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保障工程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工程管理办法的意见”。
全国劳动模范、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保障工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各族劳动者的杰出代表,集中体现了伟大的时代精神、创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是各族人民学习的榜样。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全国和自治区劳模(先进工作者)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劳模待遇,切实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劳模发挥才智、建功立业创造条件。按照全总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国劳动模范,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保障工程管理办法》。
一、向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发放节日慰问金、低收入补助金和特殊困难补助金(以下简称“三金”)
1、全国劳模的发放范围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党中央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个人。
2、自治区劳模发放范围
自治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三金”发放标准
按照全总相关规定,资金来源,劳模管理调查摸底情况,由自治区总工会制定下发发放标准和程序。
二、为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全国五一
伤残,经相关部门鉴定认定伤残等级为1-4级,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3、意外灾害救助:
本人家庭因意外灾害,家庭固定财产(刑事案件及机动车辆除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给予家庭一次性适补助。
4、困难家庭补助
(1)家庭主要成员(配偶、子女)发生第三项第1款,第2款情况的,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2)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包括职业技术院校),在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后依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3)困难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租用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经济困难时,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5、养老及疗休养补助
需要养老及疗休养的,可以进行季节性养老及疗休养,由自治区总工会指定服务地点,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四、资金发放的方式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三金”,由自治区总工会直接打入全国劳模的银行卡账户。
2、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三金”,由区总拨付给各地州、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直接发放到每位劳模本人。
3、各地、州、市自治区劳模“三金”由自治区总工会财务
活状况调查表》,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1、填写月收入须随附劳模、先进工作者本人工作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和社保部门的证明(收入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养老金等全部收入);
2、填写劳模、先进工作者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职称,离退休劳模、先进工作者须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和原职务、职称。全国和自治区劳模、先进工作者中是国务院特贴专家的需予注明。
3、自治区劳模“三金”分配方案和具体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区总下发的规定执行。每年春节前将劳模“三金”直接发放到所有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手中。各发放单位要制作实名制发放表,由劳模本人签字领取,并将实名制发放表复印件于每年3月10日前报送区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劳模手中。
(三)要严格执行实施劳模救助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或搞二次分配。自治区总工会将对自治区劳模保障工程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各地州市、县(市区)工会,自治区各产业厅局(集团)公司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制定本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服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