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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室遵照执行。
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加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围绕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努力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集团公司和各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
二、制定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密监督,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堕落行为,追究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集团公司各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责任规定
(一)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l、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率先垂范,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在集团公司的贯彻落实。
3、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扎扎实实地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建设。
4、根据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提拔任用、资金投放等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纳众言,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规定办事,不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6、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领导干部述职和群众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检查。
7、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8、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党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l、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协助公司党委和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考察等工作。
(三)各部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行政、业务、项目工作,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组织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严格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树立勤政、廉政的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
(四)集团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集团公司纪委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责任。
l、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
2、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加强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检查、监督。
3、落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严肃查处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5、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加强对干部任免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监督,防止在用人、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出问题。
7、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为纪检工作的开展提供素质保证。
(五)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负责管好党委成员和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5、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了解案件查处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抓好上述工作并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六)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经理助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l、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分析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
四、检查、考核
l、成立集团公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其他党委成员、公司领导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工部,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
2、党委和纪委要定期研究、检查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应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领导每年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汇报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苗头要及时报告。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和考核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本办法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干部、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本办法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彰和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和考核应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8、领导干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对所管辖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2、对本部门、办单位由于失察、失职、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很坏的;
3、对暴露的问题或暴露的违纪案件,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对违纪违法人员袒护、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属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