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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鄄城县农村经济的健康蓬勃发展,农民富有程度迅速增多,加之中央财政扶持补贴农机具政策的激励和引导,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机化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农田作业、运输及农机水化平得到大幅提高,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加,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蓄发态势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农机安全监理正面临着新的形势,如何降低农机事故发生的几率,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是我县农机监理工作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鄄城县位于菏泽市北部,东与郓城,西与河南濮阳,北与河南台前县接壤,耕地面积102万亩,人口约78万人。截止2009年10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18.1万千瓦,农业机械拥有总量达到15.6台(部),其中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总计2.9万台,在册农机驾驶员2842名,是我市农机大县之一。地理位置特殊,管理难度大。
农机监理站、农机校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16个乡镇均有农机服务站,监理站在编执法人员19人。近几年,全县农机监理培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农机管理法规,走联合办公的路子,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和培训工作,08年实现农机三率……,为我县农机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道交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责范围,并未有系统彻底的从根本解决执法范围上所存的弊端。按照条例规定执法范围权限于田间、场院、乡村公路、集贸市场,而在国道、省道、县级公路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准于行驶,但是作为实施管理、执法范围严重受限。而田间作业执法难度又非常大,平时不下田,三秋三夏田间作业时间紧,机手用户情绪大,实施管理影响生产,农民在赶集、串亲访友时用拖拉机载人现象多,而且大多是黑车非驾,但管理起来也很难,事故经常发生。酗酒驾车现象普遍,做为农机执法人员也只能做一下批评教育,因无强行处罚拘留的权力,教育对有些机手来说根本不起作用。
2、依托跨区作业证发放是提高联合收割机车检办证的有效手段,但因不是监理站的具体业务,业务配合和发放监管不力,加之外来跨区作业证的满天飞,造成只有新车挂牌,甚至个别不挂牌,次年无车检。仅以我站08年为例,联合收割机挂牌500余副,而09年参检车辆只有250台次,参检率只有50%左右。
3、监理工作动作困难。站内现有在编执法人员19名,属县财政差额工资,发80%,农机局财政困难,差额部分无保障,人心浮动,下海经商人员多,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乡站一人一站,并为兼职,无场所,工作环境差,因受乡镇管理,大多数农机员被分配包村,或其他中心工作,业务无法开展,服务跟不上。安全监理力量及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水平落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漏洞较大。
3、以创建“农机安全村”、“农机合作社”、“团体机群跨区作业”为契机,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虽是好方法,但缺少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专业监管措施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社团组织职能发挥不好,配合不到位。
4、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政治觉悟、服务意识谈薄,专业技术人员少,硬件设施不完善,办公环境差,这些客观因素势必对今后的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化事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三、今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策略和建议
《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颁发《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管理条例》及农业部两个部令、两个规范文件对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机监理工作必须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展开。法律、法规赋于农机监理机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职责是明确的,这就要看我们如何按照“平安农机,和谐农机”的方针,克服困难,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方法,探讨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
1、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作为监理队伍的主要工作目标及标准,牢固树立为农机手服务的思想。对国家法律、法规一定要学深、吃透,通过岗位练兵,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到文明、严明、按法监理。
2、树立有监理才有理,转移工作重心,由管理型变为上门服务型,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工作重点从上路检查向田间场院转移;由你到站变我上门服务,节约机手的时间和费用。树立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真正提高为农机手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安全生产要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之行为;重点提高年检、年审、挂牌、办证,防患于未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最大努力杜绝恶性事故。
3、协调好与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关系,拓展执法范围。首先要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多汇报、多反映具体情况;其次协调好公安、交警等部门协作关系,形成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生产、安全行驶的良好局面。
4、搞好新机手的源头培训,提高农机手的法律、法规意识及自身素质。机手自身素质是决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关键,因此要在法律、法规、操作技能上下功夫,做到身体不合格着不发证,理论、实践考核不过关者不发证,更不能发人情证。警钟长鸣,利用“三夏”、“三秋”农业安全生产期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现场安全知识讲解,纠正声音操作,排除事故隐患。
5、“农机安全村”、“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在近几年“农机安全村”、“农机合作社”的创建活动中已取得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推动本村或本区域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要在做好巩固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安全村和合作社的建设范围和提高建设质量、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职能的作用,推动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6、既然国家承认农机监理机构属行政执法机关,就应将监理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序列,真正实现行政执法,确保执法人员的工资和正常的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广大农机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事业心,推动监理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