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书笔记_理想国读书笔记摘抄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1:07: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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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居理想,泰然现实

——读柏拉图《理想国》有感

关于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千百年来被中外学者津津乐道。论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孔子关于公平与正义的忧虑与一个世纪后的苏格拉底不谋而合。作为《理想国》的核心议题与思想闪光点,公平与正义毋庸置疑的给予人们高尚的哲学养料。苏格拉底热情的讴歌正义之人与正义之事,诚恳的与他人探讨正义的本质与作用,用一颗赤子之心创造出“哲学家即政治家”的“理想国”。

但我在怀着崇高的敬仰之情拜读这一传世经典时,仍在用我未开化的大脑努力探索以下问题:什么是正义?所谓“不义”是否有其合理性?存在绝对的正义或不义吗?这些问题长久以来困扰着我,在阅读过程中这种求知欲愈发强烈,我将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探索。

一、什么是正义?

在《理想国》一书中,关于正义的定义,共有三个人给出了他们的解释,分别是波策马尔科、特拉需玛科和格劳康。他们各自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需要批判性接纳,接下来我将他们的观点予以整理并提出我的看法。

波策马尔科根据西蒙尼代“正义就是将所负之物还之于人”的观点,提出正义就是“为善于友,为恶于敌”的观点。不过这一观点有个很明显的破绽,即对说话之人的身份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若你是人民公仆,“友”便是人民大众,“敌”可为犯罪势力、恐怖分子等;但你若是抢劫银行的罪犯,“友”便是市井无赖,“敌”却是“正义之师”。是敌是友本身就由主人公角色而定,而正义作为第三方上帝视角,显然不能由参与主体的立场而定。因此波策马尔科紧接着又提出了正义就是“归善于善,作恶于恶”的观点。这又让正义陷入了模糊概念。显然,善与恶都是道德范畴。而道德标准受到时代、民族、宗教、政治体制、传统文化、个人角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内涵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例如,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若有女性喜爱涂脂抹粉或喜爱钢琴等西方艺术,则会被认作不良恶习,被革了“资本主义的尾巴”。但如果放到现代社会,非但不会被指责,反会被大加赞赏。因此,如果以善恶作为评判标准,则正义的定义无疑是主观的,甚至世界上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正义。不过苏格拉底的看法则更极端,他认为任何事物都应具有单一性质,一旦正义之人作恶于恶,行为本身便是不正义的,因此他自己也成为了不义之人。这种倡导“以德报怨”、“仁义”、“博爱”的观点可以说与孔子不谋而合。但实质上,这种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阐释并没有从本质上给出善与恶的定义,因此也无法进一步解释正义与不正义的定义,无法使我信服。特拉需马科给出的答案是,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论述过程是正义在生活中的物化即为法律、法规。而事实上,城邦的法律法规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目的是巩固现有利益,攫取更多利益。照此看来,人们努力维护的法律、捍卫的正义从一开始就是强者的利益。马克思说:“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建立暴力机关监狱,制定一系列法律,以维护其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如此说来,正义就是强者的观点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也忽略了一个事实,法律与正义并不等同。例如,近年来饱受舆论争议的法律上“同命不同价”问题。在200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以2006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87元,据此计算,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可相差16万多元。这条规定常被视为“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根源。可见,在某些方面,部分人并不承认法律即是公正,甚至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公正的。因此,特拉需马科将法律等同于正义进行论证的这一前提是欠妥的。

苏格拉底关于这一观点的辩驳是,统治阶级制定法律其实是考虑全体社会成员利益,而非首先考虑自身利益的。这就像医生在医治病人的过程中考虑的是病人的利益一样,国家的管理人员以实现全社会成员利益为目的行使管理职能。但对于这一说法我仍然存在怀疑。孟子云:“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古往今来,统治阶级一系列裕民富民政策的根本目的都是维护自身统治。就像牧羊者精心照料小羊,其真正目的难道不是那美味的羊羔和温暖的羊皮吗?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虽然任何国家都有其阶级性,但法律的制定者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长远利益,会尽可能全面考虑全体社会成员或统治阶级内部各成员的利益,适当照顾弱者利益,从第三方上帝视角制定较为客观合理的规则维持社会健康发展。以“同命不同价”为例,如果刻意强调生命的形式平等,便会陷入另一种极端。不论在矿难中,还是在工程事故或者交通肇事中,所有生命一律赔偿20万。这样一视同仁、不分你我的赔偿标准是否就是我们所崇尚的“公平”呢?中国的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相同的金额在农村可能颇为富足,可在城市却只能解燃眉之急。这便是绝对公平所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每个人的生命固然是平等且无价的,但既然民事赔偿的是经济损失,不同人的死亡带来的“经济损失”,却各有不同。在判定民事赔偿时,不能不兼顾这种差异。由此可见,不管是正义还是法律,都是强者利益与弱者利益协商考虑的结果,特拉需马科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的说法,仍然是错误的。格劳康关于正义起源的观点,是我个人最为赞同的。他认为,由于人们公认掠夺他人能获得好处,而受到伤害会遭到损失。实际上,人们的心理感受普遍偏向受到伤害带来的损失比掠夺他人获得的好处多,而没有人的能力足够大到只获得利益而不受伤害。因此人们决定订立契约,制定不随意伤害他人的规则。在我看来,这种观点与功利主义的观点有一定联系,即将伤害减少到最小,将幸福扩大到最大,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各利益集团冲突对立下,每一项举措的实施都不可避免的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益,而正义则要求从客观上尽可能使承受损失的人群损失降到最小,同时尽量维持现有利益,实现正负相抵下的利益最大化。虽然这一观点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以下缺陷,即如果一个人的权利足够大,如暴君、僭主等,他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的通过掠夺受益而不受惩罚和契约约束。但我觉得它在我们判定事物是否正义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正义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后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二、不义是否有其合理性?

