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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
校学生会字〔2013〕1号
★ 关于2012-2013年度学生会系统
评优表彰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校区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一年来,全校学生会系统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团组织的悉心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学风建设、特色活动开展和学生会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总结工作、激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作用和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经研究,校学生会决定评选2012-2013年度“优秀学生会”、“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总结并组织实施。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2013年3月27日
送:省学联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各校区团委各学院团总支发:各校区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
2012-2013年度评优表彰实施意见
一、评审委员会
组长:廖鹏
副 组 长:冷军 陈丛楷 蒋颖 庄萍萍
成员:魏晓 杨主文 安洋 郭旗 王智凡
孙腾 周攀 邓秀华 林福涛 李婷
袁一平 张盟松 龙渟 田成志
二、参评时间范围
2012年4月-2013年3月
三、评选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评选原则,严肃认真地组织考评,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四、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学生会
考核基础分100分,基础分与加减分项得分之和为学院学生会总分。
1.参评对象:各学院学生会
2.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参评对象:学生会系统全体学生干部
2.参评条件:
①符合《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干部任职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能以一切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宗旨。
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生年度德育考核成绩民主测评结果为优秀。
③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无补考、重修。
⑤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爱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能起好表率作用。
⑥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⑦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和自身本职工作。
⑧及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并能主动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
各学院学生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通过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组织评优答辩,共评选出7个优秀学生会(名额分配:雅安本部4个、成都校区2个、都江堰校区1个)。校学生会将根据雅安本部各学院学生会自评分,选拔前6个学生会进入答辩阶段,将根据答辩结果产生4个优秀学生会(校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部门初审后,再由校学生会、校区学生会、院学生会根据相关条例各推荐8人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被推荐者需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2)。
六、评选时间
(一)校本部各学院优秀学生会、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月9日前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二)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相关申报材料、学生会年度人物相关申报材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先进工作者统计表》于4月13日前报校学生会。
(三)4月9日-4月18日进行审定、答辩,4月19日-21日公示。
七、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生会:颁发奖杯、奖金(800元/个)。
(二)学生会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附:1.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学生会评分细则
2.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学生会自评统计表
3.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统计表
5.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学生会答辩评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