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1(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一、提出要约(填写要约书和答复书)
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另一方接到要约书后应当在20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二、产生协商代表(填写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1、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为3至10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代表不得交叉兼任。
2、职工方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
3、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三、协商前的准备
一是资料准备。包括内部资料和外部资料。内部资料包括年
生产总值、利税情况;职工工资总额、年均收入、加班加点情况。外部资料包括工资指导线(2012年辽阳市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4%。)、最低工资标准(辽阳县、灯塔市每月780元,每小时7.5元;其它地区每月900元,每小时8.5元)、以及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二是召开有关职工座谈会,征求职工意见。三是拟订协商方案。
四、召开协商会议(填写工资协商会议记录)
协商会议由一方首席代表主持。协商的重点是:企业最低工
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重点确定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重点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
1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为原则。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五、职代会审议通过(填写职代会决议、工资合同文本)每个企业职代会至少三十名代表,人数小于100人的要召开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
六、登记备案(人社部门出具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10日内,工会协助企业方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及说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同意后,出具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双方协商代表将已经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以适当形式及时向企业和全体职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