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安全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四季度安全工作措施”。
2011年大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强化各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狠抓事故防范,着重突出“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实现2011年最后3个月安全生产及各项指标顺利完成,进一步达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2011年后3个月安全生产工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实现2011年安全奋斗目标,在此期间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姚振党
副组长:岳军文
曹顺中
毛凯
徐强
成员:朱少桂
彭兴超
单成方
张正国
王怀群 郑运斌
赵年光
卞义华
靳召东
潘茂中
高军
任汉军
高传标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方案实施、监督、督促、考核。朱少桂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杨达明、成虎林、苏耀虎、申太辉、时磊金。
二、措施实施时间
2011年10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安全目标
在第四季度内无轻伤及以上事故,全矿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区队三违人员不超过3人/次,其中严重三违不超过2人/次。
四、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下发《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要在上半年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融入生产全过程。要突出重点,对特殊环节、关键岗位进行深度检查。特别要注意加强井下各工作面等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不间断的安全专项检查、“三违”、“三松”检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倍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文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规定矿领导带班次数,跟值班时间,为矿领导能及时、准确的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保证每班都有领导带班,制定领导入井带班表。领导下井带班要在固定地点进行现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3、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事故防范与应变的能力。在此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跟班、值班制度,不按制度跟班、值班的副科级以上人员,一经查实,就地免职。各队队长及各科室科长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和现场一线。树立超前意识,严禁冒险蛮干和突击生产,施工中要坚持查隐患,抓落实、促整改,严把质量关,努力做到“零事故、零隐患、零影响”,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现象。
4、加强井下质量标准化建设。坚持每周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要求有检查、有奖罚、有落实,充分调动各个区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做到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安全。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安检科组织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确保培训效果;区队内部开展培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强力推行“五自”管理,实现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各单位严格按照矿统一要求组织好全员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并将职工培训考核成绩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从而有效提高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促进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6、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矿井安全生产实现分区通风,所有采掘工作面均实现独立通风,无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通风设施完善可靠;风量充足,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执行现场交接班,确保不空岗、不漏检。坚持执行定期测风、测尘制度,保证测量结果真实、准确,保证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流稳定可靠。继续坚持每周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7、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水原则,生产科编制防治水措施,制定水灾应急救援预案,并重新组织学习。组织突水演练,规定发生突水时的撤离方案及路线。
8、积极开展“双基”和“五自”管理建设工作,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职能科室检查情况均分阶段纳入月度“双基”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奖惩办法
1、及时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三违”、“三松”人员除按规定加倍处罚外,活动期间凡副科级以上人员出现严重三违的(脱岗、井下睡觉、酒后上岗、不现场交接班等)一律就地免职,并取消其各种评先资格和各种安全奖,凡因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章免职的人员,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其他人员出现一般“三违”每人次扣各种安全奖的50%,出现严重“三违”的给予开除矿籍或留矿察看处分。“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且严格执行培训相关制度。
2、在此期间,如发生轻伤事故的,对责任区队按安全结构工资的50% 3 罚款。如发生重大事故的,对责任区队按安全结构工资的100%罚款。如发生死亡事故的,对责任区队及相关责任人按拜众【2011】18号文的2倍处罚外,并严格执行行政处分。
3、全矿在此活动期间无轻伤及以上事故,井下按直接工出勤70个班为准;辅助工出勤76个班为准;地面按出勤80个班为准。凡此活动圆满结束后,矿长助理奖励2500元,科长奖励2000元/人,副科长奖励1600元/人;科级科员奖励1280元/人;科员奖励600元/人;给予井下直接工奖励1000元/人;辅助工奖励800元;地面工奖励600元。
4、凡在此活动期间发生三违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安全奖。在年终考核中作为评先依据。
5、职能科室必须服务一线的安全与生产,否则按安全结构工资的 10%下浮/项。
6、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做好总结上交安检科。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成员按其效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1、《关于众维煤业大干第四季度安全动员大会的通知》
2、《关于开展众维煤业事故案例展览分析的通知》
3、《关于开展大干第四季度安全板报的通知》
4、《关于开展“安全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
5、《关于开展众维煤业安全事故现身说法的通知》
6、《关于开展众维煤业应急救援演习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