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地材料的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地管理办法”。
关于工地材料的管理办法
1、钢筋水泥木材进出场,收料的材料员必须确认材料是否合格,数量是否充足,如能达到上述要求,方可签字认可。然后叫上面部门审批签字才能入帐。
2、工地进出场所有材料(钢筋必须由两个人签字认可,而且是当天完成)(水泥最多不超过两天,必须两个人签字。木材也是同样如此。)上述条款必须是公司指定的地方,按上述执行,如遇材料供应商缺货,没货的情况,需要在外面购买,购买的材料到现场后必须是两个人确认价格、数量,方可下车使用,如不按上述执行,所有责任将由收材料本人承担,公司不得做任何追究,此款将由当时人负全责。
3、工地所有进出场的小型材料,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两个人签字。
4、所有进入工地的任何材料,如果按上述要求做到,出现偷盗或者浪费或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合,将由管理现场的人负全责。
5、采购人员必须结合市场价格、合格产品进行采购(此条是在价格平等的条件下强烈执行)。
6、工地上临行现金开资,必须每个月底拿出依据,必须是两个人以上的签字,方可进行入账。
7、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以工地为核心,做到是第一个人来,最后一个人走。
8、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与材料有关联的人员,没有节假日,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两个月申请,并在两个月之内处理好现场所有问题,辞职时且要得到领导批准,交接时间10—15天以内,以上时间不记任何工资
9、上面主管部门查夜,工地无人或者睡觉,发现一次,由现场人员承担500元以上的罚款。
以上条款望各位遵守。
签字:
2011年5月22日金城建筑公司州建总公司遵义城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