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T县政府护污事件案例分析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内蒙古T县政府护污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简述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政府为了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引进了以S公司为代表的几家制药企业。由于“特殊原因”S公司建厂时基本没有履行“三同时”,制药企业的污水通过引黄灌渠进入农田,造成农民庄稼和牲畜大量死亡,民众的生命健康也受到威胁,给附近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再次灌溉时,虽然乡领导通知大家引污灌渠水费减半,鉴于之前引污灌渠造成的损失,农民不同意用污水。之后在该县副县长带队下采用简单粗暴的执法手段迫使农民引污灌渠,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和政府直接爆发正面冲突,农民处于被动状态,部分村民因此受伤或被送医院。时隔两个月之后,虽经停产整改,河水和空气质量都有所改善,但是以S公司为代表的药企在政府的干预下肆意排污给农民带来的巨大损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至今政府和药企没有作出赔偿和道歉,民众对此非常不满意。二.案例所反映的公共行政事件
本案例反映了内蒙古T县因政府职能错位以及价值目标错位,为达到增加政府自身政绩和发展地方经济而牺牲当地农民利益及环境,采用粗暴的行政手段护污损害农民利益的公共行政事件。三.护污事件发生的原因
(1)政府价值目标错位。T县政府本应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自己的职责,却做出了伤农的事。政府招商引资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政府应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虽然以S公司为主的几家制药企业带来了几个亿的投资以及相关配套产业,也解决了1000多人的就业问题,但是代价却是污染环境,牲畜死亡,庄稼减产,严重损害了当地农民的利益。
(2)行政管理体制内外监督制度不健全,使得政府滥用权力,民众无处“申冤”。一方面在药厂建厂时,并没有执行“三同时”,但却通过了政府的审批进行生产。政府滥用公共权力使制药企业在没有达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便投产运营,但在审批过程中并没有哪一部门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反映了行政管理体制内外监督制度的不健全;再一方面是企业排污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没有令其停产整顿,而是收取“提水费”,环保局在这过程中不仅没有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没有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制药企业进行监督,反而成了污染企业的包庇者。(3)政府绩效的评估制度不完善,政府政绩要全面考核。政府为什么甘愿污染环境并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而护污,一个至关重要的目的就是去的良好的政府绩效考核成绩。现今对政府的绩效考核大都以GDP为标准,这就导致了政府为追求GDP的最大化而不惜牺代价。以S公司为代表的几家制药企业为当地政府带来了几个亿的投资及相关配套产业,政府为了GDP的增长,势必会倾向于企业。(4)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控制污水排放标准,导致环境污染。制药企业为了自身短期利益,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大量排放污水,导致环境污染,农民利益受损。
(5)民主制度不健全,使得老百姓的心声无法得到回应。一方面体现在决策过程当中,县政府在决定招商引资引进以S公司为代表的几家制药企业时并无征求当地直接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农民,当地农民无法诉求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企业排污后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农民只得拒绝再次使用污水进行灌溉,并没有能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说明这当中没有很好的能让老百姓反映心声的制度途径,或者说即使是有,但在实际操作当中也很困难。
(6)民众法制观念不强,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制药企业及县政府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只是拒绝继续使用污水,最终与政府发生冲突。他们并没有选择走法律途径,一方面原因肯能是法律途径麻烦困难,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地农民法制观念淡薄,不懂的使用法律武器。四.避免该类事件发生的现实举措
(1)加强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政府进行综合科学民主决策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要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则、政策,整合各种利益群体的价值取向,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冲突目标,确保公共利益的主导地位。政府在制定综合科学民主决策之前,不仅应当会同专家对决策的目标和实际状况进行研究和评估,对政策的实施进行监控和修正,而且要吸引各利益群体都参与政策讨论、政策制定和政策的实施。鉴于综合科学民主决策是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沟通决策各部门和决策涉及的各种利益群体,是实施综合科学决策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规则,形成约束机制,进而提高政府的“规制”能力,提高政府综合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2)改善政府绩效的评估制度,全面考核政府政绩。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的政府绩效评估,有必要从立法、制度和技术等多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以加快推进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系统的核心。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不仅要有GDP的增长指标,还要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业、社会保障、政府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指标;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还要采取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合理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即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以人为本”为原则,建立一套以政府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核心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同时要构建以社会公众为本位的多元化的评估主体体系,鼓励社会公众主动监督政府行为,积极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只有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对政府绩效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估,才能增强评估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3)明确政府宗旨与职责,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政府要树立起服务意识,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把人民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解决人民所遇到的困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加强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弘扬和发展社会舆论和民主监督。权力没有了监督便很容易滋生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从掌权人获得权力的那一刻开始,真正把监督贯穿于对权力的授予、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权力运行的结果和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链条。
(5)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及制度,使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尽可能的不受当地政府的影响。为了从根本上克服环境立法的“缺陷”,切实提高环境立法质量,在立法中重点要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思想,坚持法制统一,要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我国环境保护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近几年环保行政主导还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同时需完善环境保护中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在环境受到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益不受损害,对行为人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的诉讼活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毋庸质疑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详细规定公益诉讼内容,以保障诉权的行使。同时,也要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6)提高民众的法律维权意识,使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既有传统人治观念的腐蚀,又有执法不严、法律宣传普及滞后等因素的影响。首先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通过完善法制体系建设使立法更具有严密性、具体性、可操作性,使法律能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运转。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个勤政廉洁的高效运转的社会,这种法制社会环境必然感染每个社会成员,从而形成普遍的更具深层次的法律意识;其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普法工作水平,公民法律意识的优劣程度与普法是否深入有着直接的关系。最后要建设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企业应加大治污投入力度,自觉保护环境,承担起社会责任。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对环保问题未雨绸缪。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四.存在疑问
(1)有哪些力量可以对该县政府进行有效的管辖,为何没有合法的监督机构进行管制。
(2)为何政府一而再再而三作出承诺,但对村民来说,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原因何在?
(3)在面对招商引资和保护环境时,政府应该如何让抉择?(4)如何处理政府、企业和民众间的关系? 五.课堂讨论问题及解答
(1)PPT语言不规范
针对此问题,本小组已经在案例分析报告中进行了修改,使语言表述符合相关要求。
(2)环境保护法相关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为何说法律不完善 针对本问题,本小组语言表述有问题。本小组一所要表达的是针对执法环节的不完善,虽有法可依,但是执法不严;二所要阐述的是环保体制问题,环保部门隶属于本级政府,缺少人事和财政的相对独立性,在执法过程中受本级政府限制,无法很好地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