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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开展阳光村务建设和谐农村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狮子山区
2012年5月31日
自“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启动实施以来,狮子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迅速启动,落实责任。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会召开后,我区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资”清理、村级事务管理、协调督查三个工作组。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各镇办、社区和村(居)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纪(工)委书记具体抓。同时明确区直相关部
门的职责,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文件,印制5000余份《致农民朋友一封信》、2000余份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发放到每家每户,让群众知晓“三资”清理目的、内容和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在各村(居)悬挂宣传条幅、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编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简报12期,将省、市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及时发到各村(居)。组织村“两委”干部观看省纪委制作的专题片,组织赴外地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对推进我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规范建设,确保实效。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重点抓好“三资”清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个环节。“三资”清理做到清理不重不漏。各村(居)均成立“三资”清理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项流程。清理资金、资产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清理资源采取查阅合同与实地勘测相结合,查明实际数量及权属,做到横向查到边,纵向查到底。民主管理做到规范公开。清理结束后,各镇办、社区及时组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居)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负责办理帐务核算和日常管理等事务。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三资”数据录入电脑管理系统,群众可以通过摆放在服务大厅的“三资”信息电子查询系统,随时查询“三资”变动情况。在村(居)全面推行“6+4”工作法,统一制作村(居)级事务管理流程图,上墙公示,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事程序。民主监督做到保障有力。各村(居)挂牌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运转制度、履职保障、激励约束等,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打卡发放误工补贴,确保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四是分类指导,加强督查。建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区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区领导对16个村(居)分别联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区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三资”清理、组建委托代理中心、流程化管理、建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保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按方案步骤有序推进。成立督查组,对村(居)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督查组还对重点村、难点村进行重点督查。组织开展“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补缺补差,确保我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五是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坚持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创先争优、党务公开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在所有村实行村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广泛开展群众廉政评议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安排区直机关党支部与村党组织开展联建活动,选派优秀干部、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纳入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进行公开承诺,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惠农利民,成效显著
一是村(居)“三资”底数进一步摸清。通过开展“三资”清理,盘清了村(居)级资金资产家底,追回了集体散落资源。如西湖镇农林村在“三资”清理过程中,由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清理小组,冒着酷暑,现场丈量土地,绘制图册,挨门挨户做好宣传说服和政策解释工作,明确了地块权属。通过清理,该村净增集体土地40多亩,为促进村(居)级“三资”保值增值打下了基础。
二是村(居)“三资”监管进一步加强。通过实施村(居)
级“三资”委托代理,村(居)级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西湖镇为保障村(居)级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组建了股份制的湖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实施村级事务流程化运作,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行为更为规范,凡是重要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大额资金分配均采取民主提议、两委联议、党员参议、上级审议、村民决议、承诺践议六步程序,党员群众监督村(居)事务渠道进一步拓宽。
三是基层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理顺了村(居)积压多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三资”清理中,全区共核销呆账死帐近426.07万元,其中债权201.59万元,债务224.48万元,为群众建立了一本“明白账”,让群众有效参与监督,增强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成效,我区积极探索建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下发《狮子山区“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三资”动态化管理机制、村级事务规范化运作机制、村级事务民主监督机制等四项机制。
二是推进规范运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下发《“三资”动态化管理机制》、《村(居)级事务规范化运作机制》、《“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办法》等,全面规范以“6+4”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坚持不定期召开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座谈会,开展经验交流,互帮互评,推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委托代理中心等人员落实“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强化镇办、社区党组织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中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述职述廉述险活动。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密度,把常态化管理情况纳入对镇办、社区、村(居)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确保验收后工作要求和力度不减,工作标准和成效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