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资格初审_呼和浩特教师招聘题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0:59: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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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资格初审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30名教师。招聘计划包括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普通类岗位招聘计划、“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计划,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间: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间:2015年7月19日9时整-2015年7月20日17时整。2.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普通类岗位”时间:2015年7月25日9时整-2015年7月29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间:2015年7月19日9时整-2015年7月22日17时整。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普通类岗位”时间:2015年7月25日9时整-2015年7月31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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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和各旗县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含2014年、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考两科的共计120元,考一科的共计70元。

缴费截止时间: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9时-2015年7月22日24时。

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普通类岗位”,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9时-2015年7月31日24时。

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维多利摩尔城对面,奈伦国际B座三楼北厅15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4年、201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于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新华大街9号,市十九中西侧)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各用人单位或市、旗县区教育局统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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