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信保业务管理办法_汽车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0:57: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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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信保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汽车类抵押贷款业务、防范业务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个人汽车类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客户欲用其所有车辆贷款,用于它途,并将车辆抵押给我司或金融机构。

第三条 个人汽车类抵押贷款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1.业务受理 2.尽职调查 3.审批与汽车评估 4.面签与抵押登记手续办理 5.贷后管理

第二章 业务受理

第四条 申请人资料 个人汽车类抵押贷款业务申请资料清单

1.填写申请单;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户口证明(本地户籍)或居住证/暂住证(外地户籍)

4.申请人工作及收入证明文件,包括至少最近 6 个月银行对账单、存折记录等5.房产资料:《房地产证》、预售买卖合同、有按揭/抵押的须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供款记录、自建房须提供“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申报收件回执” 或“两证 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通知书)及其他房产 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公司股东、法人代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息;申请人及配偶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申请人及 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8.车辆信息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交易 发票或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备用钥匙;

9.须提供车辆保险情况: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20 万)、不计免赔、盗抢险。第五条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业务,客户经理可以受理:

1.原则上要求车辆残值在 7 万元以上(含 7 万元)的非营运的自用车辆,贷款成数不超过评估价(指汽车的车身价,即不包括购置税、保险费、附加费、上牌费等的 车辆本身的价格)的 80%,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申请人户口、房产情况及贷款金额的要求:

(1)申请人年龄在 21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的当地常 住居民。(2)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具有充足、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愿意提供不少于六个月的个人账户的银行对账单记录(无法提供正式工作证明以及贷款金额20 万以上须提供),以核定申请人真实的收入水平,要求申请人月收入为月偿债支出的 2 倍以上。(4)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购买机动车保险、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并指定第 一受益人为我司或我司合作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

(5)申请人申请金额>20 万元的,申请人须提供下述任一: a)房产证

b)贷款合同(需为按揭或抵押给银行,征信报告需显示)c)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6)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交纳保费、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7)申请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贷款还款记录无拖欠最近两年内的还款记录中 未出现连续 3 次逾期,累计逾期还款期数不超过 6 期。

(8)申请人已取得驾驶证,申请人无驾驶证的,若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拥有驾驶证 的,且能够提供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的,可以受理;其它情况原则上不 予受理。(9)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10)申请人愿意按我司要求提供真实资料、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1)鼓励发展业务对象: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金融保险 行业科级以上人员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院、邮电系统、烟草、电力行业的正式 在编人员;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合作银行的 VIP 客户及银行消费类贷款无逾期记录的客户;执业在 3 年以上的 律师、会计师、审计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及大专院校讲师、教授;

第六条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其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业务不予受理: 1.有违法记录者、涉诉、涉黑、非法行业(传销、三陪等); 2.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已核实到有比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者;

4.申请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已存在被其他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者; 5.拒绝配合风险调查者;

6.申请人配偶为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申请人无工作或工作收入不足以支撑个人生活及贷款月供且,本人名下无足值商品房的;

7.对于收入来源涉嫌赌博、走私、高利贷、庸俗娱乐行业的申请人。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七条 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及基本要求

我司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采取电话审查、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尽职调查,根据申请人资料以及相关情况进行针对性调查。

电话审查过程中应分别收集客户本人、夫妻、直系亲属、公司同事等不同的电话 号码,就资料上说显示的信息根据电话审查表内容逐一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1.购车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资料信息存在逻辑差异的信息; 3.单位信息; 4.家庭信息; 5.房产信息; 6.流水信息。

7、车辆信息 对于电话核实的内容异议较多的客户,必须开展上门调查工作,由客户经理与风险调查岗共同完成。通过与贷款申请人面谈、实地上门和验看申请资料原件等方式展 开调查。上门调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客户经理在受理业务时,若业务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上门调查前需与客户确认是 否同意我司人员上门调查,同时原则上要求客户经理提前一天将上门调查的时间安排 和客户的基本资料反馈到风险调查岗,上门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到申请人目前实际住所、名下房产、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地点的全 景、门牌及内景拍照存档;

2.查验资料原件[至少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或房地产买卖 合同、抵押合同)、购车合同、购车首期款或定金收据、银行流水],核实申请人资产、工作、家庭情况的真实性;

3.填写上门调查报告、出具调查意见,对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事实陈述与认定。4.查验所有资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由风险调查岗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第八条 调查的范围:

1.申请人的法律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1)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人、借款人、车辆所有权人和实际还款人是否 为同一个人;身份证与户口本、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否一致,申请人是否已 有汽车,是否有驾照,贷款实际用途。

