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关于开展学分验证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分绩点及授位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学分验证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现将2013年度学分验证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学分验证对象:全院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所获得的学分(指学分证书上的时间)。可以补验2011、2012年度学分。
三、分值要求:
副高级及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25学分。其中I类学分≥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5分;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3分。
中级卫生技术人员25学分。其中I类学分≥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10分,II类学分5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3分。
初级卫生技术人员20学分。其中I类学分≥5分,II类学分10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3分。
四、未获得2013年云南省医患沟通技能全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2013年度学分验证视为不合格。若有未及时参加学习者,请于2014年3月20日以前上网学习考试并申领证书。
五、验证材料:
1.所获学分的证明材料。学分证书需提供原件,已发表文章和出版物、获奖证书、接受进修单位的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院公章。
2.参加万名医生支援农村项目的人员请到医务科开具证明。参加老中医师带徒的人员请到科教科咨询学分验证所需材料。
3.请各学分管理员进行初审,并填写《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学分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请将所提交的学分证书复印一份交科教科。(远程教育学分除外,科教科已复印存档。)
4.关于登记表填写的说明:今年是云南省卫生厅调整学分验证要求的第一年,学分登记表与前几年不同,请各学分管理员务必认真逐项填写新增加的自管学分中需要填入“自学”的情况,此自学内容必须达到3分,即必须完成自学笔记6000字以上,每2000字授予1分,可参考附表填写。
请各科室汇总一个科内所有卫技人员的个人学习计划,落款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同时汇总一个个人自学计划完成情况表,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表格样式见附表;表中学习内容请按个人专业方向自选学习,表中所填仅为示例。二表请上交一份至科教科,一份存于科室;自学笔记由学分管理员负责查验,科室自行保管备查,不随此次学分验证材料上交。
六、上报时间:2014年3月3日前各科室将《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学分登记表》及验证材料报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科2014年2月24日
个人学习计划汇总表
学分管理员签名:
2013年7月30日
科室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个人学习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学分管理员签名:
2013年12月30日
科室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学分登记表(年度)
单位(盖章)填写人:日期:年月日 科室:
注:本表由单位填写盖章有效,一份存入被登记人业务档案,一份上报审核、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