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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案:真正的“判官”不是法官而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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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李某某”的案件几乎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可以不夸张地说:就某种意义讲,普通百姓对此案的关注甚至超过“***案件”。
一、今日民众心中的“李双江”
李双江、梦鸽与儿子李某某(资料图)李某某案发,我首先想到李双江,本人不懂艺术,但是,也喜欢听听一些老歌,其中自然包括李双江的歌。不久前,我在火车上听一首几十年前当兵时就一直喜爱的歌:《骑马跨枪走天下》当听到“東村西庄留我住,家家请我到屋里坐,家务事儿„„”时,我对面那位中年朋友,突然问我:“李双江?”没有等我回答,接着说:“请他进家?那是不可能的——李xx的爹,那不是引狼入室吗!”顿时兴味索然,无言以对。我思索:这个案子不仅使那个本来可以大有作为的青年人,走了人生大弯路。而且,损害的绝非他本人,首先是伤害了深受大家喜爱的李双江(看到媒体报道,老艺术家杨洪基的感慨: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不知怎么安慰好。表示李双江知道自己家教失败。——的确,双江够得上“娇养忤孽儿”了。)。据网上消息,一审后,李双江已经住院,详情尚不得而知,真希望他能挺过来,别让儿子的事拖垮。
二、今日民众心中的“梦鸽”
究竟是谁?是什么造成的?一篇红遍网络的文章,普遍被社会认可: “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尽管有人不认同下面这一段: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的确,在讲究法律的今天,不请律师做尽可能的陈述,力争减罪减刑,是不对也不可能的,做为母亲,(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红楼梦》中薛姨妈的眼里,恶贯满盈的儿子呆霸王薛蟠都是完美的。)梦鸽女士不惜代价请最有能力的律师为儿子辩护,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天经地义。
但是,梦鸽女士请律师的先决条件却是:无罪辩护!!梦鸽坚持:纵然,五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做了“不好的事”,但是,自己儿子“内心干净”,所以,应该无罪!??
其实,即使退一万步。如她所说:“你情我愿”; 即使如她所暗示的:对方真是x x。按我国法律:“聚众嫖娼”能够无罪吗?梦鸽却像一个凡是医生说要手术,就换医院的重病人的家属一样。只接受肯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这就不够理智。
三、富人与穷人看待问题的不同 究其内里: 是梦鸽(和一部分人)的上层优越感,是锦衣玉食、超国民待遇的内心优越感深深烙在梦鸽和李公子的心底!坚持做无罪辩护,其实就是对身份低微的受害人的蔑视!梦鸽宁肯花一百万或一千万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也不肯拿出十万二十万赔偿那个可怜的被害社会底层女子。即使,法院做出判决;即使其他的同案人对被害人做出赔偿!梦鸽的潜意识就是:不甘心自己的宝贝儿子“栽”在“陪酒女”身上!
如果,受害人是官二代或富二代的女孩,梦鸽会(敢)坚持无罪辩护吗? 其实,梦鸽的无罪辩护说穿了就是两点:一是否定被害人的职业,强调是陪酒女,有复杂的夜生活、性生活。甚至举出病历,拿被害人某些妇科疾病做文章。暗示:被害人品行不好,本身就不可靠;暗示:被害人是性工作者。进而暗示:对这种人不存在强奸问题。二是掩盖暴力行为事实,强调被害人“没有明显反抗”,进而暗示李某某是被“勾引”。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述:
(一审中)昨天的有关报道中,李家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受害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其二:反覆强调被害女性“没有反抗”或“没有明显反抗”。但是,这些足够作为“无罪辩护”的依据吗?
四、真正的“判官”不是法官而是民众。
“陪酒女”在公众认知中是一个在法律和道德层面都有负面色彩的职业,报道结尾还特地指出“陪酒女”可以在其从业场所的酒水销售中提成。这就有一种暗示作用:被害女性主动向李某某等人劝酒以牟利,这就有“勾引”的嫌疑了,而“勾引”正是“陪酒女”这类风尘女子擅长的。这样一来,原先的施暴者与被害者的关系就颠倒过来了,“被害者”其实是“勾引者”,而“勾引”是主动行为;李某某则像个迷途羔羊,上了别人的当,这样一来,施暴者俨然成了受害者;梦鸽坚持的这种无罪辩护,必然引起广大百姓的愤怒。其实,司法的审判代表了全国人民对此事件的看法,真正的“判官”不是法官而是民众民心。
请看:
一审判决后,群众举标语,感谢原告律师。
此案二审在即,梦鸽救子心切,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她仍然不尊重被害人的人格,坚持类似前述所用“污名化”的手段为子脱罪,那么她就真的害了李某某:犯错甚至犯罪都不可怕,几年改造后,颇有天赋的李某某依然可以有不错的未来。可怕的是,犯了罪,梦鸽教子、纵子拒不认罪伏法,这就很可能使他仇视社会,前景就难说了。最终也必然毁了李双江。
五、小结
这个案子透视的问题是:现今对社会底层的蔑视并不是偶然个例,那种“强奸陪酒女危害小于良家妇女”的说法虽然被大众舆论以“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和冒犯公众”的评论压下去,却绝对不仅仅存在于梦鸽和李公子的心底,恐怕还在相当一部分人头脑中存在。其实,即使在封建社会,正直的社会舆论也主张尊重底层人的做人尊严。举一个身为艺术家的梦鸽女士所熟知例子:清初才子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奸臣马士英,阉党文人阮大铖等人,逼迫名妓李香君嫁给新任高官,香君宁死不从,以头撞柱,血染男友所赠诗扇;友人杨龙友将血迹点染成桃花图样,是谓桃花扇。这段戏连康熙皇帝都为之叫好:妓女也是人,也应当有自己做人的尊严,连封建皇帝都认可。这段戏,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观众。为什么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会有这种歧视心理?这就很可怕了,笔者实在不敢再向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