(3)信用状况如何。核查水、电费、公积金(反推实际收入)、医保、纳税证明等记录,到银行取得申请人信用报告,到百度、当地信用网、法院网、社保网等网站查询申请人、工作单位的信息。

2.调查申请人、房产、工作单位情况,具体包括:

(1)现场调查的房产是否与提供的资料完全吻合,包括:地理位置、楼盘、门牌 号等;

(2)现场调查所提供房产的现状用途、周边租售水平、周围环境等;

(3)调查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主要核实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职位、公司所属行业、目前经营现状等;

(4)对于家庭收入中配偶及其他人占较大比例的,需核实其工作单位的有关情况; 3.调查申请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具体包括:(1)打印银行流水,查验相应的存折、银行卡的真实性;

(2)调查申请人及家庭收入结构,非工资性收入核实相应收入来源的证明文件。4.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章 审批和车价评估

第十条 个人汽车类抵押贷款的审批

1.申请人递交完整的申请资料,提交至审查岗; 2.审批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人签字的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详见第四条);

(3)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发票、二手车交易发票或车辆购置税 完税证、保单、车辆钥匙。

3.审查岗应对材料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进行审查,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处 理:(1)核实申请人联系方式的齐全性、真实性,包括移动电话、家庭联系电话、配偶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需对申请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回电查证,并建立 电话查证记录台账。

(2)个人汽车抵押贷款项目应关注以下内容: 核实车险保单的真实性。客户经理和审查岗需对申请人所购买车险保单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核对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和购买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第一受益人等,同时需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进行查询,核实保单的被 保险人、被保险车辆、第一受益人等,核实保单是否真实、是否已经生效、是否已交 纳保险费用等。核实车辆合同证上记载的品牌、车型、排量与客户的车辆是否一致,与保险单中 的品牌、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一致。

(3)核查材料之间的逻辑性,对于存在异议的内容应在电话核实中重点询问,并详细记录。

4.风险调查岗在接到审查岗递交的业务材料后,应积极分析内容,明确是否需要 进行现场调查,如需要,应与客户经理一起就需要调查的业务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调查内容详见尽职调查),对是否需要现场调查,以及现场调查的结论应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移交申请材料至终审审批岗。

5.审批岗,就前期所收集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终审意见,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1)审核投保资料是否齐全,资信评价套用标准是否准确,审查内容是否齐全 完备,是否符合公司审批政策要求。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审查岗的审查信息、风险调查岗的风控意见及调查结论进行综合衡量,对各方信息的关联度进一步分析。

(2)审核调查岗的调查结果,对其调查结果及调查过程的合规性进行考虑,决 定是否重新调查。

(3)在权限范围内,调整借款条件,签署审批意见。(4)建立客户档案及黑名单台账。

(5)定期(月度、季度、半年、全年)对该类业务进行经营分析,根据经营分 析的结果,提出借款条件、准入条件、风控条件的调整意见,并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室 及总公司主管部门。

(6)在 1 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通报门店审核的结果。

(7)根据日常工作的尽职情况,对相关岗位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公司管理办 法予以兑现。

第十二条 二手车车辆评估 二手车评估主要针对车辆价值、车辆状况等开展的工作如果我司单独开展该类业务,须寻求第三方二手车合作机构或招聘二手车评估人员。

(1)如果选择车辆评估第三方合作时,必须对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并以评估、验证的价格低者作为最终的评估价格。

(2)在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时,必须注意影响汽车的因素,在抵押率的设定上加以控制,以便为后期的押品处置,故应重点介入以下汽车的贷款业务:

A.行驶里程低于 10 万公里; B.使用年限低于 5 年的车; C.车辆残值大于 7 万的车

D.尾气排放标准较高的车型,低于(保含)国Ⅲ标准的不得审批通过; E.非水淹车、火灾车、发生过主体受损的车辆; F.对车辆登记、上牌有特殊政策的地区以外的车辆。((3)车辆评估的方法 & 评估师现场评估(4)二手车评估的程序

A.接待客户,明确评估业务的基本事项; B.验明车辆合法性; C.拟定评估计划; D.旧机动车的技术鉴定; E.市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F.价值评定估算;

G.撰写和提交鉴定评估的报告。

第五章 面签与抵押登记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 面签

在出具审批意见后,客户经理通知申请人来我司办理面签。

(1)客服或风控经理与客户约定面签时间、地点,并通知借款人携带必要的资 料进行车辆评估价或抵押登记。客户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内容: A.借款人须携带除携带本实务第四条所述的申请材料原件; B.借款人应携带贷款银行的银行卡。

