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党政干部借款不还的存因及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浅析”。
近两年来,审计部门在对乡镇财政决算和县直单位预算执行进行审计时,发现部分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往来账款核算收支结余、往来长期挂账,特别是一些党政机关干部长期借款不还,占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严重,有的涉嫌犯罪。
党政干部长期占用财政资金不归还,这一方面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预算管理弱化、呆账死账较多、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另一方面滋生党政干部个人腐败,形成部分干部的隐性“福利”,败坏了政府形象。为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核算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会计资料失真,影响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收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党政干部长期借款不还给违法乱纪行为带来可乘之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公务借款长期不报账结算。有些单位的公务借款人员履行公务活动后,不及时报账冲减借款,致使单位虚增资产,少计支出,造成会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真实财务状况。有的干部公务借款,只报帐,不还款,借机占用财政资金。二是单位领导人财经法纪观念不强。有的单位“新官不理旧账”,还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向相关单位借用财政资金,用于个人炒股、经营。
三是单位财务管理意识薄弱、理财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不健全或不能有效执行。
四是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单位财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人员变动频繁,交接手续不清。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核算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 1.集中开展往来资金专项清理。建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摸清往来款的底细,核实资金总量、划分资金性质,查明形成原因,分清应负责任。对长期欠款单位和个人采取限期还款或诉讼手段强制收回;对确属呆账、坏账的,按规定报批核销,对隐匿、截留收入、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长期借款不归还的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2.增强法纪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单位责任人要真正担当起“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法定职责,切实增强自身和单位有关人员的财经法纪观念,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认真执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党政干部要明确党的纪律规定,自查自纠,及时与财务对帐,归还个人借款。3.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制度。
在离任领导干部调离原单位之前,按规定程序对任期过程中的财政财务收支、任职期末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具体事项、经费收支结余、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未完经济事项等进行清理交接,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报干部管理及审计部门备案,使领导干部交的清白、接的明白,从而划清责任,减少历史遗留问题,增强接任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4.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通过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管理,杜绝公务借款的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堵塞漏洞,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堵塞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