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所需携带材料_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1:12:5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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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所需携带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

(一)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所需携带材料

1、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生育服务证(复印机为存档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3)医院出院证明(存档材料;(4)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存档材料);(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6)长效节育证明(上环证的复印机为存档材料)。

2、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A.首次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1)结婚证;

(2)生育服务证(复印机为存档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4)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

B.带环妊娠流产的需携带:(1)独生子女证;(2)长效节育证(复印机为存档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4)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

(二)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所需携带材料

未就业证明:A城镇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复印件为存档材料)。B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并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万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复印件存档材料)。C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和乡(镇)政府或街办出具的最近二年未就业证明。男职工参加生育险须够满12个月孩子出生日期必须为2011年10月1日以后。

1.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生育职工结婚证;(2)

双方身份证;(3)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4)出生医学证明;(5)医院出院证明(存档材料);(6)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存档材料);(7)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2.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一下材料原件:

(1)生育职工结婚证;(2)双方身份证;(3)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4)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5)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6)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办理时间:每月10日———20日 请在孩子出生后九个月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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