(2)客服在对照清单整理完材料后,应即时将材料转至风控经理,风控经理应 按照签约复核表对所有的原件材料与之前的申请材料、电话审查信息及调查报告进行 核实,核实完毕后,明确信息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身份证信息

a.利用网络、二代身份证验证机,对客户身份证进行验证; b.观察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上相片是否为同一个人; B.工作信息

闲聊观察,闲聊能让客户放松警惕,间接询问客户工作信息,从客户言语及肢体 动作分析客户提供信息是否属实; C.收入信息 D.房产信息

a.验证客户《房地产证》是否真实,核对客户水电费单据; b.在网上查询房产登记信息是否与《房地产证》一致。E.私营业主类信息

a.核对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与工商网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b.侧面了解客户的公司在近期是否有转让的意向,或倒闭的迹象(有发现此情况 则不予一律不予核保;

c.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明确客户是否有还款能力。F.联系人信息

签 约 时,核 对 客 户 的 联 系 人 信 息,要 求 额 外 提 供 五 个 以 上 其 他联系人电话;(在客户的通话记录中随机抽取号码)G.客户贷款用途信息

严禁客户使用贷款进行赌博及炒股、期货、外汇等第三方支付行为,一旦发现,一律不予贷款。

(3)风控经理对客户进行审查完毕,核实无误后签字以确认。客户资料在审期 间,客服人员准备签约资料待签,可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经审核通过,风控经理开始指导客户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 协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三方协议》、《委托协议》等法律文件原件。

所需签署文件,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客户指模,指纹必须清晰可见并覆盖在签名处。风控经理与客户签署过程中,必须细心,若发现任何可疑情况,立刻上报门店经理。

(5)风控经理依照签约文件范围,顺序整理客户签署文件并归档保管。第十四条:抵押登记等手续办理 1.车辆安装 GPS(1)机械师安装 GPS、填写《 GPS 安装 /拆卸清单》,确认 GPS 安装完成、有 效

(2)GPS 安装成功后,催收启动 GPS 的监控。2.车辆抵押登记(1)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A.抵押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借款人与抵押权 人代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与《三方协议》。

B.双方共同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申请表》;

C.抵押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机动车登记证;

D.抵押权人还需要提供的材料:

a)抵押权人为公司:组织代码证、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 b)抵押权人为个人: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

E.交管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申请人已经还清借款后,应办理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3.变更保险受益人:

(1)要求客户更改机动车辆限商业保单第一受益人,所需材料根据保险公司的 要求不同而要求不同。

(2)车贷客服联系保险公司寄送或上门收取第一受益人变更保险批单。4.权证留存 抵押完成后留存客户如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2)机动车辆险商业保单(原件)

3)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原始发票)/二手车交易发票(进口车补充关单)/车辆购 置税完税证明(原件)

4)车辆备用钥匙(一把)(注意测试钥匙是否匹配)

2.开具签署《车贷权证交接确认书》,发证人领取发证人联,领证人留存领证人 联。3.转交留存原件及领证人联至风控经理。权证留存保管在门店保险箱内;保险 的管理为风控经理。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十五条 催收

1.催收前置 为了让客户在预定的还款时间内还款,需对客户的催收前置。以短信、电话方式对客户进行还款提醒。(1)提醒按时还款习惯

项目负责人提前 3 日对客户进行提醒,试探客户的态度,并明确客户的还款意向 和资金预备情况。

(2)告知客户在约定期间内不还款的严重后果。逾期一旦产生,公司立刻实施 逾期催收手段。

2.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向主管部门领导上报。(1)异常情况:

A.客户在还款提醒时,出现关机或停机 1 天以上;

B.客户在还款提醒时,两天四个时段不接听电话,且车辆不在贷款城市内。情况属实,由部门内拟定催收方案,进行催缴。

(2)还款当天确认客户是否还款(还款金额是否已到银行账户)

凌晨为分界点,例如,客户还款时间为每月的 15 日,那么 14 日凌晨前客户必 须还款,15 日当天确认客户是否有还款,若无,对客户进行施压催收。(3)逾期客户情况分类: A.客户因忙,忘记存款

询问客户为什么忘记还款,根据客户的态度,判断其逾期理由是否真实,是否能 在约定还款期前还款,并告知当天下午四点前必须还款否则将有严重后果。至少四通 有效电话确认客户还款情况。