马克思哲学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想从这一观点出发,希望探索不义的合理性,以此能以一颗慈悲之心感化不义行为,也能端正心态释怀暂时无法解决的社会不公正现象。

当代中国,最令老百姓担忧的问题之一就是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我想以这一问题为案例,探讨不义的合理性。据世界银行有关报告,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65,超过0.4这一国际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当老百姓辛辛苦苦几十年才能拥有一间五十平米的小屋时,“房哥”、“房姐”、“房祖宗”自得逍遥自在。官方报道*之子周滨已遭没收900亿资产,那么如果按一个月薪7500元的青年计算,他需要工作一百万年不吃不喝才能挣到这笔钱。严重的贫富差距让许多社会底层人士愤愤不平,并由此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东方时空”就曾有过这样一则报道,各地监狱女性暴力重犯中,杀死丈夫的比例很高,实际上她们却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由于这些妇女的丈夫普遍是进城务工者,他们拿着微薄的工资,抱怨社会贫富差距与不公,无法宣泄不满的他们将怒火转向自己的妻子和子女,由此引发最终悲剧。

于是,人们纷纷呼吁建立完善税收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调节过高收入,提高最低收入,实现再分配。但如果我们从自由主义观点出发,或许会有新的思考。自由主义反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主义者认为,我们不应该只关注财富分配的结果,而应该关注其过程。只要财富拥有者占有财富的途径是合法的,他们竞争的市场是自由的,那么就不应干涉财富分配的最终结果。如果硬是要将富者财富强行分配给穷人,那么这种行为无异于偷盗。虽然这种思想过于偏激,但同时也告诫我们富者之所以为富,有其背后付出的辛劳,他们收获的果实理应被尊重。比尔盖茨作为世界首富,其投资的时间、智力、决心绝对比前面提到的每天酗酒家暴领微薄工资的丈夫多。如果这样考量,那么所谓不义的巨大贫富差距也具有其合理性,复杂纠结的心情也会更加宁静。

但同时我们也理应看到,自由主义者所谓的自由竞争市场及机会平等本身就是难以实现的。机会平等被看作是实现社会收入公平的根本途径,这种源于现代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把社会成员的经济平等规定为机会平等和结果的公平。机会平等的意思是,所有具有工作能力的人,其就业、投资、职务升迁、赚钱盈利的机会都是均等的,作为竞争主体他们都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它意味着对身份特权的否定、对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对未来均等机会的开放。但现实生活中所谓“官二代”“富二代”、行业垄断、家族企业等对机会平等重重的关上了大门。英国有个纪录片《人生七年》,片中访问了12个来自不同阶级阶层的小孩儿,然后每七年再回去重新访问这些小孩儿,到了影片的最后我们可以发现,富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穷人的孩子还是穷人,社会的阶层似乎已经固化,不同阶层的人都在沿着既定的轨迹前行。因此,从之前我们讨论过的正义就是全社会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垄断一定权力的社会上层阶级有责任让出部分利益,作为他们获得更多机会的牺牲。

三、存在绝对的正义或不义吗?

根据前面的讨论,如果将正义看作一种道德范畴,那么道德标准受到时代、民族、宗教、政治体制、传统文化、个人角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内涵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例如,日本侵华战争从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角度看便是一场非正义的侵略战争,但从日本民族的道德观念来讲,是军国主义下为寻求本民族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建立大东亚共荣圈而进行的正义之战。从法西斯主义受害者的角度看,美国对日宣战是正义的援助,而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美国向日本的广岛长崎投射原子弹却让许多与侵略战争毫无瓜葛的妇女和儿童饱受折磨。因此,从道德的角度讲,没有绝对的正义。

而如果从功利主义的观点出发,将正义定为各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的话。那么正义与不义的界限同样难以界定。桑德尔的公开课《justice》就曾讲述过一个经典案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四位的水手被困大海失去食物供给,为了生存,三人合伙杀其中一位十七岁的男孩而食,最终活了下来。从功利主义理论看这是合理的, “better to kill one and survive three.” 实现了整体利益最大化,但从道德层面,仍然难以接受。因此,我认为不存在绝对的正义或不义。

苏格拉底认为,政治家应该是哲学家,哲学家应该努力成为政治家。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公平与正义,用一颗赤子之心铸造了“理想国”。在理想的国度里,人们用音乐教育军人与孩童,在音乐里,人们歌颂神的美德,鄙视欺罔;人们拒绝沾染市井之气,将一切不义念头扼杀在萌芽之中;人们心中无畏地狱、独立坚强;人们抵制奢靡狂笑,追求思维沉静温和……

我对这样的理想国肃然起敬,愿沉醉寓居于此。但我也清醒的意识到,没有绝对的正义或不义,因此追求绝对正义的理想只能是梦想。虽然如此,我们仍要向考琳·麦卡洛笔下的荆棘鸟那样,用我的一生追求我心中的正义,去探寻正义的本质。同时,对于“不义”,要能以一颗慈悲之心感化,也能端正心态释怀暂时无法解决的社会不公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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