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害”的治理_公路沙害的治理与防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1:01: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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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姓名:陈柳“ 公 路 三 乱 ” 的 反 思

学号:1307324150

专业:13行政管理 院系: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于“公路三乱”的反思

一、“公路三乱”的含义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擅自改变合法站卡的位置或增高分站卡,非法上路查车;随意查车,逢车必查,双向拦车检查罚款;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滥收过境费,擅自提高过路(桥)费,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

二、相关法律对处理车辆违法行为的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超载的处罚的规定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4)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问第1),2)条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里的超长、超高、超宽的处罚标准

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三、公路“三乱”的成因

引发公路“三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执法人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政府行政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样,执法部门上路执法的最终目的是消除违章行为,维持正常的秩序,保障国家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用行政学的术语讲,人民政府应该是“服务行政”,而不是“权威行政”;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而不是凌驾于人民头上的主人。但受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些执法人员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严重,往往把自己摆在高人一等的位置,缺乏服务意识。执法人员没有正确的给自己定位,是诱发“三乱”行为的原因之一。

(二)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观念。一些执法人员由于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拜金主义、金钱万能思想严重。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对利益斤斤计较,毫不含糊,甚至想方设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动辄大耍特权,玩弄权术,极尽“吃、拿、卡、要”之能事。让群众不得不发出“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叹息。这是引发公路“三乱”的原因之二。

(三)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普遍不高。在基层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的来源五花八门,其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水平不高,影响到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是引发公路“三乱”的原因之三。

(四)执法的公开、透明性不高。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我行我素,刻意隐瞒处罚规定和违章当事人的权利,处罚标准自己说了算;对违章性质和违章情节相近的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实行“暗箱操作”;没有真正落实行政公开制度,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的自觉性不高,执法的公开、透明性不高。这是引发公路“三乱”的原因之四。

四、治理公路“三乱”的主要措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公路“三乱”,不是单靠政府某个部门或社会某个组织一朝一夕就能成事的。靠的是全社会全民参与,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从根源上预防和杜绝公路“三乱”。

(一)政府支持,建章立制堵塞三乱漏洞。政府行为是治理公路“三乱”的强有力保障。既要从源头上堵塞公路“三乱”,又要保证有关部门上路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政府建章立制是关键所在。近几年来,政府部门多次以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对禁止公路“三乱”做出了明文规定,对交通、林业、公安等有上路权利的单位的执法事项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在遏制公路“三乱”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省府规章、文件中的规定对执法部门正常上路执法的积极性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政府在规范治理公路三乱的立法时,在政策的灵活性方面仍存有较大的空间。只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如交通稽查、公路路政、林业检查、公安交警等)上路执法的权职,并依据各职能部门的法规规定,以此作为公路三乱建章立制的准则,才能真正做到对公路三乱行为有的放矢,避免出现“因噎废食”的尴尬局面。只要是依法依据的执法行为,在不妨碍公路正常交通秩序的情况下,都是积极的、值得肯定的;凡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执法,不论冠以其多么堂皇的名目,都属公路三乱行为,都要坚决予以否定。

(二)领导重视,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时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略,各级党政把依法行政问题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样,防止公路“三乱”,就必须从抓好基层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和道德素质教育入手,努力培养一班德才兼备的执法人员,着力打造出多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执法队伍。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教育。大力提倡“学模范人物,做模范标兵”活动,端正执法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摒弃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培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和“在岗一分钟,干好六十秒”的职业道德观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抓好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的学习,鼓励执法人员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再次,要坚持廉政工作常抓不懈。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反腐专题片和纪录片,了解执法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负面、消极的思想萌芽。最后,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执法人员的考核录用关。对已有的执法人员,要严格实行定期考核制度,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对不胜任执法工作且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上级审核后要及时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同时,可公开向社会招收执法人员,经严格考核合格的人员,应按规定予以录用,让德才兼备、胜任执法工作的人才真正走上执法岗位,有利于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全民参与,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治理公路三乱,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和透明性,是遏制公路“三乱”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要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能,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公路三乱的监管力度。各级政府要密切关注上路执法队伍的动态,对涉嫌三乱行为的,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手软。二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永远是政府行政成败得失的忠实裁判,加上群众是行政执法的直接对象,因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参与监督,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得到了提高。但必须看到,还有部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仍较为陌生,一些人在面对公路“三乱”时胆小怕事,担心受到执法人员的打击报复而听之任之,委曲求全,从而助长了一些违法乱纪人员胡作非为的气焰。因此,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治理公路“三乱”的警觉性和积极性,是完全必要的。三是要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工作人员素有“无冕之王”的美称,宣传美好事物,揭露丑恶现象是他们的天职,新闻媒体具有报道客观、传播快捷、覆盖面广的特点,让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到打击公路“三乱”的行列中来,无疑是治乱工作中的一副良方。

(四)实施激励机制,合理提高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我们应该看到,在基层执法队伍中,大部分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好的,他们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同时,基层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执法工作的艰辛程度相比是不容乐观的。这往往容易使个别立场不坚定的执法人员走向二个极端,一是顶风作案搞“三乱”行为,一是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据了解,一些地区的执法队伍因上路执法得不到社会和群众的理解,而且外勤补贴微薄,入不敷出,导致最后采取了不作为的方式,使执法部门形同虚设,执法工作无从开展。因此,实施激励机制,合理提高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解决执法人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提高其执法的积极性,不失为一个既能预防和减少公路“三乱”又能促进行政执法的两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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