B.客户态度恶劣,先倾听,后引导,再施压 情况一:客户有还款能力,因某特殊情况拖欠,此类客户避免硬碰硬; 情况二:客户无还款能力,态度恶劣,直接施压; 情况三:客户无还款能力,无还款意识,直接对其直系亲属进行施压。C.客户不接听电话,次数五次以上,直接联系直系亲属。(分为五个时段)9:00 11:00 13:00 15:00 17:00 询问客户去向,告知客户亲属,今天为还款的最后期限,若无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带来严重后果。此阶段客户,电话短信催收为主。此情况由客户经理及催欠岗对客户 进行交替式催收。

(4)截止保单约定期限,加大催缴力度

逾期至保单约定期限前 3 天,对逾期客户的账户再次确认,是否已还款。若无还 款,加强催收力度(体现为催收态度以及电话量),以电话短信催收为主。并告知客 户 2 天后为最后期限。

(5)逾期天数已过保单约定的期限,支付赔款后,催收力度升级。此阶段每周 3 次电话短信催收为主,催收人员在保单约定期限第二周上门催收。无效果后,对抵 押车或质押车进行处置变现。3.原则上在客户逾期,但还未到保单约定截止日,应应保证每周 2 次以上的催收频率。如客户逾期已超保单约定截止日,应电话、短信及上门催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催收工作,且频率应进一步加大

第十六条 追偿

1.追偿方法的选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追偿过程中遇到的不同的情况,结合追偿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最优、最有效的债权实现方法。追偿项目复杂多样,选择正确的 追偿方法将指导追偿工作的顺利开展,节省追偿成本,缩短追偿时间,使损失最小化。(1)协议还款法。是指通过与债务企业通过友好协商、平等谈判,就债务的履 行期限、方式、数额、违约事宜等内容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下,达成债务履行协议 或由借款人单方面提出债务履行计划以实现债务清理的非诉讼追偿方法。

协议还款法主要适用于因还款不及时导致短时间内无力偿还借款,但还有还款意 愿且有未来还款能力的借款人。该方法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平等自愿;合乎法 律法规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诉讼追偿法。诉讼法进行追偿,是指担保机构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后,以债 由于在实现抵押权的过程中需要对债权关系进行辩论明确,再进行抵押物的拍卖、变 卖等工作,故一般实现时间较长。

(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 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 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 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 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时,可与受让人协商,共同确定转让的转让价值,并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或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通常情况下,债务转让的 流程如下:

A、公司取得权益转让后,对于债权部分与受让人协调一致,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B、债权转让后,公司通知债务人(借款人)债权转让事宜; C、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债权转让过程虽然比较简单,但如果无视相关条件,可能会导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无效,从而达不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故在经办过程中对以下几点应引起注意:

A、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 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B、需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C、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 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

3.由于借款人不还款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按照不还款进行追偿,抵押物处置的类 型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车没人。追回了抵押的车辆或质押车辆,借款人本人无法联系到,无车 主身份证原件,无法在车管所进行交易过户,故给抵押车或质押车的变现造成很大的困难。通常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A.诉讼拍卖、变卖。向法院正式提出诉讼,就该保证关系向借款人索赔,法院裁 决后,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债权。

B.债权转让。将我司的代为追偿权益(含债权和抵/质押车)统一打包出售给债 务公司和二手车商,实现我司的权益。

(2)有人没车。车辆消失或灭失,且无法得到其他赔偿的情况下(如非保险事 故下的车辆损毁或车辆严重贬值),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A.重新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看是否能够具有还款能力,如有,重新与 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并严格催缴。

B.借款人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车辆消失且无其他有效赔偿,应对借款人的其 他财产进行保全,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如借款人拒绝或无力偿还,在达到处置要求时,对其他财产进行处理。

C.制定还款计划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或保证人),并进行抵押 登记,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

(3)没人没车。借款人和车辆同时消失,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催欠和追偿工作。故应调整思路采取相应措施。A.联系借款人投保资料中其他电话号码,告知其亲属、同事等,已过其还款的 最后期限,若再不还款,将带来严重后果,并希望亲属及朋友能够促使借款人能够尽 快与公司一起参与车辆的处置。此阶段客户,电话短信催收为主。此情况由客户经理 及催欠岗对客户进行交替式催收。

B.向法院提出起诉,就债权债务关系确认,就其他财产进行保全,条件满足后,进行拍卖、变卖。

(4)有人有车。在借款人暂时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无力进行贷款的偿还,或还 款意愿不强的车主,宜循序渐进,逐步追偿。

A.协议还款。借款人自身遇到暂时困难,双方可就借款签订新的还款计划,进行强制执行公证,要求借款人按照新的计划还款。如之前借款为车辆抵押,应改为车辆质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实务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市场及法律的变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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