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临余公路余杭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交通部《关于交通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廉政建设合同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施工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杭州市委、人民政府以及交通局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项目领导统一挂帅,各项目科室齐抓共管,全体人员相互监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格局,切实加强领导。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纳入到施工管理日常工作中,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廉政建设必须纳入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中,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全体施工管理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三个代表”武装自己的头脑,加强自身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努力搞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开展
第六条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经项目部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徐洪林
副组长:曹赞勇
组员:张永辉、徐洪良、徐国洪、程立峰、周升党。
第七条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廉政合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小组其他成员各司其职,作好廉政建设落实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管理人员执行《廉政合同》情况,并监督其廉政行为。
第九条项目部廉政建设行为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下实行“个人自检、相互制约、群众监督”管理体制。
第十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党纪政纪条款以及上级单位制订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做到遵纪守法、遵规守约、廉洁自律,违者将按有关规章制度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保持与施工作业队、材料供应商、业主、监理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
第十三条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得为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得为牟取私利与相关人员就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为借口,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第十七条项目部工作人员不准为其亲属或友人在其部或施工队提供挂兼职报酬或为此提供方便。
第四章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为确保措施的贯彻,本项目部实行廉洁自律考核制度,考核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细则进行,采用百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5分,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和《廉政合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纵容包庇违反廉政建设行为的个人和部门,应从严查处。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临余公路余杭段改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部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