导公众舆论。在该两起事件中,我院及时换人制作笔录,调取监控、执法记录仪影像,固定证据,并率先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事实真相,引导正确的公众舆论,防止了因当事人耍赖、缠诉而造成对法院的负面影响。
时势催春早,发展逼人进。攻克执行难,任重而道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12
必须树立正确的有利于实现建设法治国家这一根本目标的法治理念,摒弃与法治目标相悖、短期、近视的行为,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必须找准突破口,从解决体制、制度、机制等阻碍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必须使法院系统内外的力量积极联动,形成合力,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只有这样,执行难问题才会会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